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235.“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这从“吐出去”和“从口中”的含义清楚可知:当由主来说时,“吐出去”是指分离;并不是说主把他们与祂自己分离,而是他们把自己与主分离。经上说“吐出去”,是因为论述的主题是“温的”;在世上,温的东西会引起呕吐。这也是由于对应,因为人所取的食物对应于知识,因而在圣言中表示知识;因此,与它们分离表示没有准许进入;但由于此处所论述的人的确允许来自圣言的某种东西进入,所以它表示逐出或呕吐。“食物”由于对应关系而表示知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参看《属天的奥秘》,3114, 4459, 4792, 5147, 5293, 5340, 5342, 5410, 5426, 5576, 5582, 5588, 5655, 8562节);因为知识滋养内在人或灵,犹如食物滋养外在人或身体(AC 4459, 5293, 5576, 6277, 8418节)。“从口中”当论及主时,是指从圣言中。“从口中”当论及主时,表示从圣言中,是因为圣言是神性真理,这神性真理从主发出,从主发出并流入人的东西就被说成是“从口中”出来,尽管它不是从口中出来的,而是像太阳发出的光。因为主在天使所在的众天堂之上显为一轮太阳,由此而来的光是神性真理,天使和世人都从这神性真理获得自己的聪明和智慧(参看《天堂与地狱》,116–125, 126–140节)。由此可见“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表示与神性真理分离,或也可说,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
那些“温的”,也就是“既不冷也不热”的人,如我们刚才所说的那些照着唯信和因信称义的教义生活的人,便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他们自己并不知道这一点,因为他们以为他们比其他所有人都更拥有知识;但他们不是这样;事实上,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知识。原因在于,他们的教义和宗教的原则是虚假的,从虚假的原则只会产生虚假;因此,当他们阅读圣言时,就将自己的心智固定在其虚假中;结果,他们要么看不见真理,要么即便看见,也会忽略过去,或歪曲它们。这些虚假原则是,唯信得救,人因那信而称义。这些人若愿意,就有可能知道,他们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了,并且看不见其中的真理。因为主所说的话,还有比下面的话更常见的吗?即:他们要遵行祂的话、祂的诫命、祂的旨意,各人照各人的行为受报应;整部圣言都基于这两条诫命,就是爱神、爱邻;爱神就是遵行祂的诫命(约翰福音14:21, 23, 24)。新旧约上千次地声明,人们必须这样做才能得救;而且听见了、知道了,却没有做,是毫无意义的。但那些确认唯信和因信称义的人看见这些话了吗?他们若看见了,岂不歪曲它们?这就是为何这些人没有生活的教义,却有唯信的教义;而事实上,是生活形成教会之人,那些进入他生活的事物才变成他的信。
这些人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这一点也能从以下事实看出来:他们没有意识到他们在肉体死后将作为人活着;活着的,是他们里面的灵;天堂来自人类,地狱也来自人类;他们对天堂和天堂的喜乐一无所知,对地狱和地狱之火也一无所知,因而对灵界一无所知,对圣言的内义或灵义一无所知,对主人身的荣耀、重生、试探、洗礼和洗礼所涉及的东西一无所知,对圣餐,以及肉和血,或其中的饼和酒表示什么一无所知,对自由意志、内在人、仁爱、邻舍、良善、爱一无所知;他们也不知道什么叫赦罪,以及其它许多事。此外,我听天使说,当他们被允许看向教会,看那些自以为因教义而聪明的人时,只见漆黑一片,这些自以为聪明的人看上去就像在水之下的深处。
