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2.“那些战胜了兽的人”表示过着仁爱生活,因而没有歪曲圣言的人。这从“战胜了兽”的含义清楚可知,“战胜了兽”是指过着仁爱生活的人;因为“兽”表示那些处于与仁分离之信的人,或也可说,那些处于没有善行的信,并照着这信生活的人;因此,那些没有活出这种信,而是活出仁之信的人就战胜了兽,因为他们在生活中与那信争战。他们因是得胜者,故在世上的生活结束之后也接受得胜的赏赐。由于“兽”还表示对分离之信的来自圣言的确认,因而表示对圣言的歪曲,所以“战胜了兽”也表示没有歪曲圣言。第13章所论述的龙的“两只兽”表示与生活良善分离的信,以及为确认这信而对圣言的歪曲(可参看AE 773, 815a节)。
仁之良善
由于在解释之前的两章,即第12和13章时,我们论述了与仁之良善分离的信,所以在解释这一章和接下来的一章时,我们必须论述仁之良善。如今在基督教界,由于唯信,即与仁之良善分离之信的宗教的盛行,大多数人不知道什么是仁之良善,或善行。事实上,如果只有信有助于得救,仁之良善毫无用处,那么人们就会认为,这些良善可以不用行。但有些人认为应该做善行,却不知道什么是善行。他们以为,善行只在于给予穷人,向穷乏的、寡妇和孤儿行善,因为圣言提到了这些事,似乎也吩咐了。有些人以为,如果为了永生必须做善行,那么他们就必须给穷人他们所拥有的一切,正如在初期教会所行的那样,也正如主吩咐富人要变卖他所有的一切,分给穷人,拿起十字架跟从祂(马太福音19:21)那样。不过,下文会解释在圣言中,善行是什么意思。
581.关于救赎的那一章已经说明,救赎和十字架受难是两件截然不同的事,决不能混淆(TCR 126-133节);主通过这两件事赋予自己重生和拯救人类的能力。当今教会的普遍信仰,即十字架受难是救赎本身,已经导致了大量关于神、信仰和仁爱,以及像一个连续不断的链条一样链接到这三者上的其它一切教导的可怕虚假。例如,关于神,祂决定了对人类的诅咒或定罪,愿意通过将这诅咒或定罪强加到儿子身上,或儿子把它担在自己身上而被带回到怜悯之中;只有那些通过预知或预定而拥有赋予自己的基督功德的人才能得救。这种谬误又孵化出另一种谬误,即:那些被赋予这信仰的人同时在没有他们那一方的任何合作的情况下立刻重生了;事实上,他们由此被免除了律法的定罪,不再在律法之下,而是在恩典之下,尽管主如此说:
祂不会废去律法的一点一画。(马太福音5:18, 19; 路加福音16:17)
祂也吩咐祂的门徒传讲悔改,使罪得赦(路加福音24:47; 马可福音6:12)。祂还说:
神的国近了;你们当悔改,信福音!(马可福音1:15)
“福音”是指他们能重生,从而得救;除非主施行救赎,也就是说,通过与地狱争战并战胜它而剥夺地狱的力量,除非祂荣耀祂的人身,也就是说,把它变成神性,否则这是不可能的,即他们不能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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