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40

940.“你的道路又

940.“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都来自祂。这从“道路”的含义清楚可知,“道路”是指真理(参看AE 97节);因此,当论及主时,“道路”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经上说这些道路“又公义又真实”,是因为属于主并来自主的真理来自良善,因而就是良善;在圣言中,“公义”论及良善。“道路”表示真理,是因为真理就像道路一样引领人;因此,“道路”表示进行引领的真理。“道路”的这种含义源于灵界;在那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真理而行走在道路上。灵界的道路不像我们世界的道路那样从一个地方清楚指向另一个地方;相反,它们照着各人的真理而向各人打开,这些道路具有这种性质:处于其它真理的人看不到它们,唯有这个人自己能看到。这些道路把他们领到他们要去的地方,如领到要与他们结合,或分离的社群,最后领到他们要留在其中的社群。

(续)

当人的内层通过他停止并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罪而从邪恶中被洁净时,在内层之上、被称为属灵内在的内在就被打开。这内在与天堂相通;因此,这时人被引入天堂,并与主结合。人里面有两个内在,一个在下面,一个在上面。当人活在世上时,他处于在下面的内在,从那里思考,因为它是属世的。为了区分,这内在可称为内层。但人死后进入天堂时就进入在上面的内在。天堂的所有天使都处于这个内在,因为它是属灵的。这内在向避恶如罪的人打开,但向不避恶如罪的人保持关闭。

这内在向不避恶如罪的人保持关闭,是因为在人从罪中洁净之前,内层,也就是属世内在,是一个地狱;只要地狱在那里,天堂就无法打开;然而,一旦地狱被移除,天堂就打开。不过,要让人们知道,属灵内在和天堂向人打开到何等程度,属世内在就从那里的地狱中洁净到何等程度。这一过程不是立刻完成的,而按层级逐渐完成的。这一切清楚表明,人凭自己就是地狱,被主变成天堂。因此,他被主从地狱中救出来,并被提到天堂,到主自己那里,不是直接地,而是间接地。方法就是刚才所提到的诫命,主通过诫命引导愿意被引导的人。


揭秘启示录 #6

6.启1:2.“约翰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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