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最后的审判 #25

25.⑵世上的生活结

25.⑵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每个人都会活到永远。这一点从以下事实明显可知:那时,他不再是属世的,而是属灵的;与属世人分离的一个属灵人永远保持它的本性,因为人的状态死后无法更改。此外,每个人的属灵层都与神性结合,因为它能思想神性,也能热爱神性,并能被来自神性的一切所吸引,如教会的教导。这意味着它能通过思维和意愿,也就是构成他生命的属灵人的两个官能而被联结于神性。凡如此联结于神性者,就永远不会死,因为神性与它同在,并将它联结于自己。

人就心智而言,也被造为天堂的形式,天堂的形式来自神性本身。这一点可见于《天堂与地狱》一书,那里说明:主的神性构成并形成天堂(7-12, 78-86节);人被造为一个最小形式的天堂(57节);天堂整体上类似一个人(59-66节);因此,一位天使拥有一个完美的人的形式(73-77节);一位天使就是一个属灵方面的人。

此外,我经常与天使们谈论这个话题。令他们大为惊讶的是,在基督教界被誉为聪明并被其他人认为聪明的人当中,有许多人完全拒绝相信自己的不朽,反而相信死后人的灵魂会消散,就像动物的灵魂一样。他们没有意识到人的生命和动物生命之间的区别;人拥有能上升到他自己之上的思维,能思想神、天堂、爱、信,以及属灵和道德的良善,真理等等,因而能被提升到神性本身那里,并通过这一切事物与祂结合。然而,动物无法被提升到自己的属世层之上,以至于思想这些事。因此,死后它们的属灵层无法与它们的属世层分离,以至于像人的属灵层那样凭自己活着。这也是为何一个动物的生命会与它的属世生命一起消散。

天使说,基督教界许多所谓的聪明人之所以不相信自己生命的不朽,是因为他们从心里否认神性的存在,承认自然,而不是神性。那些基于这些前提思考的人不能通过与神性联结而思想任何永恒,因而无法想象人的状态与动物的状态之间有什么不同,因为一旦神性从他们的思维中清除,永恒也就清除了。

此外,天使还声称,每个人里面都有一个生命的至内层或至高层,或说一个至内或至高之物,主的神性最近地流入其中。主从这个至高点安排构成属灵和属世人的其它一切内层,这些内层照着秩序的两个层级而逐层下降。天使称这至内或至高部分为主进入人的门户,是祂在人里面最本质的住所。他们还说,人凭这至内或至高部分而为人,并与缺乏它的动物区别开来;这就是为何与动物不同,人能拥有属于其心智和性情的内层,能被主提升到祂自己那里,能信祂,感受到对祂的爱,能接受聪明和智慧,说话理性。

当我问他们,那些否认神性,否认将人的生命与神性本身联结起来的神性真理之人还能不能活到永远时,他们回答说,这些人也有思考和意愿、因而相信和热爱来自神性的事物的官能,和那些承认神性的人一样;这种思考和意愿的官能使他们同样能活到永远。他们补充说,这种官能就来自刚才所提到的在每个人里面的至高或至内部分。就连地狱里的人都有这种官能,并从中获得推理和出言反对神性真理的能力,这一点在许多地方已经说明。这就是为何每个人都会活到永远,无论他是哪种人。

由于每个人死后都会活到永远,所以天使和灵人不可能想到死亡;事实上,他们压根不知道死亡为何物。因此,当圣言提到“死”时,天使要么理解为诅咒,就是灵义上的死亡,要么理解为生命的延续和复活。说这些事是为了证实,自创世之初以来,所有曾生而为人且已离世者都活着,有的在天堂,有的在地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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