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揭秘启示录 #20

20.启1:6.“又

20.启1:6.“又使我们作王和祭司”表示使那些从祂而生,也就是重生的人处于源于神性真理的智慧和源于神性良善的爱的。众所周知,在圣言中,主被称为“王”,也被称为“祭司”;祂因神性智慧而被称为“王”,因神性之爱而被称为“祭司”。因此,那些从主处于智慧的人被称为“王的儿子”,以及“王”;那些从主处于爱的人被称为“事奉者或用人”(ministers)和“祭司”;因为与他们同在的智慧和爱并非来自他们,因而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主的。故在圣言中,“王”和“祭司”是指这些人,并不是说他们是“君王”和“祭司”,而是说住在他们里面的主是这样的,并使他们被如此称呼。他们也被称为“从祂而生的”、“天国之子”、“天父之子”、“产业或承受者”(heirs):“从祂而生的”(约翰福音1:12, 13),也就是再生或重生的(约翰福音3:3等);“天国之子”(马太福音8:12; 8:38);“天父之子”(马太福音5:45);“产业或承受者”(诗篇127:3; 撒母耳记上2:8; 马太福音25:34);他们因被称为产业、天国之子和从作为父的主而生的,故被称为“王和祭司”。经上还说:

他们要在主的宝座上与祂同坐。(启示录3:21)

整个天堂分为两个国度,即属灵国度和属天国度。属灵国度就是那被称为主的王权的,由于所有住在其中的人都处于源于真理的智慧,所以“王”是指他们,主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人作“王”;属天国度就那被称为主的祭司的,由于所有住在其中的人都处于源于良善的爱,所以“祭司”是指他们,主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爱之人作“祭司”。主在地上的教会同样分为两个国度;关于这两个国度,可参看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天堂与地狱》(24, 226节)。

人若不知道“王和祭司”的灵义,可能会因先知书和启示录中与他们有关的许多事而产生幻觉;如先知书中的这些事,以赛亚书:

外邦人必建筑你的城墙,他们的王必事奉你;你也必吃外邦人的奶,又吮列王的乳;你就知道我耶和华是你的救主,是你的救赎主。(以赛亚书60:10, 16)

同一先知书:

列王必作你的养父,王后必作你的乳母。(以赛亚书49:23)

以及其它地方(如创世记49:20; 诗篇2:10; 以赛亚书14:9; 24:21; 52:15; 耶利米书2:26; 4:9; 69:3; 耶利米哀歌2:6, 9; 以西结书7:26, 27; 何西阿书3:4; 西番雅书1:8)。在这些经文中,“王”不是指君王,而是指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抽象地说,是指智慧所源于的神性真理。彼此交战的“南方王”和“北方王”(但以理书11:1等)也不是指君王:“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北方王”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

启示录经常提到“王”的地方也是如此,如这些经文:

第六位天使把他的小瓶倒在幼发拉底大河上;河水就干了,好叫那从日出之地所来的众王的道路得以预备。(启示录16:12)

又:

地上的诸王与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行淫。(启示录17:2)

又:

所有民族都喝了巴比伦淫乱烈怒的酒,地上的列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又:

我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列王,并他们的众军都聚集,要与骑白马的争战。(启示录19:19)

又:

得救的列族要在祂的光里行走,地上的列王必将自己的荣耀和尊贵归与新耶路撒冷。(启示录21:24)

以及其它地方(如启示录16:14; 17:2, 9-14; 18:9-10)。此处“王”是指那些处于真理的人,在反面意义上是指那些处于虚假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真理或虚假。“巴比伦与地上的列王行淫”是指对教会真理的歪曲。很明显,巴比伦或骑在朱红色兽上的女人并未与列王行淫,而是说她歪曲了圣言的真理。

由此明显可知,主将使那些处于来自祂的智慧之人作“王”,意思不是说他们将作王,而是说他们将变得智慧。情况就是这样,甚至被光照的理性也能看到这一点。在以下经文中也一样:

你叫我们归于我们的神,成为君王和祭司,使我们在地上掌权。(启示录5:10)

主就是“王”所指的真理,这一点从祂回复彼拉多的话明显看出来:

彼拉多说,那么,你是王了?耶稣回答,我是王,这是你说的。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界,为了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都听我的声音。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约翰福音18:37-38)

“给真理作见证”的意思是,祂自己就是真理;由于祂因此自称为“王”,所以彼拉多问:“真理是什么?”也就是说,真理是王吗?在下文我们会看到,“祭司”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抽象地说,表示爱之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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