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5.“拿着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荣耀。这从“竖琴”的含义清楚可知,“竖琴”是指称谢和荣耀(参看AE 323, 856节)。因此,“神的竖琴”表示出于属灵情感对主的称谢和荣耀。这就是“神的竖琴”的含义,因为属灵情感,就是对真理的情感,由弦乐器来表达;而属天情感,就是对良善的情感,由管乐器来表达(参看AE 323a, 326a节)。
(续)
前面论述的主题是,为叫作为可以成为良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即:要承认主的神性,要避开十诫所禁止的如罪的邪恶。十诫所列举的邪恶包括了所有可能存在的邪恶;因此,十诫被称为十条诫,因为“十”表示所有或一切。
第一诫,即“不可拜别神”,要求一个人不可爱自我和世界;凡爱自我和世界胜过一切的人都拜别神;因为每个人的神就是他爱之胜过一切的,或说人所最爱的,就是他的神。
第二诫,即“不可亵渎神的名”,要求一个人不可蔑视圣言和取自圣言的教义,因而不可蔑视教会,不可出于仇恨弃绝它们,因为这些是神的“名”。
第五诫,即“不可偷盗”,要求一个人要避开欺诈和非法所得,因为这些也是偷盗。
第六诫,即“不要通奸”,具体要求一个人不可以通奸为快乐,不可视婚姻为不快乐的;尤其不可对那些属于婚姻的事物怀有污秽的想法,因为这些也是通奸。
第七诫,即“不可杀人”,要求一个人不可恨邻舍,不可爱报复;因为仇恨和报复发出谋杀。
第八诫,即“不可作假见证”,要求一个人不可说谎和亵渎;因为谎言和亵渎就是假见证。
第九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房屋”,要求一个人不可违背他人的意愿想要占有他们的财产,或将财产转移到自己这里。
第十诫,即“不可贪恋邻舍的妻子和仆人”等等,要求一个人不可以渴望统治其他人,使他们臣服于自己;因为那里所列举的事物是指人自己的东西。
谁都能看出,这八条诫命包含必须避开的邪恶,却不包含必须实行的良善。
第9节 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
248.迄今为止,人们还没有认识到,在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一个主与教会的婚姻,因而有一个良善与真理的婚姻;人们也不可能看到这一点,因为直到现在,圣言的灵义还没有被揭示出来,只有通过灵义才能看到这婚姻。事实上,圣言里面有两层意义,就隐藏在圣言的字义中,这两层意义被称为属灵意义(或灵义)和属天意义。圣言的这些内在内容在属灵意义上主要与教会有关,在属天意义上主要与主有关。再者,这些内容在属灵意义上与神性真理有关,在属天意义上与神性良善有关。因此,圣言里面有这样的婚姻。但这一点只对那些从圣言的属灵和属天意义中知道这些话和名字的含义之人来说,是明显的;因为有些话和名字适用于良善,有些适用于真理,有些适用于良善和真理这两者。因此,人若不知道它们的含义,就无法看到在圣言的细节里面的婚姻。这就是为何直到现在,这个奥秘都没有被揭示出来。由于圣言的每一个细节里面都有这样的婚姻,所以双重表达经常出现在圣言中,它们看起来就像是同一件事的重复。然而,它们不是重复,而是其中一种表达与良善有关,另一种表达与真理有关;这两种表达合起来构成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从而将它们合而为一。圣言的神性神圣性也由此而来;因为在每一个神性作为里面都有良善与真理的结合,并真理与良善的结合,或说有与真理结合的良善,并与良善结合的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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