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1056.“凡住在地上的,就必惊奇”表示弃绝圣言的这种宗教说服的人。这从“凡住在地上的”的含义清楚可知,“凡住在地上的”是指那些属于这种宗教说服的人;“地”表示教会,但在此表示一种宗教说服,因为教会不在那里。事实上,教会只在敬拜主并阅读圣言的地方。所指的,是那些弃绝圣言的人,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清楚看出来,即:他们就是那些“名字从创世以来没有记在生命册上的”人,是那些“见先前有,如今没有,以后再有的兽”之人,“兽”表示圣言,如前所述。因此,他们的惊奇是,圣言以后仍有,尽管它先前有,如今没有。
(关于第二种亵渎续)
对以教会圣物为手段来统治的爱照着这爱的质和量而完全关闭人类心智的内层,从最内层一直关闭到最外层。但为了让人们清楚知道它们是如何被关闭的,首先要说一说人类心智的内层。人有一个属灵心智,一个理性心智,一个属世心智和一个感官心智。通过属灵心智,人在天堂,并且就是最小形式的天堂。通过属世心智,他在世界,并且就是最小形式的世界。与人同在的天堂在他里面通过理性心智与世界相通,通过感官心智与身体相通。人出生后,感官心智首先被打开;后来属世心智被打开;随着他寻求变得聪明,理性心智被打开;随着他寻求变得智慧,属灵心智被打开。最后,随着人变得智慧,对他来说,属灵心智成为头,属世心智成为身体,理性心智则作为颈项而把这身体和头联结起来,这时感官心智就像脚底。
对婴孩来说,主通过来自天堂的纯真流注如此安排所有这些心智,以至于它们可以被打开。但对那些从童年时期起就开始充满以教会圣物为手段来统治的欲望之人来说,属灵心智完全关闭了;理性心智也完全关闭了,最后连属世心智,甚至直到感官心智,或如在天堂所说的,直到鼻子都关闭了。因此,他们变成纯感官人,在属灵事物上,因而在理性事物上是最愚蠢的,但在尘世事务,因而在世俗事务上是最狡猾的。他们自己不知道他们在属灵事物上如此愚蠢,因为他们从心里不相信这些事物,还因为他们相信狡猾就是谨慎,恶意就是智慧。然而,所有这种人都照着他们对拥有并行使统治权的欲望的质和量,也照着对他们是神圣的说服的质和量,以及他们所亵渎的来自圣言的良善和真理的质和量而各不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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