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744.枢密院顾问官、财政部议员和法院行政长官站在餐桌周围,在君主的命令下,他们紧握双手,一致低声感谢主。然后在君主的示意下,他们坐在桌旁的软垫上。君主对十个访客说:“你们也与我同坐,这里有你们的位子。”他们就坐下来。而先前被君主派来伺候他们的侍臣,则站在他们后面。然后君主说:“你们每人从放盘子的地方拿一个盘子,然后从金字塔上拿一个碟子。”他们照做了;快看,碟盘被取走后,上面立刻补添了新碟盘。他们的杯子盛满了从大金字塔的喷泉涌出来的美酒;他们一起就餐。
正吃得尽兴时,君主转向十个客人,说:“我听说在这天堂下面,你们被召集起来,披露你们对天堂喜乐和永恒幸福的想法;你们根据自己身体感官的快乐,各自发表了不同意见。但脱离灵魂快乐的身体感官快乐是什么呢?正是灵魂将快乐传给身体感官。灵魂的快乐本身是难以察觉的八福;但随着它们降至心智思维,并由此进入身体感觉,它们变得越来越明显。在心智思维中,它们被感受为喜悦,在身体感觉中,被感受为快乐,而在身体自身中,则被感受为满足。所有这些一起组成永恒的幸福。但后者产生的幸福不是永恒的,而是短暂的;它会终结并消逝,有时转变成痛苦。你们现在已经明白,你们所有的喜乐也是天堂的喜乐,它们比你们所想象的更美妙;然而,我们心智的内在不为它们所动。
有三样东西作为一体从主流入我们的灵魂;这三者被感受为一体,或三位一体,就是爱、智慧和用。但唯独爱与智仅仅是观念上的存在,因为它们仅存在于心智的情感与思维。它们在用中得以实现,因为它们共存于身体行为与活动中。它们在真实存在的的地方保持存在。由于爱与智在用中存在并保持存在,所以我们发现有吸引力的是用;用在于忠实、真诚、勤勉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用之爱和随之对用的追求会使心智专注,防止它游荡并沉醉于通过感官刺激从身体和尘世涌入的贪欲,使得宗教真理和含有各种良善的道德被分散到四风中。但心智高度专注于用会将这些东西收聚并结合起来,使心智倾向于接受出自这些真理的智慧,同时将出于虚假和空虚的幻想和愚弄驱逐到周边。但关于这些话题,你们会从我们社群的智者那里听到更多信息,今天下午我会把他们派给你们。”君主边说边从桌前起身,与他一同就餐者也起身;君主谢恩,然后吩咐陌生人的天使向导带他们回自己的房间,向他们展示谦恭有礼的所有荣誉;还吩咐他邀请谦恭和蔼的人与他们谈论该社群的各种喜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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