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9

949.启15:6

949.启15:6.“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随之而来的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的显现。这从“天使”、“七”、“灾”和“殿”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使”是指显现(参看AE 869, 878, 883节);“七”是指所有或一切和完全(参看AE 257, 300节);“灾”是指诸如摧毁属灵生命,因而摧毁教会的那类事物,这些事物就是来自邪恶的爱、来自虚假的欲望(对此,可参看AE 584节),因而是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殿”是指被揭示的内层圣言,如前所述。这一切清楚表明,“那掌管七灾的七位天使从殿中出来”表示摧毁教会的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一切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因圣言及其灵义而得以显现。

之所以说“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并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是因为所指的是天主教的教会和改革宗的教会这两者。对天主教来说,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摧毁了教会;但对改革宗来说,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摧毁了教会。对天主教来说,邪恶是来自对利用教会的圣物统治天上的一切和地上的一切的爱的邪恶。这爱是一切邪恶的源头;从这些邪恶而来的,是各种虚假。但改革宗却有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这些虚假源于人的唯信称义、唯信得救的原则,或因没有善行的信而称义和得救的原则;当善行与信分离时,恶行就取而代之;因此,虚假和由此而来的邪恶摧毁了改革宗的教会,正如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摧毁了天主教的教会一样。

(续)

邪恶因是罪而被移除到何等程度,良善就在何等程度上流入,以后人也在何等程度上不从自己,而是从主行善。如:

第一,人在何等程度上不拜别神,因而不爱自己和世界胜过一切,对神的承认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流入;这时,他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敬拜神。

第二,人在何等程度上不亵渎神的名,因而避开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产生的欲望,就在何等程度上热爱圣言和教会的圣物;因为这些是神的名;对自我和世界的爱所产生的欲望亵渎它们。

第三,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偷盗,因而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诚实和公正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他也在何等程度上出于诚实和公正而热爱诚实和公正,因而不是从自己,而是从主行事诚实和公正。

第四,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通奸,因而避开不贞洁和淫秽的思维,婚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这爱是天堂最内在的爱,贞洁本身就居于其中。

第五,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杀人,因而避开散发出谋杀的致命仇恨和报复,主就在何等程度上以怜悯和爱进入。

第六,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假见证,因而避开谎言和毁谤,来自主的真理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

第七,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对占有他人房屋的欲望,因而避开对占有他人财物的爱和由此而来的欲望,对邻之仁就在何等程度上从主进入。

第八,人在何等程度上避开对占有他人的妻子、仆人等等的欲望,因而避开对统治他人的爱和由此而来的欲望(因为这条诫命所列举的东西是人自己的),对主之爱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

这八条诫命包含了必须避开的邪恶,而其它两条诫命,即第三条和第四条,则包含了必须做的某些事,即:要守安息日为圣,要孝敬父母。不过,别处会解释,基督教会的人,而不是犹太教会的人当如何理解这两条诫命。


真实的基督教 #196

196. (2)灵义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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