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1175.“他们又把尘土撒在头上,哭泣悲哀,喊着”表示悲伤,并承认他们因照这种宗教或宗教说服及其教义生活而受到诅咒。这从“把尘土撒在头上”和“哭泣悲哀,喊着”的含义清楚可知:“把尘土撒在头上”是指因诅咒而哀悼(由此可推知,这是由于照着这个宗教或宗教说服及其教义生活);“哭泣悲哀,喊着”是指为他们因这种生活而受到诅咒感到悲伤,“喊着”与教义有关,“哭泣悲哀”表示灵魂和内心的悲伤,如前所述(AE 1164节)。“把尘土撒在头上”是指因诅咒而哀悼,因为“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头”表示这个人自己。“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因为地狱在下面,天堂在上面;从地狱不断呼出来自邪恶的虚假,因此,它们上面的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对此,也可参看AE 742节)。由于“尘土”的这种含义,所以在代表性教会,当他们做了恶事,并为此悔改时,把尘土撒在头上,以此证明他们悔改,是一种习俗。
情况就是这样,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以西结书:
他们必放声痛哭,把尘土撒在头上,在灰中打滚。(以西结书27:30)
“把尘土撒在头上”表示因诅咒而哀悼,“在灰中打滚”表示更深的哀悼,“灰”表示受诅咒之物,因为产生它们的火表示地狱之爱。耶利米哀歌:
锡安女子的长老都坐在地上,默默无声,他们把尘灰撒在头上;耶路撒冷的处女都垂头至地。(耶利米哀歌2:10)
这些事物代表由于他们所悔改的邪恶和虚假而悲伤和哀悼的状态,因而表示承认他们受到诅咒。“锡安女子”表示教会,“耶路撒冷的处女”表示教义真理;“坐在地上,默默无声”表示心智的悲伤;“把尘灰撒在头上”表示承认他们受到诅咒,“垂头至地”表示承认他们在地狱里。约伯记:
约伯的朋友们各人撕裂外袍,把尘土向天扬起来,落在自己的头上。(约伯记2:12)
“把尘土向天扬起来,落在头上”表示哀悼,因为约伯似乎受到诅咒。“尘土落在头上”表示因邪恶的诅咒而哀悼,“撕裂外袍”表示因虚假的诅咒而哀悼。滚于尘土之中(弥迦书1:10)所表相同。悔改也这样被代表,这一点从约伯记明显看出来:
我在尘土和炉灰中懊悔。(约伯记42:6)
由于“尘土”表示诅咒,所以有话对蛇说:
你必用肚子行走,尽你一生的日子吃尘土。(创世记3:14)
“蛇”表示那些扭曲圣言真理,通过这种方式巧妙而狡猾地欺骗的人。因此,在以赛亚书:
尘土必作蛇的食物。(以赛亚书65:25)
由此清楚可知,“尘土”表示受诅咒之物,“把尘土撒在头上”是对诅咒的证明。
(续)
这些事已经提前说明了,现在要解释何为情感,或情感的性质是什么,然后解释为何主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思维引导人,最后说明人无法以其它方式得救。
(1)何为情感,或说情感的性质是什么:情感与爱的意思是一样的。但爱就像一个源泉,情感则像从这源泉流出的溪流;因此,情感就是爱的延续。像源泉一样的爱在人的意愿中;情感,也就是它的溪流,连续不断地流入理解力,在那里通过来自真理的光产生思维,就像花园里热的作用力通过光线产生萌芽一样。此外,爱在起源上就是天堂的热,真理在起源上就是天堂的光线,思维则是它们的婚姻或结合的萌芽。天堂的所有社群都来自这样一种婚姻或结合,这些社群是无数的,在本质上都是情感;因为它们来自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也就是爱,和光,也就是智慧。因此,这些社群,随着它们里面的热与光结合,光与热结合而为对良善与真理的情感。这就是所有在这些社群里的人之思维的起源。这清楚表明,天堂社群不是思维,而是情感;因此,通过这些社群被引导就是通过情感被引导,也就是说,通过情感被引导就是通过社群被引导;因此,在接下来的内容中,要用情感这个词来代替社群。
(2)现在要说明,为何主通过情感,而不通过思维引导人。当人被主通过情感来引导时,他能照着圣治的一切律法被引导;但如果他通过思维被引导,则不能。情感不向人显现,但思维会显现;情感也产生思维,但思维不产生情感;表面上看,思维似乎具有这种能力,但这是一个谬误。当情感产生思维时,它们也产生属于人的一切,因为它们构成他的生命。此外,这在世上也是众所周知的。如果你能把一个人留在他自己的情感中,那么你就把他束缚住了,可以随心所欲地把他带到任何地方;在这种情况下,单单一个理由就胜过一千个理由。但如果你不能把他留在他自己的情感中,那么理由是无济于事的,因为他的情感与这些理由并不和谐一致,故要么扭曲它们,要么弃绝它们,要么摧毁它们。如果主直接通过人的思维,而不是通过他的情感引导他,情况也是这样。再者,当主通过情感引导一个人时,在这个人看来,就好像他貌似凭自己自由思考,也貌似凭自己自由说话和自由行动。这就是为何主不直接教导人,而是通过圣言、来自圣言的教义和讲道,以及与其他人的交谈和来往间接教导人;因为人从这些事中貌似凭自己自由思考。
(3)人不能以其它方式得救。这一点从前面关于圣治律法所说的,以及以下事实可推知,即:在人里面,思维不产生情感。因为如果人知道圣言的全部内容和教义的一切,甚至知道天使所拥有的智慧奥秘,也思想并谈论它们,而他的情感却仍是邪恶的欲望,那么他不能被主从地狱中领出来。因此,很明显,如果人通过进入他思维的流注从天堂被教导,那就像把种子撒在路上,或撒在水里,或雪里、火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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