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此处首先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该教会的天使是指所有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拥有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这些知识尤指教义;但唯独教义,或唯独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使他变得属灵的,是照之的生活;因为没有照之生活的教义或知识、认知只住在记忆中,因而住在思维中;只住在那里的一切都住在属世人中;因此,在这些事物进入生活之前,一个人不会变得属灵;当一个人意愿他所思考的事,因而实行它们时,它们就进入生活。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假如有人知道道德和文明生活的一切法律,却不照之生活,那么他仍不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他的确可以比其他人更有学识地谈论它们,却仍被弃绝。一个知道十诫,甚至能明智地解释并谈论它们,却不照之生活的人也是如此。故此处首先论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也就是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他们以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来描述。
196. (2)灵义就在整部圣言和它的每个部分中。看到这一点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下面的例子。在启示录,约翰说:
我看见天开了,见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忠信真实,祂审判、争战都按着公义。祂的眼睛如火焰,祂头上戴着许多冠冕,又有写着的名字,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祂穿着浸满血的衣服,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在天上的众军骑着白马,穿着细麻衣,又白又洁,跟随祂。在祂衣服和大腿上有名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日头中,大声呼喊说,你们来,聚集来赴大筵席;可以吃君王的肉,千夫长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马者的肉,并自由的,为奴的,小的大的,众人的肉。(启示录19:11-18)
除非从圣言的灵义来看,否则没有人能明白这些话的意思。除非知道对应关系,否则没有人能看到灵义,因为所有这些话都是对应,没有一句话是没有意义的。对应学教导了“白马”、“骑在马上的”、“如火焰的眼睛”、“头上的冠冕”、“浸满血的衣服”、天上众军所穿的“白细麻衣”、“站在日头中的天使”、天上的飞鸟来并聚集来赴的“大筵席”,以及它们要吃的“君王和千夫长的肉”,以及其他许多人的肉表示什么。
至于每一个细节在灵义上都表示什么,可参看《揭秘启示录》(820-838节)和《白马》这本小著中的解释;因此,没有必要在此详细解释它们。这些书已经说明,在刚才所引用的这段经文中,经上描述了在圣言方面的主。“如火焰的眼睛”是指祂的神性之爱的神性智慧;“头上的冠冕”和“除了祂自己没有人知道的名字”是指来自祂的圣言的神性真理,除了主和祂所揭示给的人外,没有人知道圣言在灵义上的性质。“浸满血的衣服”是指圣言的属世意义,即字义,它已经被施暴。很明显,经上如此描述的,正是圣言,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的圣言。”同样清楚的是,所指的是主,因为经上说:“骑在白马上的那一位的名字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这里的“万王之王、万主之主”与启示录17:14中的是一样的,在那里,经上说:“羔羊必胜过他们,因为祂是万主之主、万王之王。”
圣言的灵义将在教会结束时被揭开,这一点不仅由论到“白马”和“骑在马上的那一位”的话来表示,而且还由站在日头中的天使邀请所有人来赴的大筵席来表示,他们可以吃君王和千夫长等等的肉;吃这些东西表示将来自主的一切良善都变成人自己的,或说都融入自己。所有这些表述都将没有意义,都是空话,没有生命和灵,除非它们里面有灵义,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一样。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
目录章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