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55.“听见在我后面有大声音,好像号筒的响声”表示对从天堂所揭示的神性真理的清晰或明显感知。这从“听见”、“在我后面”、“响声或声音”和“号筒”的含义清楚可知:“听见”是指感知和服从(对此,参看《属天的奥秘》,2542, 3869, 4653, 5017, 7216, 8361, 8990, 9311, 9397节);“在我后面”是指清晰或明显,对此,下文会详述;“响声或声音”当从天堂被听见时,是指神性真理(参看《属天的奥秘》,219–220, 3563, 6971, 8813, 8914节);“号筒”是指将要从天堂被揭示的真理,我们会很快说到这一点。“在我后面”之所以表示清晰或明显,是因为从天堂流入人情感的事物流入枕骨区或后脑勺,因而进入清晰或明显的感知;事实上,凡进入情感的事物都被清晰或明显地感知到,因为感知的整个生命都来自情感;而凡直接从天堂流入思维的事物都流入前额。关于这种流注,可参看《天堂与地狱》251节。由此清楚可知,约翰听见在“他后面”,以及后来他“转过身来,要看那与他说话的声音”表示什么。“号筒”或“号角”表示即将从天堂被揭示的神性真理,是因为有时当神性真理从主经由天堂向下流到人那里时,它以这种方式被听见;事实上,它在下降的过程中声音会变得越来越大;它就这样流入。但它只在开始以这种方式被那些神性真理在终极意义上所要揭示给的人听见,终极意义代表内层事物;后来它听上去就像人类的声音。由此明显可知“号筒或号角的声音或响声”表示即将从天堂被揭示的神性真理。
知道“号筒”或“号角”表示从天堂出来的神性真理的人能明白圣言中提到它们的许多经文;如马太福音:
祂要差遣祂的使者,用号筒的大声,将选民从四风都招聚了来。(马太福音24:31)
以赛亚书:
世上一切的居民和地上所住的人哪,山上大旗竖起时,你们要看,号筒(或号角)吹响时,你们要听。(以赛亚书18:3)
耶利米书:
当在那地用号筒(或号角)宣告。要向锡安竖起大旗。我看见大旗,听见号筒声(或号角)声,要多久呢?因为我的百姓愚顽,他们是愚昧无知的儿女,没有知识。(耶利米书4:5–6, 21–22)
同一先知书:
我为你们设立守望的人,说,要听号筒(或号角)的声音。他们却说,我们不听。列族啊,因此你们当听。(耶利米书6:17–18)
以西结书:
他听见号筒(或号角)的声音,却不接受警告;他的血必归到自己身上;他若受警告,就救了自己的灵魂。(以西结书33:5)
何西阿书:
你要把号筒(或号角)放在你的嘴上,因为他们越犯了我的约,违背了我的律法。(何西阿书8:1)
撒迦利亚书:
主耶和华必吹号筒(或号角),乘南方的旋风而行。(撒迦利亚书9:14)
诗篇:
神上升,有喊声相送;耶和华上升,有号筒(或号角)声相送。(诗篇47:5)
以及在启示录(4:1; 8:2, 7–8, 13; 9:1, 13, 14; 10:7; 18:22)。由于“号筒或号角”表示神性真理,所以当神性真理先要在以色列人面前被揭示时,从西乃山上就听见号筒声或角声(出埃及记19:16)。因此,用号筒吹声就在他们中间成为代表,用以招聚会众,并叫众营起行,以及他们快乐的日子,月朔,献燔祭和平安祭(民数记10:1–10);他们出去与米甸人打仗时,也吹号(民数记31:6);他们占领耶利哥城时,同样吹号(约书亚记6:4–20);因为战争和打仗表示属灵的争战,也就是真理攻击虚假,并虚假攻击真理的争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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