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3.此处首先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该教会的天使是指所有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拥有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这些知识尤指教义;但唯独教义,或唯独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使他变得属灵的,是照之的生活;因为没有照之生活的教义或知识、认知只住在记忆中,因而住在思维中;只住在那里的一切都住在属世人中;因此,在这些事物进入生活之前,一个人不会变得属灵;当一个人意愿他所思考的事,因而实行它们时,它们就进入生活。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假如有人知道道德和文明生活的一切法律,却不照之生活,那么他仍不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他的确可以比其他人更有学识地谈论它们,却仍被弃绝。一个知道十诫,甚至能明智地解释并谈论它们,却不照之生活的人也是如此。故此处首先论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也就是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他们以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来描述。
Life79.“通奸”在属灵意义上表示玷污圣言的良善,歪曲圣言的真理,这一点从以下经文明显看出来: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的酒。(启示录14:8)
天使说,我将坐在众水上的大淫妇所要受的审判指示你,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7:1—2)
巴比伦叫列族喝她邪淫的酒,地上的君王与她行淫。(启示录18:3)
神判断了那用淫行使地败坏的大淫妇。(启示录19:2)
“邪淫或淫乱”论及巴比伦,因为“巴比伦”表示那些将主的神性至高权柄硬性归于自己,通过玷污并歪曲圣言而亵渎圣言的人。这就是为何巴比伦被称为:
地上的淫乱和可憎之物的母。(启示录17:5)
先知书中的“行通奸(或译行邪淫、行淫乱、行淫)”所表相同,如耶利米书:
我在耶路撒冷的先知中曾见可怕的事,他们犯通奸,行虚谎。(耶利米书23:14)
以西结书:
有两个女子,一母的女儿,在埃及行邪淫;她们在幼年时行邪淫;一个归我之后行邪淫,贪恋所爱的人,就是她的邻居亚述人;她对他们施以淫乱,在埃及就没有放弃淫乱;另一个败坏她的爱,比她更甚,她的淫乱比她姐姐的淫乱更厉害。她又加增淫乱,贪恋迦勒底人,巴比伦人就来登她爱情的床,以他们的淫行玷污了她。(以西结书23:2–17)
这些话论及以色列和犹太教会,在此被称为“一母的女子”;她们的“淫乱”表示对圣言的玷污和歪曲;由于在圣言中,“埃及”表示记忆知识,“亚述”表示推理,“迦勒底”表示对真理的亵渎,“巴比伦”表示对良善的亵渎,所以经上说他们与这些国家“行淫”。
在以西结书,同样的话论及“耶路撒冷”,以此表示教义方面的教会:
你倚靠你的美丽,又因你的名声就行淫。你纵情淫乱,使过路的任意而行;你和你那身体肥大的邻居埃及人行淫,加增你的淫乱;你又与亚述人行淫;与他们行淫之后,仍不满意。并且多行淫乱直到那贸易之地,就是迦勒底。你这行淫的妇人啊,宁肯接外人不接丈夫!都是把淫资送给妓女,惟独你却把你的淫资送给你所爱的人,使他们从四围来与你行淫。所以妓女啊,要听耶和华的话。(以西结书16:15, 26, 28–29, 32–33, 35等等)
“耶路撒冷”表示教会,这一点可见于《新耶路撒冷教义之主篇》一书(62—63节)。其它经文(如以赛亚书23:17, 18; 57:3; 耶利米书3:2, 6, 8, 9; 5:1, 7; 13:27; 29:23; 弥迦书1:7; 那鸿书3:4; 何西阿书4:10, 11; 利未记20:5; 民数记14:33; 15:39; 以及别处)中的“行淫”所表相同。这就是为何主称犹太民族为“淫乱的一代”(马太福音12:39; 16:4; 马可福音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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