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4

944.“因为独有你

944.“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因为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因为唯独这神性是圣的,并被称为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神性因从主发出,故就是主自己;因为从祂发出之物就是那在祂里面之物,因而就是祂自己。这就是为何主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

从世界的太阳或火焰发出的热和光也是这种情况。热和光来自太阳,因为它们来自在太阳里面的东西;太阳里面是纯粹的火;在太阳之外的这火就是热,这热随着与太阳的距离增加而下降;光是它在太阳之外的物质中的修改或内在行动,但也来自它的火。它们在其中存在并运作的这些物质被称为大气。从一种类似的对应关系中可以得出关于从在天上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和光的结论。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是神性之爱;由此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由此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发出的热,即神性良善,是在其延伸中的神性之爱;发出的光,即神性真理,是这爱在祂之外的物质中的修改或内在行动。发生这种修改所在的这些物质是属灵的大气,天使们靠属灵的大气呼吸和存活。

由于世上的类似事物是类似的对应关系,或相对应的类比,所以在圣言中,“火”表示爱,“热”表示神性良善,“光”表示神性真理。不同之处在于,正如天堂的热和光使属灵本质具有生气,世界的热和光则使属世本质具有生气。然而,世界的热和光不是凭自己赋予生气,而是凭天堂的热和光,因而凭主赋予生气。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主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因此,唯独祂是神圣的。

(续)

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并仰望主的人就进入这种状态。只要他进入这种状态,他就会远离并厌恶如罪的邪恶,从心里承认,并唯独敬拜主,以及祂在人身里面的神性。这是一个总结。


诠释启示录 #68

68.“祂的眼睛如同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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