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1.启15: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表示因来自爱之良善的属灵真理而透明的圣言中的真理的总体。这从“玻璃海”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玻璃海”是指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真理的总体(参看AE 275a节);“火”是指爱之良善(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此处简要解释一下,为何“玻璃海”表示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圣言中的真理的总体。“海”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因为“水、泉、河”表示聪明所源于的真理,而海是它们的总体容器。总体上的真理,或真理的总体就是诸如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类真理,而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一切属世之物都是属灵事物的总体容器。事实上,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或一切属世之物,无不从属灵之物存在;因为属世之物从属灵之物中形成,就像结果从它的有效原因中形成一样。由于一千个属灵事物产生并形成一个属世事物,所以这一个因是一千个的容器而是一个总体事物。
相对于灵义上的圣言,字义上的圣言也是这样;由于圣言的属灵意义或灵义就在属世意义中,并在其中在天使面前透明或发光,所以“玻璃海”表示就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真理的总体而言的圣言。在启示录别的地方,“玻璃海”具有相同的含义:
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启示录4:6)
以及:
新耶路撒冷城和城内街道看似精金,好像透明的玻璃。(启示录21:18, 21)
因为那“城”表示教会的教义,“街道”表示教义的真理;这教义的真理因是真正的真理而从属灵真理中获得其光明和透明或清晰。这种透明或清晰就是“玻璃”和“水晶”。以西结书:
基路伯的头以上有穹苍,看着像奇妙的水晶。(以西结书1:22)
这句话表示天上的属灵神性。“玻璃海”表示从圣言的灵义中透明的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只见那些战胜了兽的人就在它附近,而他们表示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由此熄灭灵义之光的人。
6.启1:2.“约翰便为神的圣言和耶稣基督的见证,都作见证”表示从心里,因而在光中接受来自圣言的神性真理,并承认主的人身就是神性的。经上论到约翰说,“他为神的圣言作见证”;但由于“约翰”是指所有处于源于仁及其信的生活良善的人,如前所述(AR 5节),所以他在灵义上是指所有这些人。处于圣言灵义的天使永远不知道圣言所提到的任何人名,只知道这个人所代表、因而所表示的,这是指生活的良善或行为上的良善,因而是指总体上所有处于这良善的人,而不是“约翰”。这些人“作见证”,也就是说,看见,承认,从心里在光中接受并宣称圣言的真理,尤其那里主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真理,这可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从圣言引用的大量经文明显看出来。在启示录中,“耶稣基督”和“羔羊”是指在神性人身方面的主,“神”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一切事物都来自这神性。
至于“作见证”的灵义,这论及真理,因为在世上,真理要被见证,当真理被见证时,它就被承认。但在天堂,真理自己给自己作见证,因为真理是天堂之光本身。事实上,当天使听见真理时,他们立刻就知道并承认它;由于主是真理本身,正如祂自己在约翰福音(14:6)中所教导的,所以在天堂,祂就是祂自己的见证。由此明显可知,“耶稣基督的见证”是什么意思。因此,主说:
你们曾差人到约翰那里,他为真理作过见证。但我所受的见证不是从人来的。(约翰福音5:33-34)
另一处:
约翰来,为要作见证,就是为光作见证;他不是那光;圣言与神同在,就是神,并且成了肉身,是真光,照亮所有的人。(约翰福音1:1-2, 7-8, 14, 34)
又:
耶稣说,我虽然为自己作见证,我的见证还是真的,因我知道我从哪里来,往哪里去。(约翰福音8:14)
又:
当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来到时,祂要为我作见证。(约翰福音15:26)
“保惠师,就是真理的灵”是指从主发出的真理本身;因此,论到它,经上说,祂不是凭自己说的,而是出于主说的(约翰福音16: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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