他们之所以与源于圣言的知识分离,原因有二:第一个是,他们不能被主光照,因为主流入人的良善,并从这良善在真理上光照他,也就是说,祂流入人的爱,并由此流入他的信;第二个是,他们因歪曲而亵渎了真理,那些如此行的人活在世上时就与真理分离了,以至于不知道它们;但在来世,他们会抛弃他们在世时从圣言所知道的一切。“从口中吐出去”就表示这两种分离。在圣言别的地方,“呕吐或吐出”和“呕吐物”表示类似事物;如以下经文,以赛亚书:
耶和华使乖谬的灵搀入埃及中间,他们使埃及一切所做的都出差错,好像醉酒之人在呕吐中走迷了路一样。(以赛亚书19:14)
“埃及”表示事物的知识,无论属灵的还是属世的;“使乖谬的灵搀入埃及中间”表示败坏和歪曲这些事物;“醉酒之人”表示那些在属灵事物上疯狂的人;由于与虚假混杂的真理被逐出,所以经上说:“好像醉酒之人在呕吐中走迷了路一样。”“埃及”表示知识(参看《属天的奥秘》,1164—1165, 1186, 1462, 5700, 5702, 6015, 6651, 6679, 6683, 6692, 7296节);也表示教会的知识(AC 7296, 9340, 9391节);“醉酒之人”表示那些在属灵事物上疯狂的人(AC 1072节)。
耶利米书:
你们要喝,且要喝醉,要呕吐,且要跌倒,不得再起来,都因剑。(耶利米书25:27)
“喝和喝醉”是指吸收虚假,并把它们与真理混在一起,从而疯狂;“呕吐,且跌倒”是指彻底抛弃被歪曲的事物;他们不得再起来所因的“剑”表示摧毁并荒废真理的虚假(参看《属天的奥秘》,2799, 4499, 7102节);这清楚表明“呕吐,且跌倒”是什么意思。
同一先知书:
你们要使摩押喝醉,因他向耶和华夸大,要让摩押在自己的呕吐物中鼓掌。(耶利米书48:26)
“摩押”表示那些玷污教会良善的人,因此,“呕吐物”是指着他们说的。
哈巴谷书:
让同伴喝酒,使他喝醉,好看见他裸体的,有祸了。你满受羞辱,不得荣耀;你也喝吧,让你的阳皮显露出来;耶和华的杯必传到你那里,可耻的呕吐物必临到你的荣耀。(哈巴谷书2:15, 16)
“喝酒,使他喝醉”也表示吸收真理,并把它们与虚假混在一起;他们所看见的“裸体”表示对真理和由此而来的聪明的剥夺(参看《属天的奥秘》,1073, 5433, 9960节);“要显露的阳皮”表示对良善的玷污(参看《属天的奥秘》,2056, 3412—3413, 4462, 7225, 7245节);“荣耀”表示神性真理,因而表示圣言(参看《属天的奥秘》,4809, 5922, 8267, 8427, 9429节);这表明临到他们荣耀的“可耻呕吐物”表示什么。
以赛亚书:
这些人因酒而犯错,因烈酒而误入歧途;祭司和先知因烈酒而犯错,他们被酒吞没,他们在看见中犯错,在审判时跌倒;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没有地方。祂要将知识指教谁呢?(以赛亚书28:7–9)
此处致使他们犯错的“酒”和“烈酒”表示与虚假混杂的真理;“祭司”和“先知”表示那些教导良善和真理的人,在抽象意义上表示教会的良善和真理;“在看见中犯错”的人表示那些即将看见真理的人;“在审判时跌倒”表示疯狂;“席(即桌子)”表示所有要滋养属灵生命的事物;事实上,席,即桌子是指摆在它们上面的食物,而“食物”表示一切真理和良善,因为这些滋养属灵生命;故此处“各席上满了呕吐的污秽”表示被歪曲和玷污的事物。
摩西五经:
在这一切的事上,你们都不可玷污自己,因为我在你们面前所逐出的列族,在这一切的事上被玷污了;连地也玷污了;那地也吐出她的居民;因此,地不会把你们吐出来,像吐出在你们之前的列族一样。(利未记18:24, 25, 28)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各种奸淫,各种奸淫在灵义上表示各种对良善的玷污和对真理的歪曲,或亵渎;由于邪恶和良善,以及邪恶的虚假和良善的真理无法共存,而是被逐出,所以经上说“那地”,也就是教会,把他们吐出去。由此可见“我就要从我口中把你吐出去”中的“吐出去”表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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