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34

934.“都站在玻璃

934.“都站在玻璃海边”表示因为他们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这从“玻璃海”的含义清楚可知,“玻璃海”是指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来自圣言的真理的总体(参看AE 931节)。因此,“站在玻璃海边”表示处于真理。他们之所以被看到“站在玻璃海边”,是因为那些过着仁爱生活,弃绝分离之信的教义之人都留在圣言字义的真理中,没有败坏和扭曲它们。例如,在圣言提到“实行或遵行”、“作工或工作”,以及“行为”和“作为”的地方,它们并不包括信的那些事物,尽管它们就隐藏在其中,但实际上他们意愿并实行它们。因为他们知道,没有它们,信不是信,并且只有当作为与信正确地结合在一起时,信才是信;因此,他们谴责,把这些包括在信中,或把它们与信分离是异端。这清楚表明,他们“站在玻璃海边”,也就是说,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

(续)

关于作为,前面说过,人所做的作为不是良善,只有与人同在的主所做的作为才是良善。但为了作为是主所做的,而不是人所做的,有两件事是必要的:第一,必须承认主的神性,还必须承认甚至就人身而言,祂也是天地之神,系良善的一切良善都来自祂;第二,人必须照十诫生活,不去做十诫所禁止的那些邪恶,也就是说,不拜别神,不亵渎神的名,不可偷盗,不可通奸,不可杀人,不可作假见证,不可贪恋他人的物品和财产。为叫人所做的作为可以成为良善,这是两个必要条件。原因在于,一切良善唯独来自主;只要这些邪恶不作为罪而被移除,主就不能进入人,并引领他;因为它们是地狱的,事实上就是与人同在的地狱;除非地狱被移除,否则主不能进入并打开天堂。这就是主对富人所说那些话的意思,那富人问祂永生的事,说他从年轻的时候就守十诫;经上说主就爱他,并教导说,他还缺少一件,就是变卖他所有的一切,并拿起十字架(马太福音19:16–22; 马可福音10:17–22; 路加福音18:18–23)。“变卖他所有的一切”表示他要放弃他的宗教观念,也就是传统,因为他是个犹太人;他还要放弃他自我的东西,就是爱自己和世界胜过神,因而引领自己;“跟从主”表示只承认主,并被祂引领。因此,主也说:“你为什么称我是良善的?除了神一位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拿起他的十字架”表示与来自自我的邪恶和虚假争战。


诠释启示录 #1049

1049.启17:6

1049.启17:6.“我又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表示因邪恶之虚假而疯狂的一种宗教说服,暴行就是出于这邪恶之虚假而向神性真理施行的。这从“女人”、“喝醉”和“圣徒的血”的含义清楚可知:“女人”是指“巴比伦”在一般意义上所指的宗教说服,如前所述(AE 1042节);“喝醉”是指因邪恶之虚假而在属灵事物上的疯狂(对此,参看AE 376f, 1035节);“圣徒的血”是指神性真理,在此是指向它们所施的暴行,因为它暗示着流血。“血”表示神性真理(可参看AE 30, 328a—329, 476, 748节),“流血”表示向神性真理所施的暴行(AE 329f,g节)。经上说“圣徒的血”,是因为那被称为神圣的,是圣言的神性真理,还因为“圣徒”在灵义上不是指圣徒,而是指圣物;圣言的属灵意义,即灵义没有人、地方或时间的观念;但圣言的属世意义则不同。

至于这两种意义如何彼此不同,这清楚可见于圣言的许多经文,如此处,经上说:“他看见那女人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这些话在属世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流了圣徒的血和那些为主作见证之人的血;然而,这些话在属灵意义上的意思是,巴比伦向神性真理施暴,还向对主的见证施暴。这层意义就包含在这些话里面,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或推断出来:现代巴比伦并没有杀害圣徒或主的见证人,因为它崇拜圣徒,甚至直到偶像崇拜,主虽具有至高无上的外在神圣性,但教皇具有内在神圣性。这清楚表明,这不是所理解的东西,相反,有某种更内在的东西隐藏在这些话里面;也就是说,他们向神性真理施暴,也向主的神性权柄施暴;因为他们通过歪曲、玷污和亵渎圣言而向神性真理施暴;众所周知,他们通过将主的神性权柄转移到自己身上而向这权柄施暴。

(关于亵渎续)

前面说过,最严重的那种亵渎,就是当圣言的真理在信仰上被承认,并在生活上被确认,后来人又因邪恶从信仰和生活中退出,或即便他没有从信仰中退出,却仍生活邪恶时。然而,一个从童年时期到青春期都处于信仰和照之的生活,后来成年时从信仰和信仰的生活中退出的人没有犯亵渎罪。原因在于,童年时期的信仰只是记忆的信仰,是老师在这个孩子里面的信仰;而成年的信仰是理解力的信仰,因而是人自己的信仰。人若从这种信仰中退出,并过着违背它的生活,就能亵渎它,但不能亵渎前者。因为除了进入理解力,并由此进入意愿的东西外,没有什么东西能进入并影响人的生活;在成年之前,人不会出于自己的理解力来思考,也不会出于自己的意愿来行动。在此之前,他只是出于知识思考,并且只是出于服从行动;这些不会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因而不能被亵渎。

总之,凡一个人出于理解力所思、所说、所行的,加上意愿的同意,就都属于他的生命,或成为他生命的一部分;它若是神圣的,就会因他的退出而被亵渎。但这种亵渎是更重还是更轻,则取决于真理的品质和由此而来的信仰的品质,也取决于从它们当中退出的品质;因此,这种亵渎有许多具体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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