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揭秘启示录 #945

945.启22:8.

945.启22:8.“这些事是我约翰所看见、所听见的;当我听见、看见了时,就在指示我这些事的天使脚前俯伏敬拜”表示约翰以为主差给他、使他可以保持在灵的状态中的这位天使就是那揭示这些事的神,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这位天使仅指示主所显明的。显然,约翰以为差给他的这位天使就是神自己,因为经上说,他在这天使脚前俯伏要拜他;但情况不是这样,这一点从下一节明显看出来,在那里,这位天使说他与约翰同是作仆人的,还说:“你要敬拜神。”这位天使是主差给约翰的,这一点从启22:16明显看出来,那里有这些话:“我耶稣差遣我的使者在众教会将这些事向你们证明。”但隐藏在这些话里面的奥秘是这样:主差遣了一位天使到约翰那里,好叫约翰可以保持在灵的状态中,在这种状态下,这位天使就可以指示他所看到的事物。因为约翰所看到的,不是用他的肉眼看到的,而是用他的灵眼看到的,这一点可从他说他“在灵里”和“在异象中”的经文(启示录1:10; 9:17; 17:3; 21:10)明显看出来,因而在他说“他看见或看到”的各个地方看出来。没有人能进入并被保持在这种状态中,除非通过与人紧密相连的天使,他们会在他心智的内层引发他们的属灵状态,因为人以这种方式被提升到天堂之光中,并在这光中看到天堂里的事物,却看不到世上的事物。

以西结、撒迦利亚、但以理和其他先知有时也处于类似状态;但不是在他们说圣言的时候;因为那时,他们不是在灵里,而是在肉身中,并听见他们从耶和华自己,也就是从主那里写下来的话。先知的这两种状态必须仔细区分。先知们自己也仔细进行区分;因为无论在哪里,当他们从耶和华那里写下圣言时,都会说,耶和华与他们说话、对他们说话,并且经常说,“耶和华说”、“这是耶和华说的”;但当他们处于其它状态时,则说“他们在灵里”或“在异象中”,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在以西结书,经上说:

灵将我举起,在神的异象中将我带进迦勒底,到被掳的人那里;我所见的异象就离我上升去了。(以西结书11:1, 24)

以西结说:

灵将他举起,他听见他身后有地震,等等。(以西结书3:12, 14)

还说:

灵将他举到天地之间,在神的异象中带他到耶路撒冷,他看见可憎之事。(以西结书8:3等)

因此,同样在神的异象中或在灵里:

他看见四个活物,就是基路伯。(以西结书1和10章)

还看见新殿和新地,以及量它们的一位天使。(以西结书40-48章)

他在以西结书(40:2)说,那时他在“神的异象中”;灵将他举起(以西结书43:5)。

类似的事也发生在撒迦利亚身上:

有一位天使与他同在,那时他看见在番石榴树或桃金娘树中间,有一人骑着马。(撒迦利亚书1:8等)

当他看见四角,然后看见一个手拿准绳的人时。(撒迦利亚书1:18; 2:1, 5)

当他看见大祭司约书亚时。(撒迦利亚书3:1等)

当他看见灯台和两棵橄榄树时。(撒迦利亚书4:1等)

当他看见飞行的书卷和量器时。(撒迦利亚书5:1, 6)

当他看见四辆车从两座山之间出来,以及马时。(撒迦利亚书6:1等)

但以理在以下时候也处于类似状态,即:

当他看见从海中上来的四只兽时。(但以理书7:1等)

当他看见公绵羊和公山羊的战斗时。(但以理书8:1等)

我们在相关章节(即但以理书7:1-2, 7, 13; 8:2; 10:1, 7-8)中读到,他“在异象中”看到这些事物。此外,他在异象中看到天使加百列,并且加百列与他说话(但以理书9:21)。约翰在看到他所描述的事物时,也是如此,如当他看见七灯台中间的人子;天上的帐幕、圣殿、约柜和祭坛;龙,以及他与米迦勒的争战,兽,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新天和新地,圣耶路撒冷及其城墙、城门和根基,等等时。主揭示了这些事物,但天使指示了它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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