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6

946.“因你的公平

946.“因你的公平已经显出来了”表示神性真理已经揭示给他们了。这从“公平”和“显出来”的含义清楚可知:“公平”是指神性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显出来”是指被揭示。本章接下来的内容将说明,在教会结束时,神性真理就被揭示,并且它们已经被揭示了,因为那里论述的主题涉及它们。“公平”之所以表示神性真理,是因为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平”;而在祂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被称为“公义”。在主的属灵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真理的律法;而在主的属天国度,治理的律法是来自神性良善的律法。这就是为何在以下圣言经文中,经上提到“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和“公义”。以赛亚书:

大卫的宝座上必有无穷的平安,必以公平公义坚立它、维持它,从今直到永远。(以赛亚书9:7)

这话论及主及其国度。“大卫的宝座”表示祂的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以公平公义。”耶利米书:

我要给大卫兴起一个公义的枝子,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耶利米书23:5)

这话也论及主及其属灵国度。由于该国度处于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所以经上说:“祂必掌权为王,行事聪明,施行公平和公义。”主凭神性真理而被称为“王”;由于神性真理也是神性聪明,所以经上说:“祂必行事聪明。”由于神性真理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必施行公平和公义。”

以赛亚书:

耶和华被尊崇,因祂居在高处,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以赛亚书33:5)

“锡安”是指天堂和教会,就是主通过神性真理掌权作王的地方;由于一切神性真理都来自神性良善,所以经上说:“祂以公平公义充满锡安。”耶利米书:

我耶和华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义;因为我喜悦这些事。(耶利米书9:24)

此处“公平和公义”也表示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以赛亚书:

他们向我求问公义的判语,渴望亲近神。(以赛亚书58:2)

“公义的判语”是指来自神性良善的神性真理,与“公平和公义”一样;因为灵义将字义所分离的那些事物结合起来。何西阿书:

我必聘你永远归我,以公义、公平、怜悯、真理聘你归我。(何西阿书2:19, 20)

此处论述的主题是主的属天国度,该国度是由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人组成的。由于主与这些人的结合比较像一位丈夫与一位妻子的结合(对良善的爱就是如此进行结合的),所以经上说“我必以公义、公平聘你归我”;经上首先提到“公义”,其次提到“公平”,因为那些处于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也处于真理;他们从良善中看见真理。由于“公义”论及良善,“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论及真理,所以经上还说“以怜悯、真理”,“怜悯”属于良善,因为它属于爱。

诗篇:

耶和华在诸天。你的公义好像神的大山,你的判断如同大深渊。(诗篇36:5, 6)

“公义”论及神性良善,因此被比作“神的大山”;因为“神的大山”表示爱之良善(参看AE 405a-f, 510, 850a节);“判断”(或公平,典章,判语,审判等)论及神性真理,因此被比作“大深渊”;因为“大深渊”表示神性真理。由此可见,“公平”(或典章,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神性真理。

在圣言中,许多经文都提到“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诫命”和“律例”;在那里,“典章”表示民事律法,“诫命”表示属灵生活的律法,“律例”表示敬拜的律法。“典章”(或公平,判语,审判、判断等)表示民事律法,这一点从出埃及记(21, 22, 23章)明显看出来,在那里,所吩咐的事被称为“典章”,因为士师们根据这些典章在城门口作出判决。尽管如此,它们仍表示神性真理,就是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因为它们在灵义上包含这些神性真理,这可从《属天的奥秘》(8971–9103, 9124–9231, 9247–9348节)对它们的解释清楚看出来。赐予以色列人的律法被称为“典章”(即公平等)、“诫命”和“律例”,这一点可从以下经文清楚看出来。摩西五经:

我要将一切诫命、律例、典章都对你讲说,你要教导他们,使他们遵行。(申命记5:31)

申命记:

这些是耶和华你们的神所吩咐要教导你们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6:1)

又:

所以你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诫命、律例、典章。(申命记7:11)

诗篇:

倘若他的子孙离弃我的律法,不行走在我的典章上,倘若他们渎犯了我的律例,不遵守我的诫命,我就要用棍棒察罚他们的过犯。(诗篇89:30–32)

