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40.“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道路”是指真理(参看AE 97节);因此,当论及主时,“道路”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经上说这些道路“又公义又真实”,是因为属于主并来自主的真理来自良善,因而就是良善;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道路”表示真理,是因为真理就像道路一样引领人;因此,“道路”表示进行引领的真理。“道路”的这种含义源于灵界;在那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真理而行走在道路上。灵界的道路不像我们世界的道路那样从一个地方清楚指向另一个地方;相反,它们照着各人的真理而向各人打开,这些道路具有这种性质:处于其它真理的人看不到它们,唯有这个人自己能看到。这些道路把他们领到他们要去的地方,如领到要与他们结合,或分离的社群,最后领到他们要留在其中的社群。
(续)
当人的内层通过他停止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而从邪恶中被洁净时,在内层之上、被称为属灵内在的内在就被打开。这内在与天堂相通;因此,这时人被引入天堂,并与主结合。人里面有两个内在,一个在下面,一个在上面。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处于在下面的内在,从那里思考,因为它是属世的。为了区分,这内在可称为内层。但人死后进入天堂时就进入在上面的内在。天堂的所有天使都处于这个内在,因为它是属灵的。这内在向避恶如罪的人打开,但向不避恶如罪的人保持关闭。
这内在向不避恶如罪的人保持关闭,是因为在人从罪中洁净之前,内层,也就是属世内在,是一个地狱;只要地狱在那里,天堂就无法打开;然而,一旦地狱被移除,天堂就打开。不过,要让人们知道,属灵内在和天堂向人打开到何等程度,属世内在就从那里的地狱中洁净到何等程度。这一过程不是立刻完成的,而按层级逐渐完成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人凭自己就是地狱,被主变成天堂。因此,他被主从地狱中救出来,并被提到天堂,到主自己那里,不是直接地,而是间接地。方法就是刚才所提到的诫命,主通过诫命引导愿意被引导的人。
68.“祂的眼睛如同火焰”表示出于神性之爱的圣治。这从“眼睛”和“火焰”的含义清楚可知:“眼睛”是指理解力(参看AE 37节),论及主时是指同在,因而是指圣治(参看《属天的奥秘》,3869, 10569节),对此,下文会详述;“火焰”在论及主时,是指神性之爱。“火焰”之所以表示神性之爱,是因为主在天堂显为一轮太阳,从祂发出的神性如同光,在至内层或第三层天堂如同火光,在中间层或第二层天堂如同明亮的白光。那如此显现的,正是神性之爱本身。因此,在圣言中,“火”和“火焰”表示爱,这一点从《属天的奥秘》一书中的说明清楚看出来,即:在圣言中,“火”表示各层意义上的爱(AC 934, 4906, 5215节)。神圣的天堂之火是神性之爱和属于这爱的一切情感(AC 934, 6314, 6832节)。热有两个来源,一个是世界的太阳,地上的一切事物都凭该太阳而生长;另一个是天堂的太阳,也就是主,天使和世人都从该太阳获得其生命的一切(AC 3338, 5215, 7324节)。爱是生命之火,生命本身实际上由此而来(AC 4906, 5071, 6032, 6314节)。火焰是源于至内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光是源于中间层天堂的良善的真理(AC 3222, 6832节);原因在于,光在至内层天堂显为火焰,在中间层天堂显得亮白(AC 9570节;以及《天堂与地狱》,116–140节)。当论及主时,“眼睛”表示圣治,是因为当论及人时,它们表示理解力;神性理解力因是无限的,故是圣治。在以赛亚书,耶和华的“眼或眼目、眼睛”并不表示别的:
耶和华啊,求你侧耳而听;耶和华啊,求你睁眼而看。(以赛亚书37:17)
耶利米书:
我必注目好待他们,领他们归回他们的地,我也要建立他们。(耶利米书24:6)
诗篇:
看哪,耶和华的眼目在那敬畏祂的人身上。(诗篇33:18)
又:
耶和华在祂的圣殿里,祂的眼睛观看,祂的眼皮察验人子。(诗篇11:4)
以及其它地方。至于什么是圣治,可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67–2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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