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38

938.“说,你的作

938.“说,你的作为又伟大又奇妙”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这从“主的作为”的含义清楚可知,“主的作为”是指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这就是“主的作为”的含义,因为经上补充说“你的道路又公义又真实”,“主的道路”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事实上,在圣言中,哪里论述良善,哪里也论述真理,这是因为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在圣言的一切细节中。由此清楚可知,此处的“作为”表示良善,“道路”表示真理。天堂和教会的良善就是主的作为,天堂之所以为天堂,教会之所以为教会,都是凭对主之爱的良善和对邻之爱的良善(参看《天堂与地狱》,13–19节)。

(续)

前面(AE 936节)论述了出于属灵自由停止邪恶,每个人都被主保持在这属灵自由中。但由于人与生俱来的一切邪恶都从对统治他人的爱和对占有他人财物的爱中获得它们的根,并且人自己的生命快乐都源于这两种爱,而一切邪恶都来自它们,所以对这些邪恶的爱和快乐构成人自己的生命。由于邪恶构成人的生命,所以可推知,人凭自己决不能停止它们,因为这将是凭他自己的生命而放弃他自己的生命。因此,凭主停止它们的能力被提供;为叫他拥有这种能力,随心所欲思考的自由,以及向主祈求帮助的自由也赐给他。他拥有这种自由,是因为他在天堂与地狱的中间,因而在良善与邪恶的中间。他因在中间而处于平衡之中;处于平衡之中的人能轻易地、貌似自愿把自己转向这一边或那一边;并因主不断抵挡并驱逐邪恶,把人提升并吸引到祂自己这里而更是如此。然而,争战仍旧存在,因为属于人生命的邪恶被不断从地狱冒上来的邪恶搅动起来;这时,人必须与它们争战,事实上貌似凭自己与它们争战;如果他不貌似凭自己争战,邪恶就不会被分离出去。


诠释启示录 #97

97.“在七个金灯台

97.“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表示对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来说,生命来自祂。这从“行走”和“七个金灯台”的含义清楚可知:“行走”是指生活,当论及主时,是指生命本身(对此,下文会详述);“七个金灯台”是指新天堂和新教会里的一切(参看AE 62节)。由此清楚可知,主被看见“在灯台中间”,是因为“中间”表示至内层;“灯台”表示天堂和教会,“行走”表示生活;“在中间”当论及主时,表示在祂周围的一切。故由此代表天堂和教会里的信和爱的一切生命都来自祂(参看AE 84节)。“中间”表示一切流注所来自的至内层和中心(参看《属天的奥秘》,1074, 2940, 2973, 7777节)。主是共同中心,天堂里的一切方向和定位都来自祂(参看《天堂与地狱》,123–124节)。天使从中获得聪明和智慧的天堂之光,也就是从主发出的神性真理也从中间延伸或传播到周围的人(参看HH 43, 50, 189节)。“行走”表示生活,当论及主时,表示生命本身,这一点来自灵界的表象;在灵界,所有人都照着他们的生活行走,恶人只走在通往地狱的路上,而善人只走在通往天堂的路上;因此,仅从一切灵人所走的路就能知道他们。此外,那里的路是真实可见的;但恶人只看见通往地狱的路,善人只看见通往天堂的路;通过这种方式,每个人都被带到自己的社群。正因如此,“行走”表示生活。关于灵界的这些路和在其中的行走,可参看《天堂与地狱》(195, 479, 534, 590节),以及《最后的审判》(48节)中的说明。

在圣言中,“路(或道路、道)”表示真理或虚假,“行走(或行)”表示生活,这一点从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我在此只引用少数经文来证实。以赛亚书:

我们得罪了耶和华;他们不会行在祂的道上,也不听从祂的律法。(以赛亚书42:24)

申命记:

你们若遵守诫命,爱耶和华你们的神,行在祂一切的道路上。(申命记11:22)

又:

你若遵守这一切诫命,实行它们,爱耶和华你的神,终日行在祂的道上。(申命记19:9; 26:17)

利未记:

我要在他们中间立我的帐幕,我要在你们中间行走,我要作你们的神。(利未记26:11, 12)

申命记:

耶和华你的神在你营中间行走,所以你的营应当圣洁。(申命记23:14)

以赛亚书:

耶和华啊,求你记念我在你面前怎样行走在真理中。(以赛亚书38:3)

同一先知书:

他进入平安,行在正直中。(以赛亚书57:2)

玛拉基书:

他以平安和正直与我同行。(玛拉基书2:6)

诗篇:

你救护我的脚不跌倒,使我在生命的光中行在神面前。(诗篇56:13)

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必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约翰福音8:12)

同一福音书:

光在你们中间还有不多的时候,你们应当趁着有光的时候行走,免得黑暗临到你们;那在黑暗里行走的,不知道往何处去。你们应当趁着有光,信从这光。(约翰福音12:35, 36)

马可福音:

法利赛人和文士问祂,你的门徒为什么不照长辈的传统行走呢?(马可福音7:5)

利未记:

你们若逆着我而行,不肯听从我的声音,我也要逆着你们而行。(利未记26:21, 23, 24, 27)

以赛亚书:

在黑暗中行走的百姓看见了大光;住在死荫之地的人有光照耀他们。(以赛亚书9:2)

弥迦书:

众民都奉己神的名而行,我们却要奉耶和华我们神的名而行。(弥迦书4:5)

以赛亚书:

你们中间谁敬畏耶和华?谁行在黑暗中,没有亮光?(以赛亚书50:10)

此外还有其它许多经文(如耶利米书26:4; 以西结书5:6; 20:13, 16; 撒迦利亚书10:12; 弥迦书4:5; 路加福音1:6)。从这些经文可以看出,“行走或行”在灵义上表示生活;它表示生活,故当论及主时,如在这段经文中,它表示生命本身,因为主就是生命本身,其他所有人都是来自祂的生命的接受者(参看AE 82, 8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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