除此之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利未记18:5; 19:37; 20:22; 25:18; 26:15; 申命记4:1; 5:1, 6, 7; 17:19; 26:17; 以西结书5:6, 7; 11:12, 20; 18:9; 20:11, 13, 25; 37:24)。在这些经文中,“诫命”是指生活的律法,尤指包含在十诫中的律法,它们因此被称为十条诫。而“律例”是指敬拜的律法,尤其涉及献祭和事奉神圣事物的;“典章”是指民事律法;这些律法因代表属灵的律法,故表示诸如在主在天上的属灵国度中的那种神性真理。

(续)

由此可知,当人避开并远离如罪的邪恶,被主提升到天堂时,他就不再处于他的自我,而是在主里面,从而思考和意愿良善。再者,由于人按他的思考和意愿行动,人的一切行为都从他意愿的思维发出,所以可知,当他避开并远离邪恶时,他就从主,而不是从自我行善;这就是为何避开邪恶就是实行良善。善行是指那时人所行的良善;仁爱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善行。人不能被改造,除非他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因为貌似凭这个人自己所做的,会与他结合,并留在他身上;而不是貌似凭人自己所做的,不在任何意义的生命上被接受,而是像以太那样流过去;这就是为何主愿意人不仅貌似凭自己避开并远离邪恶,还貌似凭自己思考、意愿和实行,但仍要从心里承认,这一切都是出于主。他必须承认这一点,因为这是真理。


真实的基督教 #622

622.记事二:

622.记事二:

为天堂所做的准备发生在灵人界,灵人界位于天堂和地狱的中间。所有人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准备后,都热切地渴望天堂。很快,他们的眼睛就被打开了,他们看到一条通往某个天堂社群的道路。他们踏上这条路并上升,在上升的路上,有一扇大门,旁边站着一个看门人。他打开大门,他们就进去了。这时,一位检查员来迎接他们,从总督那里告诉他们说,他们可以进一步往里走,看看有没有他们认为是自己的房子,因为每位新来的天使都有一幢新房。他们若找到了,就会报告,并在那里定居。但他们若没有找到,就回来说他们没有看到任何房子。然后那里的某个智者就检查他们,看看他们里面的光是否与该社群的光一致,尤其热是否一致;因为天堂之光本质上是神性真理,天堂之热本质上是神性良善,两者都从那里显为太阳的主发出。如果他们里面的光和热与那个社群的光和热不同,也就是说,他们的真理和良善是不同的,那么他们就不会被接纳。因此,他们离开那个地方,沿着在天堂社群之间打开的路继续走,如此旅行,直到他们找到一个与他们的情感完全和谐一致的社群,这个社群就成为他们永远的家。这时,他们在自己人当中,就像在亲戚朋友当中,他们因处于相似的情感而从心里爱着他们,在那里享受他们的生活,处于灵魂的平安所带来的充满整个胸膛的快乐;因为天堂的光和热里面有一种无法形容的快乐,这种快乐是共享的。对那些成为天使的人来说,情况就是这样。

而另一方面,那些处于邪恶和虚假的人经许可,可能会升入天堂;但当他们进去时,就开始屏住呼吸、呼吸困难,很快他们的视力模糊,理解力变暗,思维停顿,死亡似乎就在眼前;因此,他们就像木桩一样站着。然后,他们心开始悸动,胸口紧绷,头脑开始痛苦,他们越来越受到折磨;在这种状态下,他们像靠近火的蛇一样扭动,一头栽下那时出现的悬崖;他们也不得停歇,直到来到地狱的同类当中,在那里他们能自由地呼吸,心脏也能自由地跳动。此后,他们恨恶天堂,弃绝真理,在心里亵渎主,以为他们在天上的痛苦和折磨都来自祂。

从这几件事可以看出,那些轻视信仰的真理,尽管这些真理构成天堂天使所处的光,轻视爱和仁的良善,尽管这些良善构成天堂天使所处的生命之热的人,其命运是什么样。由此也可以看出,那些以为只要被允许进入天堂,谁都能享受天堂幸福的人犯了多么大的错误!因为当今的信仰是,被接入天堂只是出于怜悯,被接入天堂就像在世上参加婚宴,同时进入那里的欢喜快乐。然而,要知道,灵界有爱之情感和由此产生的思维的共享,因为那时人是一个灵,而灵的生命是爱之情感及其思维;还要知道,同质的情感结合,而异质的情感分离,并且对一个在天堂里的魔鬼和一位在地狱里的天使来说,这种异质性就是折磨;因此,他们严格照着属于爱的情感的多样性、变化和差异而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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