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5.“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表示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所揭示的事。“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在灵义上是指从天堂或主通过天堂所揭示的事;因为在圣言中,“天使(或使者)”处处是指天使天堂,在至高意义上是指主自己。原因在于,与天堂分离的天使从不与人说话,因为那里有每位天使与所有天使的结合,每位天使都照着共融(communion)说话,尽管这位天使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因为在主眼里,天堂就像一个人,其灵魂就是主自己。因此,主通过天堂与人说话,正如一个人出于他的灵魂通过他的身体与另一个人说话;这事是在与他心智的每一个和一切部分的结合中做成的,他所说的话就在它们中间。但这个奥秘无法用几句话来解释,《圣爱与圣智》(译注:该书全称为《关于神性之爱和神性智慧的天使智慧》)在某种程度上解释了它。由此明显可知,“天使”表示天堂,在至高意义上表示主。“天使”在至高意义上之所以表示主,是因为天堂不是凭适合天使的事物,或天使自己的品质,而是凭主的神性而为天堂,他们的爱和智慧,甚至他们的生命都源于这神性。正因如此,在圣言中,主自己也被称为“天使或使者”。由此明显可知,天使不是出于自己与约翰说话,而是在天堂中间的主通过他与约翰说话。
这些话的意思是:这些事已经被揭示给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因为“约翰”就是指这些人。事实上,主的“十二门徒”或“使徒”是指所有处于源于良善的真理的属教会之人,在抽象意义上是指教会的一切事物;“彼得”是指所有处于信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信本身;“雅各”是指那些处于仁的人,抽象地说,是指仁本身;“约翰”是指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抽象地说,是指由此而来的生活良善本身。在福音书的圣言中, “约翰”、“雅各”和“彼得”是指这些事物,这一点可见于1758年于伦敦出版的《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122节)这本小著。
由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构成教会,所以关于教会状态的奥秘通过使徒约翰被揭示出来,这些奥秘就包含在他的异象中。在圣言中,所有人名和地名都表示天堂和教会的事物,这一点在也于伦敦出版的《属天的奥秘》一书多有说明。由此明显可知,“祂差遣祂的天使指明给祂的仆人约翰”在灵义上是指主通过天堂向那些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所揭示的事;因为仁通过信产生良善,单独仁,或单独信都不能产生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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