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839.之前已经说明,每个人都是他自己的爱,人的爱与生命构成一体,并且就是一。现在要说明,人的信取决于他的爱或生命,也取决于他的作为。前面说明,作为包含人的爱与生命的一切在里面,因为作为是它们的产物和结果,也是一切在先事物共存于其中的终端。这就是为何第三层天堂的天使根据人说话的语气或声音,他的步伐、手的触碰、身体动作,或他的喜悦,以及其它许多东西,也就是行为,就能知道他的品质。在第三层天堂,从这些东西就能知道一个人,这一点在世上不为人知,因为人们以为,它们里面什么都没有,只有动作;然而,他心智的生命通过他身体的生命产生这些行为;这两种生命,以及属于它们的一切,都同意这些行为的产物;由此可推知,生命在它们里面显现。因此,既然一个人的生命发出进入作为,并在它们里面显现,那么可推知,他的信也是如此;因为信就是承认一件事就是如此,承认属于思维,同时属于意愿。而意愿和思维通过身体生命产生行为,所以信也在作为中表现出它的品质。然而,没有任何东西被承认以这种方式包含在思维、意愿和作为中,除非它也属于人的爱和生命;因为承认属于爱和生命;这清楚表明,信因像人的爱和生命,故也像他的作为。
作为是指一个人所做、所说、所写的一切,无论大小、多少;例如,凡一个官员,或一个牧师、一个商人、一个仆人在履行其职责时所做的。此外,这一切作为或工作,无论大小,当是从人里面的主那里做的时,就都是良善,当是人自己做的时,都是邪恶。因此,只要人避开邪恶,因为它们是反对神的罪,这些作为就是良善;只要人不避开邪恶,它们就是邪恶。信也一样;信的品质取决于作为的品质;因为它们就像思维和言语,或意愿和行为那样构成一体。有人以为,即便生活邪恶,他仍可以有信,至少相信有一位神,主是世界的救主,有天堂和地狱,圣言是神圣的。但我可以肯定地说,他若不因邪恶是罪而避开邪恶,然后仰望主,就根本不相信这些事。因为它们不是他的生命和爱的一部分,只是他的记忆和知识的一部分;并且在他与邪恶斗争,并战胜它们之前,它们不会成为他的生命和爱的一部分。这一点已通过死后许多以为自己至少相信有一位神,主是世界的救主,以及其它类似的事之人的状况向我清楚显明了;那些生活邪恶的人实际上根本没有信仰,或说根本不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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