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2

942.启15:4.

942.启15:4.“主啊,谁不敬畏你”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对主的敬拜。这从“敬畏主”的含义清楚可知,“敬畏主”是指敬拜祂。它表示“出于爱之良善”,因为经上补充说:“谁不荣耀你的名呢?”这句话表示出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的敬拜。之所以是指这两者,是因为对主的一切敬拜都通过真理来自爱之良善。良善敬畏主,真理荣耀主。出于爱之良善的敬拜是指来自那些处于生活良善之人的敬拜,这种敬拜对其他人来说,是不可能的。此外,真正的敬拜在于照主的诫命生活;遵行主的诫命就是爱祂。至于“敬畏主”是什么意思,可参看前文(AE 696节)。

(续)

一个人通过打开他的内在而被允许进入天堂,并从那里接受光之后,天堂天使所拥有的这些情感,连同他们的愉悦和快乐就都传给他。被赋予的第一种情感是对真理的情感;第二种是对良善的情感;第三种是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因为当一个人被允许进入天堂,以及它的光和热时,他就像一棵从种子开始生长的树。他最初的萌芽来自光照;他在结果之前的开花来自对真理的情感;随之而来的结果则来自对良善的情感;它自己再次繁殖成诸树来自对结出果实的情感。天堂的热,也就是爱,和天堂的光,也就是出于这爱对真理的理解,在拥有生命的主体中所产生的事物,就像世界的热和光在没有生命的主体中所产生的事物。它们产生类似事物是由于对应关系。但在这两种情况下,产生都是在春天实现的;人里面的春天就是他进入天堂的时候;当他的属灵内在被打开时,他就进入天堂了;在此之前,对他来说是冬天。


真实的基督教 #236

236.至于当人阅读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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