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602.启13:15.“又赐给他可以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既能说话”表示他们被允许通过圣言来确认这教义,当这教义被教导时,它由此仿佛活过来。“又赐给”表示被许可。因为教义的一切虚假,以及生活的邪恶都是经许可而发生的;对此,可参看《圣治》(234-274, 275-284, 296节)。“兽像”表示这教义(AR 601节);“将气息给兽的像”表示通过圣言确认它,因为来自其它任何源头的任何教会教义都没有灵和生命。“兽像能说话”表示当这教义被教导时,它由此仿佛活过来。“将气息给兽的像,叫兽像能说话”就具有这种含义,因为圣言的每个细节里面都有灵和生命;事实上,圣言是主说的,因此祂自己就在圣言中,并且祂如此说圣言,以至于其中的一切都与天堂交流,并经由天堂与祂自己交流。圣言包含使这种交流成为可能的灵义,或说交流是通过圣言的灵义实现的;这就是为何主说:
我对你们所说的话,就是灵,就是生命。(约翰福音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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