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8.启15:5.“这些事以后,我观看,见天上那法版之帐幕的殿开了”表示主所揭示的圣言中的内层神性真理。这从“殿”和“法版之帐幕”的含义清楚可知:“殿”是指来自主的神性真理(参看AE 220, 391, 915节);“法版之帐幕”也是指神性真理,不过是内层的,因为“帐幕”和“圣殿”具有相同的含义。但当经上说“法版之帐幕的殿”时,所表示的是内层神性真理。“他见这殿在天上开了”表示这真理已经被揭示了。被揭示的内层神性真理是指内义上的圣言;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而内义或灵义就是内层神性真理。“法版”是指放在柜子中的律法,这个柜子因此被称为“法柜”。此外,至于“法版”在广泛意义和严格意义上表示什么,可参看前文(AE 10, 392, 635, 649, 749节)。
本章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从内层所揭示的圣言。因为接下来的这一章论述了它的完全毁灭,这种毁灭由“七位天使拿着盛满了神烈怒的七个小瓶”,并“把它们倒在地上”来表示。在教会完全被毁之前,圣言从内层被揭示,也就是在灵义上被揭示,是因为那时,一个新教会将被建立,那些属于前教会的人被邀请到这新教会。内层神性真理为这新教会而被揭示;由于接下来所提到的原因,这内层神性真理在以前是不可能被揭示的。现在的情况类似于犹太教会结束时所发生的情况;因为在犹太教会结束时,就是当主降世时,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主在世时,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这内层神性真理要为祂即将建立的新教会所用,也的确服务了新教会。由于类似的原因,如今,圣言从内层被打开了,还要更内层的神性真理由此被揭示,以备将被称为新耶路撒冷的新教会所用。
至于主的圣治在揭示神性真理的过程中是何性质,这可从教会的相继建立看出来。我们地球上接连有几个教会。大洪水之前有上古教会;大洪水之后有古教会;然后有希伯来教会,再后来有以色列教会;之后是基督教会,现在一个新教会正在开始。至内层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上古教会的人;但外层神性真理,或说更外在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那些属于古教会的人;最外在,即最后或终端的神性真理被揭示给希伯来教会,后来又被揭示给以色列教会,一切神性真理最终都在以色列教会中灭亡,因为到最后,圣言里面没有任何东西不被玷污了。但以色列教会结束之后,主为了基督教会揭示了内层神性真理,现在又为即将到来的教会揭示更内层的真理。这些内层真理在圣言的灵义或内义中。这一切清楚表明,神性真理从至内层逐渐发展到终端,因而从智慧逐渐发展到纯粹的无知;现在,它又从终端发展到内层,因而从无知再次发展到智慧。
(续)
对人来说,宗教信仰在于照神性诫命生活,这些诫命概括地包含在十诫中。不照它们生活的人不可能有宗教信仰,因为他不敬畏神,更不爱神;他也不害怕人,更不爱人。一个偷盗、通奸、杀人和作假见证的人能敬畏神或害怕人吗?然而,人人都能照这些诫命生活;有智慧的人会作为一个文明人、道德人和属世人如此生活。但不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的人不能得救。因为作为属灵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在他们里面的神性而如此生活,而作为文明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世上的公正,也为了逃避世上的惩罚而如此生活;作为道德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诚实,也是为了避免名声和荣誉的丧失而如此生活;不过,作为属世人照它们生活是为了人性,也为了避免失去正常理性的恶名,或说为了避免心智不健全的不良风声而如此生活。
一切法律,包括文明、道德和属世的,都规定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见证。然而,一个人若只因这些法律而避开这些邪恶,就不得救,除非他也因属灵的律法而避开它们,也就是避之如罪。因为这样一个人既有宗教,也有信仰,即相信有一位神,一个天堂和一个地狱,以及死后的生活。事实上,这样一个人也有文明的生活,道德的生活和属世的生活。有文明的生活,是因为有公正,有道德的生活,是因为有诚实,有属世的生活,是因为有人性。但不作为属灵人照这些诫命生活的人既不是文明人、道德人,也不是属世人;事实上,他没有公正,也没有诚实,甚至没有人性,因为它们里面没有神性。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为良善的良善;因此,若不从神那里,就不可能有任何本身并凭自身的公正、真正的诚实和真正的人性,除非神性在它里面。想一想凡有地狱在自己里面,或系一个魔鬼的人是否能出于公正或为了公正而做公正的事;同样出于或为了诚实或真正的人性而做诚实或有人性的事。真正的人性就是来自秩序并遵照秩序之物,以及来自正常理性之物。神是秩序,正常的理性来自神。总之,不避恶如罪的人不是一个人。凡把这些诫命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都会成为天堂的一个公民和居民;而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的人虽在外在上出于属世、道德和文明的法律而照之生活,却只能成为世界的公民和居民,不能成为天堂的公民和居民。
