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159.“就是你容许妇人耶洗别”表示对自我和世界的爱之快乐。这从“妇人耶洗别”的含义清楚可知,“妇人耶洗别”是指完全败坏的教会;因为在圣言中,“妇人”表示教会(参看《属天的奥秘》,252—253, 749, 770, 6014, 7337, 8994节),在此表示败坏的教会。教会的一切败坏都来源于这两种爱,即对自我的爱和对世界的爱,所以“耶洗别”表示这两种爱的快乐。这些爱掌权的教会被称为“妇人耶洗别”,是因为在圣言中,亚哈的妻子耶洗别代表这些爱的快乐和由此对教会的败坏。事实上,圣言,甚至历史部分所写的一切,都代表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49–266节)。当这两种爱凌驾于天堂的爱之上时,对教会的一切败坏就都源于它们,因为这两种爱与构成天堂和教会的那两种爱,即对主之爱和对邻之爱完全对立,还因为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都从这两种爱存在(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59, 61, 65–82节;《天堂与地狱》,252, 396, 399—400, 486, 551–565, 566–575节)。
我们很快就会看到亚哈的妻子耶洗别代表此处所提到的事物;但首先有必要说一说人的爱之快乐。每个人的品质都取决于他的爱,他生活的一切快乐都来自他的爱;因为凡支持其爱的,他都感觉快乐,凡反对其爱的,他都感觉不快乐。因此,无论说人的品质取决于他的爱,还是说它取决于其生活的快乐,都是一回事。所以那些爱自己和爱世界的人,也就是那些这两种爱掌权的人,没有其它生活快乐,或其它生命,只有地狱的生命。因为这些爱,或由此而来的长久生活快乐会将他们的一切思维和意图都转向自我和世界;他们在何等程度上把它们转向自我和世界,就在何等程度上把它们沉浸于人经遗传所获得的人之自我或自己的东西中,因而同时把它们沉浸于各种邪恶中;人的思维和意图在何等程度上转向他遗传来的本身无非为邪恶的自我,它们就在何等程度上远离天堂。人那属于其心智,也就是属于其思维和意图,或理解力和意愿的内层实际上转向他自己的爱,也就是往下转向对自我的爱及其快乐掌权的地方,并往外,也就是从天堂转向世界,就是对世界的爱及其快乐掌权的地方。当人爱神胜过一切,并爱邻如己时,情况则不然;在这种情况下,主将属于人的心智,或其思维和意图的内层转向祂自己,因而使它们远离人的自我,并提升它们;这一过程是在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这就是为何人的灵,也就是这个人自己,在从身体中释放出来后,实际上转向它自己的爱,因为这爱构成他的生活快乐,也就是他的生命。所有灵人实际上都转向他们自己的爱(参看《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145, 151, 153, 272, 510, 548, 552, 561; AE 41节)。
上述这些话可从以下事实获得某种程度的光照,即:身体的一切最小部分都转向我们地球的共同中心,这共同中心被称为万有引力的中心;这就是为何无论什么地方的人,甚至那些在正对立方向上,被称为处于正相对应的两个地区的人,都以脚站立。然而,这种万有引力的中心只是自然界的万有引力的中心;而灵界却另有一种万有引力的中心;对人来说,这中心取决于他所处的爱;若他的爱是地狱的,这中心就向下,若他的爱是天堂的,这中心就向上。人的爱定意在哪里,他的思维和意图就定意在哪里;因为这些在灵界,被那里的力量驱使。
由此可见,妇人耶洗别所表示的对与人同在的教会的败坏只来自对自我和世界的爱,因为这些爱使他心智的内层往下转,从使它们背离天堂。之所以说对与人同在的教会的败坏,是因为教会在人里面,正如天堂在天使里面;每个教会都由那些属于它的人,而不是其他人构成,尽管其他人有可能出生在教会所在的地方;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清楚看出来,即:爱和信构成教会,爱和信必在人里面;因此,教会也必在人里面。天堂在天使里面,教会在人里面(参看《天堂与地狱》,33, 53—54, 57, 454节;《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32—233, 241, 245—246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