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诠释启示录 #79

79.“祂用右手按着

79.“祂用右手按着我”表示来自祂的生命。这从“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当论及主时,“右手”是指来自祂的生命(参看AE 72节);它之所以表示来自祂的生命,是因为它接着这些话而来,即:“我仆倒在祂脚前,像死了一样。”此外,“用手摸或按”表示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也表示从他人那里接受。当论及主时,如此处,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是指将生命传递并转移给那些处于一种光照状态,看见并听见诸如在天堂里的那类事物之人。这种情况也发生在约翰身上,因为当他看见并听见启示录所描述的事物时,就处于这种光照状态。

“用手摸或按”是指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是因为人的整个能力从身体传到手上;因此,心智所意愿的,身体就行出来,手臂和手也相应地执行。正因如此,在圣言中,“手臂或膀臂”和“手”表示能力(参看《属天的奥秘》,878, 3091, 4931–4937, 6947, 7673, 10019节)。但这种能力是属世能力,由此的传递是身体力量的行使;而属灵能力是愿意别人好,愿意将属于自己的东西尽可能地传给他人。“手”在灵义上就表示这种能力,“用手摸或按”表示它的传递和转移。由此可见当约翰躺下像死了一样时,在此被称为“人子”的主用右手按着约翰表示什么,即表示祂将来自祂自己的生命传递并转移给他(对此,参看前文)。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摸或按”和“用手摸或按”具有同样的含义;如以下经文,但以理书:

在那里向他显现为一个身穿细麻衣的主,其面貌如闪电的样子,眼目如火把,脚如擦亮的铜那么光亮,按他;重新让他站起来;使他用膝支撑起自己;摸他的嘴唇,开他的口;又摸他,使他有力量。(但以理书10:4–21)

耶利米书:

耶和华伸手摸我的嘴唇,说,我将我的话放在你口中。(耶利米书1:9)

马太福音:

耶稣把手伸到麻风病人身上,摸他说,我愿意;你洁净了吧。他的麻风病立刻就洁净了。(马太福音8:3)

同一福音书:

耶稣见彼得的岳母正发烧,一摸她的手,烧就退了。(马太福音8:14–15)

又:

耶稣就摸两个瞎子的眼睛,他们的眼睛就开了。(马太福音9:29–30)

又:

彼得还说话的时候,看哪,有一朵明亮的云彩遮盖门徒;看哪,又有声音从云彩里出来说,这是我的爱子,我所喜悦的;你们要听祂。门徒听见这些话,就面伏于地,极其害怕。耶稣进前来,摸他们说,起来,不要害怕。他们举目不见一人,只见耶稣。(马太福音17:5–8)

路加福音:

耶稣上前按住死人的棺材,说,年轻人,我告诉你,起来。然后那死人就坐起来,开始说话。(路加福音7:14–15)

同一福音书:

耶稣就摸聋子的耳朵,治好了他。(路加福音22:51)

马可福音:

他们把小孩子带到耶稣这里,请祂摸他们;耶稣用手臂抱起他们,给他们按手,为他们祝福。(马可福音10:13, 16)

同一福音书:

他们把病人带到耶稣这里,叫他们可以摸祂的衣裳繸子,凡摸着的人就都痊愈了。(马可福音6:56; 马太福音14:35, 36)

路加福音:

有一个患血漏的女人摸了祂的衣裳繸子,血漏立刻就止住了。耶稣说,摸我的是谁?有人摸了我,因为我知道有能力从我身上出去。(路加福音8:43–46)

由于“摸”和“按手”表示将属于自己的东西传递并转移给他人,所以自古代教会就有这样的习俗,即按手在那些就职和受祝福之人的头上,如摩西就被吩咐向约书亚如此行(民数记27:18–23; 申命记34:9)。由于以色列人中间的一切事物都代表并表示属灵事物,所以摸或按也是如此;因此,那些摸或触着神圣之物的人被圣化,那些摸或触着不洁之物的人被污染;因为“摸或触”表示传递并转移给他人,并从他人那里接受,这一点从以下摩西五经中的经文可以看出来:

凡触着会幕和法柜,桌子与桌子的一切器具,灯台和灯台的器具,并香坛、燔祭坛和坛的一切器具,洗濯盆和盆座的,都要成为圣的。(出埃及记30:26–29)

出埃及记:

凡触着祭坛的,都要成圣。(出埃及记29:37)

利未记:

凡剩余的素祭和剩余的祭肉的,都要成圣。(利未记6:18, 27)

民数记:

凡摸了死尸,不洁净自己的,就玷污了耶和华的帐幕;这灵魂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凡在开阔的田野里摸了被剑杀的,或是人的骨头,或是坟墓的,就要七天不洁净。摸了除污秽水的人,必不洁净到晚上。不洁净的人所摸的一切物都不洁净,摸了这物的灵魂必不洁净到晚上。(民数记19:11, 13, 16, 21–22)

利未记:

摸了不洁净的走兽和不洁净的爬物的人,必不洁净。它们掉在其上的一切东西都不洁净,无论是木器、衣服、瓦器,还是食物、喝的、炉子(但泉源、池子,或盛水的容器除外)都不洁净。(利未记11:31–36;以及其它地方,如利未记5:2, 3; 7:21; 11:37, 38; 15:1–33; 22:4; 民数记16:26; 以赛亚书52:11; 耶利米哀歌4:14, 15; 何西阿书4:2, 3; 哈该书2:12,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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