大多数民族都知道这些诫命,也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并照之生活,因为神就是如此意愿和吩咐的。通过这种方式,他们与天堂联系在一起,并与神结合;因此,他们也得救了。但如今在基督教界,大多数人都不把它们当成其宗教原则或本质,只当成他们的文明道德生活的原则或本质。然而,他们如此行,是为了他们可以不在外在形式上进行欺诈,获取非法利益,通奸,出于致命的仇恨和报复公然逼迫他人,作假见证。但他们不去做这些事,不是因为它们是罪,反对神,而是因为他们害怕失去生命、名声、职位、生意、财产、荣誉和利益,以及它们的乐趣;因此,他们若不受这些约束制约,就会做这些事。由于这些人没有为自己形成与天堂的联系,也没有形成与主的结合,只形成了与世界和自我的结合,所以他们不能得救。请想一想,当这些外在约束被除去时,如每个人死后的情形,如果没有内在约束,也就是对神,因而对宗教的敬畏和爱来约束并阻止你,你是否会像魔鬼一样出于对偷盗、通奸、杀人、假见证和各种欲望的爱和快乐而冲进其中。我既看见也听见,情况就是这样。
294.对此,我补充以下难忘的事:
在自然界,人的言语是双重的,因为他的思维是双重的,即外在思维和内在思维。因为人能出于内在思维,同时出于外在思维说话;他还能出于外在思维,但不出于内在思维说话,甚至违背内在思维说话;这就是伪装、奉承和虚伪的起源。然而,在灵界,人的言语不是双重的,而是单一的,或说他不是以双重方式说话,而是直截了当地说话。在那里,他按他所思考的说话;否则声音会难听、刺耳;但他可以保持沉默,从而不泄露其心智的想法。因此,当伪君子来到智者中间时,他要么走开,要么赶紧退到房间里的一个角落,不引人注目,静静地坐着。
有一次,有许多人聚集在灵人界,他们正在讨论这个话题,并说,对那些不正确地思想神和主的人来说,当与善灵相伴时,只能按所思考的说话是一件很难的事。在会众中间的,是改革宗信徒和许多牧师,他们旁边是天主教徒或教皇的追随者和一些修道士。这两组人首先说,这并非难事。“有必要只按自己所思考的说话吗?就算一个人没有正确地思考,难道他不能闭上嘴巴保持沉默吗?”一位神职人员说:“谁不正确地思考神和主呢?”但会众中的一些人说:“不管怎样,让我们来测试一下。”于是,那些确认三位一体神,尤其因《亚他那修信经》中的几句话,即“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一位;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也是神”来确认的人,被告知说“一位神”。但他们却不能;他们扭动嘴唇,以多种方式把它们扭来扭去,却只能把声音清晰表达为与他们的思维观念一致的话语,而他们的思维观念是三个位格的观念,因而是三神的观念。
然后,那些确认与仁分离之信的人被要求说出“耶稣”这个名字;但他们却不能。然而,他们都能说“基督”,也能说“父神”。他们对此感到惊讶,并询问原因;他们发现原因在于,他们为了子的缘故向父神祷告,而不是向救主本人祷告;因为“耶稣”表示救主。
他们被进一步要求出于对主之人身的思维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在场的神职人员没有一个人能做到,尽管一些平信徒能做到;因此,这个问题得到了认真讨论;然后:
⑴以下福音书中的经文被读给他们: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
父赐给子权柄管理一切肉体。(约翰福音17:2)
一切都是父交给我的。(马太福音11:27)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然后,他们被告知要保持在这种思维中,即基督在其神性和人身方面都是天地之神,进而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依然做不到;他们说,他们根据这些经文、出于他们对神性人身的理解的确保持了对它的某种思维观念,然而却没有对它的任何承认;因此,他们做不到。
⑵后来,路加福音(1:32, 34, 35)中的话被读给他们,即在人身方面的主是耶和华神的儿子,祂在圣言的各个地方都被称为“神的儿子”,也被称为“独生子”;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保持该观念,连同这个观念:生在世上的神的独生子只能是神,正如父是神,然后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说:“我们不能,因为我们的属灵思维,也就是内在思维,不允许类似观念进入离我们的言语最近的思维。”他们还说,他们由此感知到,现在他们不允许像在自然界那样分裂自己的思维,或说使自己的思维层次分离。
⑶接着,主对腓力说的话被读给他们:
腓力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主说,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约翰福音14:8-11)
在另一处:
父与祂为一。(约翰福音10:30, 以及其它地方)
他们被要求在思维中牢记这些话,并说“神性人身”。但由于他们的思维没有扎根在对“主甚至在其人身方面也是神”的承认中,所以他们说不出来。他们把嘴唇扭成褶皱,直到发火,想强迫他们的嘴说出这个词,把它吐出来,但没有成功。原因在于,对那些在灵界里的人来说,从承认中流出的思维观念与舌头说出的话合而为一;哪里没有这种观念,哪里就没有话语,因为是观念变成说话时的话语。
⑷此外,出自全世界都接受的教会教义的一些话被读给他们,即: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非为二,乃为一,事实上是一个位格,完全合一,犹如灵魂与身体为一;这些话出自《亚他尼修信经》。他们被告知:“你们可以从中取得一个与你们的承认一致的观念,即:主的人身或人性是神性,因为祂的灵魂是神性;事实上,它来自你们教会的教义,这教义是你们在世上所承认的。此外,灵魂是本质本身,身体是它的形式,本质和形式构成一体,就像存在和出现或显现、结果的有效原因和结果本身构成一体一样。”他们牢记这个观念,想因此说出“神性人身”,但却不能;因为关于主人身的内在观念将这个新的额外观念,如他们所称呼的,逐出并抹去了。
⑸约翰福音中的这些话又被读给他们:
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或圣言就是神;圣言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 14)
还有下面保罗的话:
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耶稣基督里面。(歌罗西书2:9)
他们被告知,他们要认真思考:神,也就是圣言,成了肉身;一切神性都居住在祂的身体里面;他们被告知:“也许这样你们就可以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了。”但他们还是不能,公开说,他们不能拥有神性人身的观念,因为神是神,人是人,神是灵,关于灵:“我们从来没有其它想法,一直认为它就像风或以太。”
⑹最后,他们被告知:“你们知道,主说:你们要住在我里面,我也住在你们里面,住在我里面的,我也住在他里面,这人就多结果子,因为离了我,你们就不能做什么(约翰福音15:4, 5)。”由于一些英国神职人员在场,所以圣餐仪式前的劝诫中的一段话被读给他们:“因为当我们属灵地吃基督的肉,喝基督的血时,我们就住在基督里面,基督也住在我们里面。”“现在如果你们认为这是不可能的,除非主的人身是神性,那么你们就可以出于思维中的承认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但他们仍旧做不到;以下观念已经深深烙印在他们心里,即:主的神性是一回事,主的人身是另一回事,祂的神性就像父的神性,而祂的人身就像另一个人的人身。然而,有话对他们说:“你们怎么会这么想?对理性心智来说,认为神是三个,主是两个,这可能吗?”
⑺之后,检查人员转向路德宗教徒,说:《奥格斯堡信纲》和路德都教导说,神的儿子和人子在基督里是一个位格;甚至祂在人性方面也是真实、全能和永恒的神,在人性方面也出现在全能神的右手边,掌管天上和地上的一切事物,充满它们,与我们同在,住在我们里面并在我们里面运作。此外,在敬拜上也没有什么区别,因为不可见的神性通过那可见的性质被敬拜;因此,在基督里,神是人,人是神。听到这些话,路德宗教徒说:“是这样吗?”他们环顾四周,随即说:“我们以前不知道这一切,所以我们不能。”但他们当中的一两个人说:“我们读过它,还写过,但当我们独自思考它时,它们只是一些话而已,我们对这些话没有任何内在观念。”
⑻最后,检查人员转向天主教徒,说:“或许你们可以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因为你们相信,基督整个都存在于你们圣餐的饼和酒中,也存在于圣餐的每个部分或颗粒中;当你们呈上并分发成圣体的面饼时,你们也拜祂为神;同样因为你们称马利亚为神的母亲,因此,你们承认她生了神,也就是说,生了神性人身。”然后,这些人想出于对主的这些思维观念说出它,但却不能,因为他们对祂的身体和血持有物质观念,还因为他们声称,主将人身的权柄,而不是将神性的权柄移交给了教皇。这时,有一个修道士起身说,他能想到最神圣的童女马利亚、神的母亲的神性人身,以及他修道院里的圣徒的神性人身。另一个修道士走近说:“我能出于我的思维观念说我们最神圣的教皇,或教皇陛下的‘神性人身’,而不是基督的人身。”但这时,其他修道士把他拉回来,说:“真为你感到羞耻。”
这些事之后,只见天开了,有舌头像小火焰一样降下来,流入一些人中间;然后,这些人歌颂主的神性人身,说:“除去三神的观念吧,相信神本性一切的丰盛,都有形有体地居住在主里面,父与祂为一,就像灵魂与身体为一一样,神不是风或以太,而是人,那么你们就会与天堂结合,由此从主那里拥有能力说出‘耶稣’这个名字,并说出‘神性人身’这个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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