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4.“因为独有你是圣的”表示因为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因此一切良善和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圣”的含义清楚可知,“圣”是指从主发出的神性,因为唯独这神性是圣的,并被称为与神性真理合一的神性良善。这神性因从主发出,故就是主自己;因为从祂发出之物就是那在祂里面之物,因而就是祂自己。这就是为何主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
从世界的太阳或火焰发出的热和光也是这种情况。热和光来自太阳,因为它们来自在太阳里面的东西;太阳里面是纯粹的火;在太阳之外的这火就是热,这热随着与太阳的距离增加而下降;光是它在太阳之外的物质中的修改或内在行动,但也来自它的火。它们在其中存在并运作的这些物质被称为大气。从一种类似的对应关系中可以得出关于从在天上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热和光的结论。在那里显为太阳的主是神性之爱;由此发出的热是神性良善;由此发出的光是神性真理。发出的热,即神性良善,是在其延伸中的神性之爱;发出的光,即神性真理,是这爱在祂之外的物质中的修改或内在行动。发生这种修改所在的这些物质是属灵的大气,天使们靠属灵的大气呼吸和存活。
由于世上的类似事物是类似的对应关系,或相对应的类比,所以在圣言中,“火”表示爱,“热”表示神性良善,“光”表示神性真理。不同之处在于,正如天堂的热和光使属灵本质具有生气,世界的热和光则使属世本质具有生气。然而,世界的热和光不是凭自己赋予生气,而是凭天堂的热和光,因而凭主赋予生气。提及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主是神性良善本身和神性真理本身;因此,唯独祂是神圣的。
(续)
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并仰望主的人就进入这种状态。只要他进入这种状态,他就会远离并厌恶如罪的邪恶,从心里承认,并唯独敬拜主,以及祂在人身里面的神性。这是一个总结。
第五章 从外在意义和内在意义来解释的《教理问答》或十诫
282.全世界没有一个民族不知道杀人、通奸、偷盗和作假见证是邪恶,任何国家、共和国或州和社会组织形式,若不立法禁止这些邪恶,注定会失败或终结。那么,谁会以为以色列民族就比其他所有民族都愚蠢,以至于不知道这些事是邪恶?因此,有人可能会惊讶地发现,耶和华亲自从西乃山上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了在世上得到如此普遍认可的法律。但请听好:以如此神奇的方式颁布这些法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它们不仅是文明和道德的法律,也是神性律法;违反它们不仅是对邻舍行恶,即对同胞和社会行恶,也是得罪神。因此,当耶和华从西乃山上颁布这些法律时,它们也成了宗教律法。很明显,凡耶和华所吩咐的,都是作为宗教原则来吩咐的,是为救赎而必须遵行的。但在解释这些诫命之前,必须先说一说它们的神圣性,以清楚表明,宗教在它们里面,或说它们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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