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37

937.“摩西”表示

937.“摩西”表示旧约圣言,这一点可从圣言中提到他的某些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在一些经文中,“摩西”是指严格意义上的律法,也就是从西乃山上所颁布的律法;在另一些经文中,“摩西”则指广泛意义上的律法,也就是历史圣言;而在此处,他是指旧约圣言,无论历史的还是预言的。“摩西”之所以表示圣言,是因为十诫,以及后来的五经,也就是圣言的第一部分,不是来自摩西,而是经由他来自主。经上提到摩西以代替律法和圣言,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路加福音:

亚伯拉罕对他说,他们有摩西和先知,让他们听他们吧。他们若不听摩西和先知,即使有一个从死里复活的,他们也是不信服。(路加福音16:29, 31)

此处“摩西和先知”与别处的“律法和先知”是一个意思,即表示历史和预言的圣言。同一福音书:

耶稣从摩西和众先知开始,把所有关于自己的经文,都解释了。(路加福音24:27)

又:

摩西的律法、先知书和诗篇上所记关于我的一切事,都必须应验。(路加福音24:44)

约翰福音:

腓力说,我们遇见了耶稣,就是摩西在律法上所写的那一位。(约翰福音1:45)

同一福音书: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们。(约翰福音8:5)

但以理书:

在神仆人摩西律法上所写的咒诅和誓言,都倾在我们身上,因我们得罪了祂。这一切灾祸临到我们身上,是照摩西律法上所写的。(但以理书9:11, 13)

约书亚记:

约书亚将摩西律法的抄本写在祭坛的石头上。(约书亚记8:32)

约翰福音:

摩西传律法给你们。摩西传割礼给你们。人若在安息日受割礼,免得破坏摩西的律法。(约翰福音7:19, 22, 33)

马可福音:

摩西说,当孝敬父母。(马可福音7:10)

主通过摩西所做的事因代表而被归于摩西;因此,“摩西律法”和“主的律法”在路加福音都被提及:

按摩西律法满了洁净的日子,他们带着祂上耶路撒冷去(正如主的律法上所记,凡打开子宫的男子必称圣归主),好照主的律法上所说,或用一对斑鸠,或用两只雏鸽献祭。(路加福音2:22–24, 39)

由于摩西代表律法,所以在西乃山上,他被允许来到主面前,在那里不仅接受法版,还倾听律法的条例和典章,并把它们吩咐给百姓。经上补充说,好叫他们因此可以永远信摩西了:

耶和华对摩西说,看哪,我要在云雾中临到你那里,叫百姓在我与你说话的时候可以听见,也可以永远信你了。(出埃及记19:9)

经上说“在云雾中”,是因为“云”表示字面上的圣言。因此,当摩西在西乃山上来到主面前时,他进入云中(出埃及记20:21; 24:2, 18; 34:2–5)。“云”表示圣言的字义(参看AE 36, 594, 905—906节)。

由于摩西代表律法或圣言方面的主,所以:

当摩西从西乃山上下来时,他的面皮发光;因此,当他与百姓说话时,就用帕子蒙上脸。(出埃及记34:28–35)

“脸发光”表示律法的内在,因为这律法的内在处于天堂之光。他与百姓说话时,之所以蒙上脸,是因为圣言的内在被遮盖了,因而对那百姓来说是模糊的,免得他们无法承受它的任何光。

由于摩西代表历史圣言方面的主,以利亚代表预言圣言方面的主,所以当主变了形像时,只见摩西和以利亚与祂交谈(马太福音17:3)。当主的神性出现在世界上时,只有那些表示圣言的人才能与主交谈,因为与主的一切对话都是通过圣言进行的。以利亚代表圣言方面的主(可参看AE 624e节)

由于摩西和以利亚合在一起代表圣言,所以在玛拉基书,经上说以利亚是在主之前被差来的那一位,也提到摩西和以利亚这两个人:

你们当记念我仆人摩西的律法,就是我在何烈山为以色列众人所吩咐他的律例典章。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玛拉基书4:4–6)

先知以利亚是指施洗约翰,因为他和以利亚一样,都代表圣言(参看AE 624c, 724b)


真实的基督教 #309

第五诫 不可杀人

第五诫  不可杀人

309.在属世意义上,“不可杀人”这条诫命是指不可杀害一个人,不可对他造成任何导致他死亡的伤害,也不可残害他的身体。它也是指不可对人的名字和名声造成任何致命伤害,因为对许多人来说,名字和生命是齐头并进的,或说他们将名声和生命本身视为同等。从广泛意义上说,谋杀包括敌意、仇恨和报复,它们呼出杀戮,或说谋杀就潜伏在它们里面,就像火潜伏在灰烬下的木头中一样。地狱之火不是别的东西;因此,我们会说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激情是意图中的“谋杀”,不是行为中的“谋杀”;但他们若不害怕法律,或报复和复仇,就会爆发为行动,如果意图与背叛或残暴连在一起,尤其如此。仇恨就是谋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

你们听见有话对古人说,不可杀人;凡杀人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只是我告诉你们,凡贸然向弟兄动怒的,必有审判的危险。凡骂弟兄拉加的,必有面临公会的危险,凡骂弟兄你这蠢货的,必有地狱之火的危险。(马太福音5:21, 22)

这是因为凡属于意图的,也属于意愿,因而本质上属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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