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2.启15:4.“主啊,谁不敬畏你”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对主的敬拜。这从“敬畏主”的含义清楚可知,“敬畏主”是指敬拜祂。它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因为经上补充说:“谁不荣耀你的名呢?”这句话表示出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的敬拜。之所以是指这两者,是因为对主的一切敬拜都通过真理来自爱之良善。良善敬畏主,真理荣耀主。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是指来自那些处于生活良善之人的敬拜,这种敬拜对其他人来说,是不可能的。此外,真正的敬拜在于照主的诫命生活;遵行主的诫命就是爱祂。至于“敬畏主”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前文(AE 696节)。
(续)
一个人通过打开他的内在而被允许进入天堂,并从那里接受光之后,天堂天使所拥有的这些情感,连同他们的愉悦和快乐就都传给他。被赋予的第一种情感是对真理的情感;第二种是对良善的情感;第三种是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当一个人被允许进入天堂,以及它的光和热时,他就像一棵从种子开始生长的树。他最初的萌芽来自光照;他在结果之前的开花来自对真理的情感;随之而来的结果则来自对良善的情感;它自己再次繁殖成诸树来自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天堂的热,也就是爱,和天堂的光,也就是出于这爱对真理的理解,在拥有生命的主体中所产生的事物,就像世界的热和光在没有生命的主体中所产生的事物。它们产生类似事物是由于对应关系。但在这两种情况下,产生都是在春天实现的;人里面的春天就是他进入天堂的时候;当他的属灵内在被打开时,他就进入天堂了;在此之前,对他来说是冬天。
1152.“酒、油”表示被亵渎的出于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和良善的敬拜。这从“酒”和“油”的含义清楚可知:“酒”是指真理(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油”是指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对此,参看AE 375节)。“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它在此与油连在一起,而油表示来自属天源头的良善。因为与前一节经文一样,这一节经文也有成双成对的事物,其中一种事物表示属于真理的东西,另一种事物表示属于良善的东西,这两者都来自同一个源头;由此可推知,“酒”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因为“油”表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良善。在圣言中,“酒”表示真理或属灵良善(参看AE 376节);因为来自一个属天源头的真理与属灵良善是一致的。油也一样;当所指的是圣膏油时,“油”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但当所指的是他们在节日用来膏抹自己的油时,“油”表示属灵之爱的良善。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过,圣治的一条律法是这样:人应自己强迫自己;但这条律法的意思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远离邪恶,而不是说,他应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因为对人来说,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是可能的,但强迫自己走向本身为良善的良善是不可能的。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是出于自己,而不是出于主行善,因为他为了自我,或世界,或回报,或出于恐惧强迫自己走向良善;这种良善本身不是良善,因为在它里面为目的的,是这个人自己,世界,或回报,而不是良善本身,因而也不是主;使良善成为良善的,是爱,而不是恐惧。例如,如果一个人在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并通过这种方式移除邪恶之前,强迫自己向邻舍行善,接济穷人,资助教会,行公义,从而强迫自己走向仁爱和真理,那么这就像一种姑息治疗法,只从外在来治疗疾病或溃疡,或像仅仅通过外在行为,一个通奸者强迫自己贞洁,一个骄傲的人强迫自己谦卑,或一个不诚实的人强迫自己诚实一样。
但当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时,他就洁净了他的内在,当这内在被洁净时,他就出于自由行善,而不是强迫自己行善;因为一个人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进入天堂的自由,本身为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这种自由;因此,人不会强迫自己走向这种良善。表面上看,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和强迫自己走向良善之间似乎有一种密切的联系,但它们并没有这种联系。我从经历的证据中得知,许多人强迫自己行善,却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但当探究这些人时,就会发现,来自里面的邪恶粘附在他们所行的良善上;因此,他们的良善就像用泥土或粪便制成的偶像或塑像。我被告知,这些人以为神是可以通过荣耀或赞美和供物来获得的,即便这些荣耀或赞美和供物发自一颗不洁的心。然而,在世人眼前,一个人可能会强迫自己走向良善,尽管他不强迫自己远离邪恶,因为在世上,他会因此而得到回报;世人关注外在,很少关注内在;但在神面前,情况不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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