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2.启15:4.“主啊,谁不敬畏你”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对主的敬拜。这从“敬畏主”的含义清楚可知,“敬畏主”是指敬拜祂。它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因为经上补充说:“谁不荣耀你的名呢?”这句话表示出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的敬拜。之所以是指这两者,是因为对主的一切敬拜都通过真理来自爱之良善。良善敬畏主,真理荣耀主。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是指来自那些处于生活良善之人的敬拜,这种敬拜对其他人来说,是不可能的。此外,真正的敬拜在于照主的诫命生活;遵行主的诫命就是爱祂。至于“敬畏主”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前文(AE 696节)。
(续)
一个人通过打开他的内在而被允许进入天堂,并从那里接受光之后,天堂天使所拥有的这些情感,连同他们的愉悦和快乐就都传给他。被赋予的第一种情感是对真理的情感;第二种是对良善的情感;第三种是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当一个人被允许进入天堂,以及它的光和热时,他就像一棵从种子开始生长的树。他最初的萌芽来自光照;他在结果之前的开花来自对真理的情感;随之而来的结果则来自对良善的情感;它自己再次繁殖成诸树来自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天堂的热,也就是爱,和天堂的光,也就是出于这爱对真理的理解,在拥有生命的主体中所产生的事物,就像世界的热和光在没有生命的主体中所产生的事物。它们产生类似事物是由于对应关系。但在这两种情况下,产生都是在春天实现的;人里面的春天就是他进入天堂的时候;当他的属灵内在被打开时,他就进入天堂了;在此之前,对他来说是冬天。
990.“他们因痛苦就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他们因厌恶而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从“咬自己的舌头”和“痛苦”的含义清楚可知:“咬自己的舌头”是指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痛苦”是指厌恶。“咬自己的舌头”之所以表示不愿感知和知道真正的良善和真理,是因为“舌头”表示对真理的感知,“咬舌头”是指压制它。事实上,舌头具有各种含义,因为它既是发音器官,又是味觉器官;作为发音器官,它表示表白或称谢、思维、教义和宗教;作为味觉器官,它表示对良善和真理的属世感知;而嗅觉对应于对良善和真理的属灵感知。因为舌头品尝并享受饮食,饮食表示滋养属世心智的良善和真理。“咬自己的舌头”表示不愿拥有这种感知,或不愿感知真正的良善和真理。这些话论及那些将信与生活的良善分离的人,因为他们将教会或宗教的一切都汇集成一条信仰,并声称人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由于人仅凭这一条信仰就能称义并得救,所以可推知,他们厌恶信仰的其它一切,也就是教会的真理,以至于不愿感知或知道它们。他们心里说:“既然仅凭这一点,即父神差圣子来通过十字架受难把我从地狱中救赎出来,就能得救,那么这些还有什么用处呢?因此,律法的作为既不定我的罪,也不拯救我,因为我仅凭怀着信心思想并相信这一点就能得救。”这就是为何他们出于厌恶不愿感知或知道真正的真理和良善。这些真理和良善也让他们恶心,因为那些处于唯信的人从内心反对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和真理;还因为这些良善和真理是内在思维的对象,因此超越他们的物质观念。这种厌恶和恶心在此由“痛苦”来表示。
(关于第六诫续)
前面说过,婚姻之爱与通奸之爱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这两种爱的快乐之间也有一种类似的区别,因为快乐从它们所源于的爱中获得自己的一切品质。通奸之爱的快乐从行邪恶的功用、因而作恶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婚姻之爱的快乐从行良善的功用、因而行善的快乐中获得自己的品质。因此,恶人在作恶中所拥有的快乐如何,他们对通奸的爱之快乐就如何,因为通奸之爱就是从那里降下来的。几乎没有人相信它是从那里降下来的;然而,这就是它的起源。由此明显可知,通奸的快乐从最低层的地狱升上来;相反,婚姻之爱的快乐因来自对良善与真理的结合的爱,并来自对行善的爱,所以是一种天堂的快乐;它从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降下来,来自主的对主之爱在第三层天堂掌权。
由此可见,这两种快乐之间的区别就像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区别。然而,令人惊奇的是,人们以为婚姻的快乐和通奸的快乐是相似的;而它们之间的区别就如刚才所描述的那样。不过,只有那些处于婚姻之爱的快乐之人才能辨别并感知到这种区别。一个处于这种快乐的人很清楚地感觉到婚姻的快乐里面没有任何不洁和不贞,因而没有任何淫欲;而通奸的快乐里面却只有不洁、不贞和淫欲。他感觉不贞洁是从下面上来的,贞洁是从上面下来的。但处于通奸快乐的人感受不到这些东西,因为他感觉地狱的东西如同天堂一般。由此可知,婚姻之爱甚至在其最终行为上都是纯净本身和贞洁本身;通奸之爱在其行为上则是不洁本身和不贞本身。由于这两种爱的快乐表面上很相似,尽管它们因是对立面而从内在完全不同,所以主规定,通奸的快乐不可升到天堂,还规定,婚姻的快乐不可降至地狱。然而,天堂与通奸所产生的繁衍仍有某种对应关系,但它与通奸的快乐本身没有任何对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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