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 释
94.启2:1–7.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我知道你的作为、劳碌、忍耐,你不能容忍恶人,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的,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你也能承受、忍耐,曾为我的名劳苦,并不乏倦。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得胜的,我必将神乐园中间的生命树赐给他吃。
“你要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表示为给教会里那些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之人的纪念(95节);“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96节);“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97节)。
“我知道你的作为、劳碌、忍耐”表示他们所意愿、思考和实行的一切,因而属灵人和属世人中的爱和信的一切(98节);“你不能容忍恶人”表示他们弃绝邪恶(99节);“也曾试验那自称为使徒却不是的,发现他们是撒谎的人”表示以及虚假,只要他们能把它们找出来(100节)。
“你也能承受、忍耐”表示抵制那些攻击信之真理的人,热情或勤勉教导(101节);“曾为我的名劳苦”表示对主和关于祂的真理的知识或认知的承认(102节);“并不乏倦”表示尽他们所能(103节)。
“但我反对你,就是你把起初的仁爱离弃了”表示他们没有使诸如属于那些生活在教会之初的人的那种生活成为知识或认知的本质(104节)。
“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哪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的作为”表示记起以前的事,因而记起他们偏离了真理,这是为了可以回想起诸如在教会之初的那种生活良善(105节);“不然,我很快就临到你那里;你若不悔改,我就把你的灯台从原处挪去”表示不然,可以肯定的是,天堂不会赐给(106节)。
“但你有这一件,就是你恨恶尼哥拉派的作为,这也是我所恨恶的”表示源于神性的对那些将良善与真理,或仁与信分离之人的厌恶,因这种分离而没有生活(107节)。
“灵向众教会所说的话,凡有耳的,就让他听”表示能理解的人都应听从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对那些属祂教会的人所教导和所说的话(108节);“得胜的,我必将生命树赐给他吃”表示从心里接受的人将充满爱之良善和由此而来的天堂喜乐(109节);“神乐园中间的”表示天堂和教会里的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关注那里,并从那里发出(110节)。
41.不过,由于这与表象相反,所以若不加以证明,恐怕难以令人信服;既然它只能通过人的身体感官所能感知到的那类事物来证明,那么我们将通过这类事物来证明。人有五种外在感觉,就是触觉、味觉、嗅觉、听觉、视觉。触觉的主体是包裹人的皮肤,正是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使皮肤去感觉凡触碰它之物。触觉并非存在于所触及之物中,而是存在于皮肤的物质与形式中,它们才是主体;感觉本身无非是触碰之物对主体的一种影响。味觉也一样;这种感觉只是舌头的物质与形式所受到的一种影响;舌头是主体。嗅觉同样如此;众所周知,气味影响鼻孔,并在鼻孔中被感觉到,嗅觉是气味散发物触及鼻孔而对它产生的一种影响。听觉同理,它似乎出自声源,但实际上在耳中,是对耳朵的物质与形式的一种影响;听觉在耳朵之外只是一种表象。
视觉也是如此,当人观看远处的物体时,视觉似乎在那里,但实际上在眼睛里,眼睛才是主体,视觉同样是对主体的一种影响。距离完全是根据居间物,或物体的缩小和随之的模糊而得出的关于空间的判断,物体的图像是根据入射角度在眼睛内部产生的。由此明显可知,视觉并非从眼睛发出落到物体上,而是物体的图像进入眼睛,影响了它的物质与形式。听觉和视觉是一样的道理;听觉并非从耳朵发出捕捉声音,而是声音进入耳朵并影响了它。
从这些例证可以看出,对产生感觉的物质与形式的影响并非脱离主体的某种事物,只是在主体里面造成一种变化,无论之前还是之后,主体依然是那个主体。由此可知,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和触觉并非从它们的器官流出的某种发散物,就其物质与形式而言,它们就是器官本身;当器官受到影响时,感觉便产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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