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1.启15:2.“我看见仿佛有玻璃海与火搀杂”表示因来自爱之良善的属灵真理而透明的圣言中的真理的总体。这从“玻璃海”和“火”的含义清楚可知:“玻璃海”是指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真理的总体(参看AE 275a节);“火”是指爱之良善(参看AE 68, 496, 504, 916节)。此处简要解释一下,为何“玻璃海”表示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圣言中的真理的总体。“海”表示总体上的真理,因为“水、泉、河”表示聪明所源于的真理,而海是它们的总体容器。总体上的真理,或真理的总体就是诸如在圣言字义中的那类真理,而圣言的字义是属世的,一切属世之物都是属灵事物的总体容器。事实上,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或一切属世之物,无不从属灵之物存在;因为属世之物从属灵之物中形成,就像结果从它的有效原因中形成一样。由于一千个属灵事物产生并形成一个属世事物,所以这一个因是一千个的容器而是一个总体事物。
相对于灵义上的圣言,字义上的圣言也是这样;由于圣言的属灵意义或灵义就在属世意义中,并在其中在天使面前透明或发光,所以“玻璃海”表示就因属灵真理而透明的真理的总体而言的圣言。在启示录别的地方,“玻璃海”具有相同的含义:
宝座前有一个如同水晶的玻璃海。(启示录4:6)
以及:
新耶路撒冷城和城内街道看似精金,好像透明的玻璃。(启示录21:18, 21)
因为那“城”表示教会的教义,“街道”表示教义的真理;这教义的真理因是真正的真理而从属灵真理中获得其光明和透明或清晰。这种透明或清晰就是“玻璃”和“水晶”。以西结书:
基路伯的头以上有穹苍,看着像奇妙的水晶。(以西结书1:22)
这句话表示天上的属灵神性。“玻璃海”表示从圣言的灵义中透明的字义上的圣言,这一点也可从以下事实看出来:只见那些战胜了兽的人就在它附近,而他们表示那些没有歪曲圣言,由此熄灭灵义之光的人。
354.⑷无论真理如何众多、如何表现各异,主总能将它们合为一体;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构成信的真理各种各样,在人看来各不相同。例如,有些真理涉及神,创造者,有些涉及主,救世主,有些涉及圣灵和神作工的方式,有些涉及信和仁,有些则涉及自由意愿、悔改、改造、重生、报应等等。然而,它们在主里面全都合为一体,并在人里面被主合为一体,就象一棵葡萄树上的众多枝子那样(约翰福音5:1等)。因为主会将零散、分离的真理联结成仿佛一个形式,以致它们看上去就是一,并且表现为一种功能。这好比人体的四肢、内脏和器官,它们尽管各式各样,在人看来迥然不同,但仍被作为它们整体形式的人感觉为一体;当他在行动中把它们全部调动起来时,他仿佛通过一个整体在行动。天堂也一样,虽然被划分为无数社群,但在主眼里仍显为一个。如前所述,天堂显为一个人。一个国家同样如此,虽然被划分为很多行政区划,以及省、市,但在具有仁义公平的君王治理下仍行如一体。使得教会成为教会的信之真理之所以能通过主构成一体,是因为主是圣言,天地之神,一切血肉的神,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信之神,是光本身,是真理和永生。
从约翰福音中明显看出主就是圣言,因而是天堂和教会的一切真理:
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道成了肉身。(约翰福音1:1,14)
从马太福音中也明显看出主是天地之神:
耶稣说,天上地下一切的权柄都赐给我了。(马太福音28:18)。
主是一切血肉的神,约翰福音:
父赐给儿子权柄管理凡有血气的。(约翰福音17:2)
主是葡萄园或教会的神,以赛亚书:
我所爱的有葡萄园。(以赛亚书5:1,2)
约翰福音:
我是葡萄树,你们是枝子。(约翰福音15:5)
主是信之神,保罗书信:
有信基督的义,就是因信神而来的义。(腓立比书3:9)
主是光本身,约翰福音:
祂是真光,照亮一切生在世上的人。(约翰福音1:9)
又:
耶稣说,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6)
主是真理本身,约翰福音:
耶稣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约翰福音14:6)
主是永生本身,约翰书:
我们知道神的儿子已经来到,使我们认识那位真实的,我们也在那位真实的里面,就是在祂儿子耶稣基督里面。这是真神,也是永生。(约翰一书5:20)
有必要补充的是:由于人忙于世俗事务,所以只能为自己获取少许信之真理;然而,他若靠近主,单单敬拜祂,就能获得认识一切真理的能力。因此,凡真正敬拜主的人一听闻之前不知道的信之真理,立刻就会明白、承认并接受它;因为主在他里面,他在主里面;因而真理之光在他里面,他在真理之光里面;正如前面所说,主是光本身和真理本身。这一点可通过以下经历得以证实:我曾看见一个精灵,他在其他精灵面前看似很单纯,因为他承认,唯独主是天地的神,并凭着取自圣言的少许真理确立了他的信。他被提入天堂,加入到更有智慧的天使之列,我听说他在那里和他们一样有智慧。他仿佛完全凭自己说出大量真理,尽管他之前对此一无所知。
那些即将进入主的新教会之人将处于同样的状态。这就是如耶利米书所描述的那种状态:
这必是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那些日子以后,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他们各人不再教导自己的邻舍和自己的弟兄说:“你该认识耶和华。”因为他们从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认识我。(耶利米书31:33,34)
这样的状态也如同以赛亚书所描述的:
从耶西的树墩子必发一条。真理必作他胁下的带子。豺狼必与绵羊羔同居,豹子与山羊羔同卧。吃奶的孩子必玩耍在虺蛇的洞口,断奶的婴儿必按手在毒蛇的穴上。因为认识耶和华的知识要充满遍地,好象水充满洋海一般。到那日,外邦人必寻求祂,祂安息之所大有荣耀(以赛亚书11: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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