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893.启14:12.“圣徒的忍耐就在此”表示那些没有处于这信仰,而是处于仁爱的人所受的逼迫和试探。这从“忍耐”和“圣徒”的含义清楚可知:“忍耐”是指试探(对此,参看AE 813节)。下面会看到,所指的,也是逼迫。“圣徒”是指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参看AE 204节),因而是指那些处于仁爱的人,因为这些人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他们也处于信仰;但他们知道,仁与信就像良善与真理,或意愿与理解力,或情感与思维那样行如一体。由于这些行如一体,所以对他们来说,信也是仁。凡从仁进入思维的,因属于仁,故本质上都是仁,尽管就其存在而言,它被称为信。事实上,除了来自某种情感,因而属于情感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存在于思维中,因为这就像存在,因而像思维的生命和灵魂。仁与信也一样;由此可推知,信若非来自仁,就不可能存在;还可知,信的品质完全取决于仁,或说信完全就是仁的样子。不过,关于这个主题,别处会详述。
如今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对那些处于仁爱之人的逼迫,不具有把他们从基督教界的会众中逐出并弃绝的性质,只具有被那些处于唯信的人辱骂和谴责的性质。因为无论在哪个国家,凡生活良好,并声称生活良好是得救所必需的人,都不可能被逐出并弃绝。原因在于,这与圣言完全一致,每个人凭理性之光都能看到,他应当生活良好。然而,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仍谴责他们,认为他们是不能得救的人,因为功德在善行中,还因为这些作为来自人的自我,故不是良善,以及其它理由,他们通过这些东西来确认唯信称义和唯信得救。对那些属于摩拉维亚弟兄会的人来说,这一点尤其明显;摩拉维亚教徒比其他人更是分离之信的捍卫者。他们谴责那些不持守这种信仰,而是在生活中出于宗教思想行善的人,甚至断言这些人不是活着的,而是完全死了,声称所有这样的人都被逐出天堂。那些不属于这个教派,而是属于认为作为不是得救的手段而加以弃绝的教会之人,不是以这种方式来亵渎的,尽管他们仍以一种险恶的方式来思想作为;尤其那些通过著作和讲道,或推理以多种方式强烈确认唯信称义的人。这些逼迫就是此处“忍耐”的意思,也是启示录第12章中这些话的意思:
龙站在那将要生产的妇人面前,等她生产之后,要吞吃她的孩子;后来他逼迫那妇人,追赶她,从口中吐出水来,像河一样,要使她被这河吞没;龙向妇人发怒,去与她其余的种争战,就是那守神诫命,为耶稣基督作见证的。(启示录12:4, 15, 17)
这些逼迫同样是关于兽所说的那些话(启示录13:5–7, 15)的意思。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看到,他们还因对主里面的神性人身的承认和称谢而遭受逼迫。
关于此处“忍耐”所指的试探,它们是属灵的试探,就是那些从主那里接受纯正仁爱的人所经历的试探;因为他们必须与每个人与生俱来的邪恶争战,有些人还必须与他们打小从老师和牧师那里所吸收的关于唯信的虚假争战。这些虚假和邪恶通过试探的争战被移除。这就是以下经文中“十字架”的意思,马太福音:
耶稣说,不拿起自己的十字架来跟从我的,不配属我。(马太福音10:38; 路加福音14:27)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门徒说,若有人愿意跟从我,就让他否认自己,拿起他的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太福音16:24; 马可福音8:34; 路加福音9:23)
在这些经文中,“十字架”表示试探,“跟从主”表示承认祂的神性,并实行祂的诫命。这就是“跟从主”的含义(可参看AE 864节)。“十字架”之所以表示试探,是因为当那些属世的人正在变得属灵时,自出生时就粘附于人的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就侵扰,因而折磨他们。由于造成侵扰和折磨的这些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只有通过试探才能被驱散,所以“十字架”表示试探。故主说“他们必须否认自己,拿起自己的十字架”,也就是说,他们必须弃绝自己的东西,“十字架”是指他必须与之争战的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
又:
耶稣对那问祂,他当作什么事,才可以承受永生的富人说。耶稣对他说,诫命你是晓得的: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偷盗,不可作假见证,不可欺诈,当孝敬父母。他回答耶稣说,这一切我从幼时就都遵守了。耶稣看着他,就爱他;对他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给穷人,就必有财宝在天上;你还要拿起十字架来跟从我。(马可福音10:17–21)
此处“跟从主,拿起十字架”与前面的具有相同的含义,即:承认主的神性,承认主是天地之神;因为没有这种承认,没有人能放弃邪恶,并实行良善,除非他凭自我行善,也除非这善是邀功或寻求功德的善,因为本身为良善、不是寻求功德的良善的良善只来自主。因此,他不能得救,除非承认主,还承认一切良善都来自祂。然而,任何人在从主行善之前,都必须经历试探。原因在于,人的内在通过试探被打开,而人通过他的内在与天堂结合。由于没有主,没有人能实行诫命,所以主说:“你还缺少一件;去变卖你所有的,拿起十字架来跟从我。”也就是说,他必须承认主,必须经历试探。“他要变卖他所有的给穷人”在灵义上表示他要疏远并弃绝自己的东西;因此,这句话与前面引用的经文中的“否认自己”具有相同的含义;“给穷人”在灵义上表示实行仁爱的作为。主之所以这样对他说话,是因为他很富有;“财富”在灵义上表示良善与真理的知识,但对这个人,也就是一个犹太人来说,“财富”表示邪恶与虚假的知识,因为它们是传统。由此可见,主在此处和在别处一样,通过对应说话。
他们所要喝的“杯”也表示试探:
耶稣对雅各和约翰说,你们不知道你们求的是什么。我所喝的杯,你们能喝吗?我所受的洗,你们能受吗?他们对耶稣说,我们能。耶稣对他们说,我所喝的杯,你们固然要喝,我所受的洗,你们固然要受;但坐在我右边或左边,不是我可以赐的,乃是为谁预备的,就赐给谁。(马可福音10:38–40)
“喝主所喝的杯”与前面的“十字架”所表相同,即表示经历试探;“主所受的洗”表示通过试探重生。但主所喝的杯与他们所要喝的杯之间的不同,和主所受的试探与世人所受的试探之间的不同是一样的。主所受的试探是最严酷的,并忍受所有的地狱;因为主通过允许进入祂自己的试探征服所有地狱;而世人所受的试探是忍受来自与他们同在的地狱的邪恶和虚假,在这些地狱里争战的,是主,而不是人自己,除非忍受某些痛苦。主所受的洗与世人所受的洗之间有一种类似荣耀与重生之间的不同。主通过试探凭自己的能力荣耀了祂的人身,而世人不是凭自己的能力,而是靠着主重生的。因为“洗礼”表示通过试探重生;而主的洗礼表示祂的人身通过试探所得的荣耀。“洗礼”表示重生,也表示试探(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87–193节等);主荣耀了祂的人身,并把它变成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并把他变得属灵一样(可参看《属天的奥秘》,1725, 1729, 1733, 3318, 3381—3382, 42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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