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 释
94.启2:1–7.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我知道你的作为、劳碌、忍耐,你不能容忍恶人,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的,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你也能承受、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
“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表示为给教会里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之人的纪念(95节);“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96节);“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97节)。
“我知道你的作为、劳碌、忍耐”表示他们所意愿、思考和实行的一切,因而属灵人和属世人中的爱和信的一切(98节);“你不能容忍恶人”表示他们弃绝邪恶(99节);“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的,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表示以及虚假,只要他们能把它们找出来(100节)。
“你也能承受、忍耐”表示抵制那些攻击信之真理的人,热情或勤勉教导(101节);“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102节);“并不乏倦”表示尽他们所能(103节)。
“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示他们没有使诸如属于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初的人的那种生活成为知识或认知的本质(104节)。
“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表示记起以前的事,因而记起他们偏离了真理,这是为了可以回想起诸如在教会之初的那种生活良善(105节);“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不然,可以肯定的是,天堂不会赐给(106节)。
“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表示源于神性的对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之人的厌恶,因这种分离而没有生活(107节)。
“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108节);“得胜的,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示从心里接受的人将充满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天堂喜乐(109节);“神乐园中间的”表示天堂和教会里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关注那里,并从那里发出(110节)。
236.至于当人阅读圣言时,属灵天使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属天天使又如何从属世意义中感知到他们自己的意义,这要举例来说明。让我们以十诫中的四条诫命为例。从第五条诫命“不可杀人”开始。一个人将“杀人”不仅理解为杀人,还理解为心怀仇恨,渴望报复,甚至到了杀死的地步。一位属灵天使将“杀人”理解为像魔鬼一样行事,谋杀或摧毁一个人的灵魂;而一位属天天使将“杀人”理解为仇恨主和圣言。
第六条诫命是“不可通奸”:一个人将“通奸”理解为淫乱、行淫、说淫秽的话、有肮脏的想法。一位属灵天使将“通奸”理解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而一位属天天使将“通奸”理解为否认主的神性和亵渎圣言。
第七条诫命是“不可偷盗”:一个人将“偷盗”理解为偷窃、欺诈和以任何借口剥夺邻舍的财产。一位属灵天使将“偷盗”理解为通过邪恶和虚假剥夺他人的信之真理和良善;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偷盗”理解为将属于主的东西归于自己,并将主的公义和功德据为己有。
第八条诫命是“不可作假见证”:一个人将“作假见证”理解为撒谎和诽谤;一位属灵天使将“作假见证”理解为宣称并说服,虚假是真理,邪恶是良善,反之亦然;而一位属天天使则将“作假见证”理解为亵渎主和圣言。
这些例子表明,属灵和属天之物是如何从包含它们的圣言的属世意义中展开并提取的。令人惊奇的是,天使们在提取属于他们的意义时,并不知道这个人在思考什么;然而,天使与人类的思维通过对应构成一体,就像目的、原因和结果一样。此外,目的实际上存在于属天国度中,原因存在于属灵国度中,而结果存在于属世国度中。通过这种方式,人类与天使的联系通过圣言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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