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3

93.此处首先写信给

93.此处首先写信给以弗所教会的天使;该教会的天使是指所有拥有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因而拥有诸如属于天堂和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这些知识尤指教义;但唯独教义,或唯独真理和良善的知识不会使一个人变得属灵,使他变得属灵的,是照之的生活;因为没有照之生活的教义或知识、认知只住在记忆中,因而住在思维中;只住在那里的一切都住在属世人中;因此,在这些事物进入生活之前,一个人不会变得属灵;当一个人意愿他所思考的事,因而实行它们时,它们就进入生活。事实就是如此,这一点仅从以下事实就能看出来,即:假如有人知道道德和文明生活的一切法律,却不照之生活,那么他仍不是一个道德和文明的人;他的确可以比其他人更有学识地谈论它们,却仍被弃绝。一个知道十诫,甚至能明智地解释并谈论它们,却不照之生活的人也是如此。故此处首先论述了教会里那些处于诸如属于教会的那类事物的知识或认知,也就是处于来自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却未处于,或尚未处于照之的生活之人;他们以写给以弗所教会天使的信来描述。


新耶路撒冷教义之生活篇 #67

Life67.“各种

(八)任何人避各种杀人如罪到何等程度,就在何等程度上拥有对邻之爱 

Life67.“各种杀人”表示各种敌意,仇恨和报复,这些东西都渴望杀人,因为杀人就隐藏在它们里面,就像灰烬之下木头里的火。地狱之火不是别的,这就是“怒火中烧”和“复仇之火”这些说法的起源。这些是属世意义上的“杀人”;但就属灵意义而言,“杀人”表示杀害并摧毁人们灵魂的一切方法,这些方法有很多,并且各种各样。就至高意义而言,“杀人”表示仇恨主。这三种杀人形成一体,紧密联系在一起;因为凡在世上意愿杀人肉体的,死后就会意愿杀其灵魂,并意愿杀主,因为他对主怒火中烧,渴望涂抹主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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