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4

944.“因为独有你

944.“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因为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因为唯独这神性是圣的,并被称为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神性因从主发出,故就是主自己;因为从祂发出之物就是那在祂里面之物,因而就是祂自己。这就是为何主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

从世界的太阳或火焰发出的热和光也是这种情况。热和光来自太阳,因为它们来自在太阳里面的东西;太阳里面是纯粹的火;在太阳之外的这火就是热,这热随着与太阳的距离增加而下降;光是它在太阳之外的物质中的修改或内在行动,但也来自它的火。它们在其中存在并运作的这些物质被称为大气。从一种类似的对应关系中可以得出关于从在天上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和光的结论。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是神性之爱;由此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由此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发出的热,即神性良善,是在其延伸中的神性之爱;发出的光,即神性真理,是这爱在祂之外的物质中的修改或内在行动。发生这种修改所在的这些物质是属灵的大气,天使们靠属灵的大气呼吸和存活。

由于世上的类似事物是类似的对应关系,或相对应的类比,所以在圣言中,“火”表示爱,“热”表示神性良善,“光”表示神性真理。不同之处在于,正如天堂的热和光使属灵本质具有生气,世界的热和光则使属世本质具有生气。然而,世界的热和光不是凭自己赋予生气,而是凭天堂的热和光,因而凭主赋予生气。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主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因此,唯独祂是神圣的。

(续)

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并仰望主的人就进入这种状态。只要他进入这种状态,他就会远离并厌恶如罪的邪恶,从心里承认,并唯独敬拜主,以及祂在人身里面的神性。这是一个总结。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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