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559.启9:10.“它们有尾巴像蝎子”表示具有说服性的感官知识或科学。这从“尾巴”和“蝎子”的含义清楚可知:“尾巴”是指感官知识或科学(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蝎子”是指令人迷恋和窒息的说服(对此,参看AE 544节)。因此,“像蝎子的尾巴”表示具有说服性的感官知识或科学。“尾巴”表示感官知识或科学,是因为地上的动物所拥有的尾巴,或说从地上的动物身上向外突出的尾巴是被称为脊髓的背部脊椎的延续,这是大脑的延续;而“大脑”和“头”一样,表示聪明和智慧,因为在其初始中的聪明和智慧就居于那里;尾巴因是大脑的终端,故表示感官知识或科学,因为这些是聪明和智慧的终端。
感官知识或科学是指那些通过身体的五种感官从世界进入,由此就本身而言比内层事物更物质、肉体和世俗化的知识或科学。所有处于自我之爱,并确认反对神性和属灵事物的人都是感官人,当独自一人,并在灵里思考时,他们就出于感官知识或科学思想神性和属灵事物,因而认为神性和属灵事物不值得相信而加以弃绝,因为他们用眼看不到它们,或用手摸不到它们;他们运用自己那已经被他们变得感官化和物质化的知识或科学来摧毁它们。例如,具有这种知识或科学,精通物理学、解剖学、植物学和人类学问的其它分支的有学问的人,当在动物或植物界看到奇妙的事物时,心里会说,这一切事物都来自大自然,而不是来自神性,这是因为他们不相信他们无法亲眼看到、亲手摸到的任何事物。事实上,他们不能把自己的心智向上提升,以至于从天堂之光来看这些事物,因为这光对他们来说就是幽暗;相反,他们使自己的心智留在尘世事物中,几乎就像地上的动物;事实上,他们也自比动物。总之,对这些人来说,一切知识(或科学)都变得感官化。因为人自己如何,他的理解力和意愿的一切事物就都如何;如果这个人是属灵的,那么一切事物就都是属灵的;如果他只是属世的,那么一切事物都变得属世,而不是变得属灵;如果这个人是感官的,那么一切事物都是感官的;情况就是这样,无论他在世人面前看上去多么学识渊博。但由于所有人都拥有理解真理和感知良善的官能,所以这些人能出于这种官能像那些属灵-理性的人那样谈论这些事物,尽管就他们的灵而言,他们是感官的;因为当这些人在其他人面前说话时,他们不是从灵,而是从身体记忆说话。
说这一切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什么是感官知识或科学。这些知识或科学之所以尤其具有说服性,是因为它们是理解力的终端;事实上,理解力终止于其中,如同终止于它的终端,这些知识或科学迷惑凡夫俗子,因为它们是从诸如他们在世上用眼睛所看到的那类事物中提取出来的表象;只要思维粘附于它们,心智就不可能倾向于从内层或在它们之上思考,直到它们被移除。因为心智的内层事物都终止于终端,并停靠在它们上面,如同房子立于其地基之上;因此,这些感官知识或科学尤其具有说服性,但只对那些心智不能被提升到感官事物之上的人来说是这样。而对那些处于来自主的天堂之光的人来说,心智则被提升到这些事物之上,因为天堂之光驱散它们。因此,属灵人很少出于感官事物来思考,因为他们出于理性和理智的事物来思考;但确认反对神性和属灵事物的虚假的感官人当独自一人时,只出于感官事物思考。
“尾巴”表示感官知识或科学,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赛亚书:
耶和华必从以色列中剪除头与尾,棕枝与灯草。长老和尊贵人就是头;教导谎言的先知就是尾。(以赛亚书9:14, 15)
这些话表示一切聪明和智慧,以及一切真理的知识(或科学)都将灭亡;“头”表示聪明和智慧,故经上说“长老和尊贵人就是头”,因为“长老”表示对真理的理解,“尊贵人”表示良善的智慧;但“尾”表示感官知识(或科学),也就是聪明和智慧的终端;当知识或科学没有与属灵的聪明结合时,它就变成虚假的知识,或被用于确认虚假的知识,也就是感官知识,就像从理解力什么都看不见的感官人所拥有的知识。这就是为何“教导谎言的先知”被称为“尾”;“先知”表示真理的教义,因而表示真理的知识(或科学),但在此表示虚假的教义和知识(或科学),因为“谎言”表示虚假,“教导谎言的”表示一个通过将来自圣言字义的知识或科学用于确认虚假而教导虚假的人。
同一先知书:
