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35

935.“拿着神的竖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揭秘启示录 #743

743.启17:14

743.启17:14.“这些人必与羔羊争战;但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为了承认其神性人身,主与他们的争战,因为在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也是圣言。他们与主,并主与他们的“争战”不是指诸如来自恶人并与恶人的那种争战,而是诸如来自那些还没有处于关于主的真理之人并与他们的那种争战。“羔羊”是指神性人身和圣言方面的主(AR 269, 291, 595节);“胜过他们”表示通过圣言说服。“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因为祂是天地之神。祂因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良善的统治而被称为“万主之主”,因对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的王权或管理而被称为“万王之王”(AR 664节)。由此明显可知,“这些人与羔羊争战,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表示为了承认其神性人身,主与他们的争战,因为在其神性人身中的主就是天地之神。
主是天地之神,祂以明明白白的话教导了这一点;因为祂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约翰福音16:15)
父已将万有交在子手里。(约翰福音3:35-36; 13:3)
父啊,你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人认识并看见了我,就认识并看见了父;因为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父与我为一。(约翰福音10:30)
凡信主的,都得永生,不信祂的人不得见永生。(约翰福音3:15, 17-18, 36; 6:47; 11:26; 以及其它地方)
谁不知道,主从父神成孕(路加福音1:34, 35)?谁不能由此知道,父神,即耶和华,在世上取得人身,因此这人身是父神的人身,因而父神与祂为一,就像灵魂和身体为一一样?事实上,谁能靠近人的灵魂,并从那里降至他的身体?不是先靠近他的人身,然后再靠近他的灵魂吗?
靠着圣言里的这些和其它许多考虑,羔羊将战胜他们,即法国的天主教徒。因此,由于他们已经停止敬拜教皇,所以让他们敬拜教皇说赋予他对教会和天堂的一切权柄的那一位。教皇是一个人,而主是神;唯独神要被靠近、祈求、崇拜,也就是被敬拜。唯独主是要被呼求的圣者(启示录15:4)。我知道,他们会想:“耶和华父,就是宇宙的创造者,如何能降临并取得人身呢?”但让他们同时这样想:“那么与父同等,也是宇宙创造者的永恒之子又是如何做到的呢?”情况不都一样吗?有人提到永恒的父与子,但根本没有什么永恒之子。有神性人身,它被称为“差到世上的子”(路加福音1:34, 35; 约翰福音3:17)。关于这个主题,可参看下文(AR 961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