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7.“摩西”表示旧约圣言,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他的某些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在一些经文中,“摩西”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律法,也就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在另一些经文中,“摩西”则指广泛意义上的律法,也就是历史圣言;而在此处,他是指旧约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摩西”之所以表示圣言,是因为十诫,以及后来的五经,也就是圣言的第一部分,不是来自摩西,而是经由他来自主。经上提到摩西以代替律法和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路加福音:
亚伯拉罕对他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们若不听摩西和先知,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信服。(路加福音16:29, 31)
此处“摩西和先知”与别处的“律法和先知”是一个意思,即表示历史和预言的圣言。同一福音书:
耶稣从摩西和众先知开始,把所有关于自己的经文,都解释了。(路加福音24:27)
又:
摩西的律法、先知书和诗篇上所记关于我的一切事,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
约翰福音:
腓力说,我们遇见了耶稣,就是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那一位。(约翰福音1:45)
同一福音书: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约翰福音8:5)
但以理书:
在神仆人摩西律法上所写的咒诅和誓言,都倾在我们身上,因我们得罪了祂。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但以理书9:11, 13)
约书亚记:
约书亚将摩西律法的抄本写在祭坛的石头上。(约书亚记8:32)
约翰福音:
摩西传律法给你们。摩西传割礼给你们。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礼,免得破坏摩西的律法。(约翰福音7:19, 22, 33)
马可福音: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马可福音7:10)
主通过摩西所做的事因代表而被归于摩西;因此,“摩西律法”和“主的律法”在路加福音都被提及: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祂上耶路撒冷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记,凡打开子宫的男子必称圣归主),好照主的律法上所说,或用一对斑鸠,或用两只雏鸽献祭。(路加福音2:22–24, 39)
由于摩西代表律法,所以在西乃山上,他被允许来到主面前,在那里不仅接受法版,还倾听律法的条例和典章,并把它们吩咐给百姓。经上补充说,好叫他们因此可以永远信摩西了: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在云雾中临到你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出埃及记19:9)
经上说“在云雾中”,是因为“云”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此,当摩西在西乃山上来到主面前时,他进入云中(出埃及记20:21; 24:2, 18; 34:2–5)。“云”表示圣言的字义(参看AE 36, 594, 905—906节)。
由于摩西代表律法或圣言方面的主,所以:
当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时,他的面皮发光;因此,当他与百姓说话时,就用帕子蒙上脸。(出埃及记34:28–35)
“脸发光”表示律法的内在,因为这律法的内在处于天堂之光。他与百姓说话时,之所以蒙上脸,是因为圣言的内在被遮盖了,因而对那百姓来说是模糊的,免得他们无法承受它的任何光。
由于摩西代表历史圣言方面的主,以利亚代表预言圣言方面的主,所以当主变了形像时,只见摩西和以利亚与祂交谈(马太福音17:3)。当主的神性出现在世界上时,只有那些表示圣言的人才能与主交谈,因为与主的一切对话都是通过圣言进行的。以利亚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AE 624e节)。
由于摩西和以利亚合在一起代表圣言,所以在玛拉基书,经上说以利亚是在主之前被差来的那一位,也提到摩西和以利亚这两个人:
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为以色列众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玛拉基书4:4–6)
先知以利亚是指施洗约翰,因为他和以利亚一样,都代表圣言(参看AE 624c, 724b)。
846.“因为这是人的数字”表示它的品质或性质,就好像它来自对真理的理解,就是教会之人必须拥有的那种理解。这从“数字”和“人”的含义清楚可知:“数字”是指信的品质或性质(参看AE 841节);“人”是指教会之人在信的问题上所拥有的对真理的理解(参看AE 280, 546—547节),在这种情况下,它好像来自这种理解。因为与生活分离之信是对虚假的信,因而没有真理和对真理的理解。因此,这里的情况和“人”的含义一样,与前面(AE 844节)“智慧”的含义也一样,这智慧好像是指智慧,尽管它是疯狂。
此外,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禁止使用理解力,坚持服从一种不理解的信,而理解的信是人自己的信,因而是属世的,不是属灵的。不过,要告知理智的信(intellectual faith)是何品质或性质。在圣言的许多经文中,圣言在灵义上都论述了对圣言中的神性真理的理解;在描述教会荒凉的地方,它也论述了对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的理解的毁坏。从所收集的关于这个主题的经文,以及对它们内义的仔细研究中清楚看出,对真理的理解在教会中灭亡到何等程度,教会就在何等程度上灭亡。此外,在许多经文中,对圣言的理解由“埃及”、“亚述”、“以色列”和“以法莲”来表示;“埃及”表示对圣言的属世理解,“亚述”表示理性理解;“以色列”表示属灵理解,“以法莲”表示教会对圣言的实际理解或理解本身。但这三个理解层级,即属世的、理性的和属灵的,必须为一,这样才能使一个人从光照中看见并感知到圣言的真正真理。因为属世理解是最低的,不能被自己的光光照,必须被理性人的光光照;理性人的光在中间,这光被属灵之光光照。因为属灵理解处于天堂之光,并凭这光看见;理性层是属灵层与属世层之间的媒介,接收属灵之光,把它传给属世层,并光照它。这清楚表明,属世理解若没有从属灵层经由理性层而来的光,就不是理解,因为它没有来自天堂的光;教会的真理,也就是天堂的真理,只有通过天堂之光才能被看见。原因在于,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真理就是天堂之光,主只以祂自己的光,也就是属灵之光光照人。
由此清楚可知,主既渴望人知道祂教会的真理,也渴望他理解它们,但不是凭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理解;因为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在天堂事物或属灵事物上不是光,而是黑暗。事实上,人从与属灵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来看待教会的事物,就是从自我,而不是从主来看待;因此,他只能从表象和谬误来看它们;从这些来看它们,或说从后者的角度来看待前者,就是看虚假,而不是看真理,看邪恶,而不是看良善。发出并点燃这光的火是自我之爱和由此而来的自我聪明的骄傲。从这火及其光来思考的人在何等程度上擅长独创,由此拥有随心所欲证实一切的能力,他在何等程度上就能如此证实虚假和邪恶,以至于使它们看似真理和良善,甚至能在一种灿烂的属世之光中展示虚假和邪恶;但这是一种被技艺如此抬高的幻光,或说被人为增加的幻光。然而,凭这光来理解教会事物就是不理解它们,而是误解它们,因为只凭这光,人就会视真理为虚假,视虚假为真理。当某个公义信条被假定为真理本身,没有事先调查它是不是真的,或即便调查了,也只是通过来自属世人的推理,或来自没有理解的圣言经文的确认所证实的东西来调查时,情况尤其如此,当一个人以这种方式来看待其宗教的一切信条时,他可以将他喜欢的任何东西都视为一个原则,并如此赋予它确认之光,以至于使它看似来自天堂的真理,尽管它是来自地狱的虚假。
由此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对教会真理的理解是指当被天堂之光,因而被主光照时,对它们的理解。处于这种光照的人在世时能理性地看见教会的真理,死后则能属灵地看见它们。但从与属灵之光,也就是来自主的天堂之光分离的属世之光进入内在属灵和属天的教会事物是按照一种颠倒的秩序进行的,因为属世之物不能进入属灵之物,但属灵之物能进入属世之物。也被称为物质流注的属世流注进入一个人的灵的思维和意图是不可能的;然而,属灵流注,也就是灵的思维和意图的流注进入身体,也进入其行为和感觉是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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