必没有为埃及可以造头或尾,棕枝或灯草的任何工作。(以赛亚书19:15)
“埃及”表示属灵和属世事物的知识(或科学)。“没有为它可以造头或尾,棕枝或灯草的任何工作”表示它既没有属灵事物,也没有确认属灵事物的属世事物;此处“头”表示作为聪明的手段的对属灵事物的认知,“尾”表示作为聪明的手段而服务于属灵事物的属世知识(或科学);“棕枝和灯草”具有相似的含义,“棕枝”是指属灵真理,“灯草”是指感官知识或科学,也就是终端真理;因为如果在先之物和在后之物,或首先之物和末后之物不在人里面构成一体,他就没有“头和尾”。
摩西五经:
你若听从你神的诫命,耶和华就必使你作头不作尾;你必只在上不在下。(申命记28:13)
“使(你)作头”表示使(人)变得属灵和聪明,由此从世界之光提升到天堂之光;“使(你)作尾”表示使(人)变得感官和愚蠢,以至于不仰望天堂,只注视世界;故经上说“你必只在上不在下”,“在上”表示被主提升,以至于仰望天堂,“在下”表示不被主提升,而是被自我提升,人凭自我只注视世界。当人处于生活的良善,由此处于教义的真理时,属于他的思维和情感的心智内层就被主提升到天堂;但当他处于生活的邪恶,由此处于虚假时,他的低层事物就向下看,因而只注视他的身体和诸如世界上的那类事物,从而注视地狱。人就这样脱去了他真正的人性,披上兽性,因为兽向下看,只注视诸如它们在世界上和地上所遇到的那类事物。被主提升到天堂之光是人的内层向主的一种实际提升;下陷或降低到诸如在眼睛之下和之外的那类事物,则是内层的一种实际下陷和降低,当这种情况发生时,灵的一切思维就都沉浸于终端感官层。
摩西五经:
在你中间寄居的,上升高过你,高而又高,你必下降,低而又低。他必借给你,你却不能借给他;他必作头,你必作尾。(申命记28:43, 44)
这些话必须也这样来理解。“作头”表示是属灵和聪明的,“作尾”表示是感官和愚蠢的;因此,经上补充说“他必借给你,你却不能借给他”,这句话表示他可以教导你真理,但你却不可以教导他。
以赛亚书:
对他说,你要谨慎安静;不要害怕,不要因利汛和利玛利的儿子亚兰所发的烈怒,以及冒烟的燃木的两条尾巴而心里胆怯。(以赛亚书7:4)
“利汛和亚兰”表示扭曲的理性层,以色列王“利玛利的儿子”,也叫“以法莲”,表示扭曲的理解力或智力;“以色列王”和“以法莲”表示在圣言方面的理解力或智力;“利汛和亚兰”表示在知识(或科学)方面的理性层,因为人若要拥有对圣言的理解,就必须拥有一个理性层。当这两者被扭曲时,它们只向下注视大地,向外注视世界,如处于邪恶之虚假的感官人所行的那样;因此,他们被称为“尾巴”。“冒烟的燃木”表示对虚假的欲望,以及由此而来的对教会真理和良善的愤怒。
摩西五经:
耶和华对摩西说,伸出手来捉住蛇的尾巴。他就伸出手来,捉住它,它在他手中变成杖。(出埃及记4:4)
此处“尾巴”也表示感官层,也就是属世层的终端(可参看《属天的奥秘》,6951–6955节)。由于“尾巴”表示聪明和智慧的终端,也就是感官知识(或科学),并且祭祀的一切过程或细节都表示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或说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所以经上吩咐,他们要取下靠近背部脊骨处的尾巴,把它与那里所提到的其它部位一起献祭(利未记3:9; 8:25; 9:19; 出埃及记29:22)。燔祭和祭物表示神性属天和属灵事物,或说属天和属灵的神性事物,也就是教会的内在,敬拜由这些事物构成(参看《属天的奥秘》,2180, 2805, 2807, 3830, 3519, 6905, 8936节)。由于“尾巴”表示感官知识或科学,当这些知识或科学与属灵的内层事物分离,也就是说,不与内层事物一起向内向上看,而是向外向下看时,“尾巴”表示被知识或科学确认的虚假,所以在启示录接下来的部分,就是论述来自这个源头的虚假的地方,经上说:
在异象中所看到的马的尾巴像蛇,并且有头用来伤害。(启示录9:19)
后来:
那龙用他的尾巴拖拉着天上星辰的第三部分,把它们摔在地上。(启示录12:3, 4)
关于这些事物,可参看下面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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