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9.“因为神的怒气在这七灾中完满了”表示因此,教会的结束。这从“神的怒气”的含义清楚可知,“神的怒气”是指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时;这些东西因反对主和天堂而被称为“神的怒气”;这也是为何教会的末期和那时的最后审判被称为“神发怒、愤怒或烈怒、报仇的日子”(可参看AE 413节),又为何愤怒被归于主,尽管它属于恶人;因为一切邪恶都包含对主的愤怒,因而包含对来自主的良善和真理的愤怒。经上之所以说“怒气完满”,是因为“完满”(consummation,或完结)表示教会的结束,或当不再有任何良善或真理,只有邪恶和虚假时(可参看AE 397节);最后的审判直到实现完满才到来的原因(可参看AE 624a, 911a节)。每个教会起初都处于良善,由此处于真理,或处于仁,由此处于信;但后来,它处于信,由此处于仁,最后处于与仁分离之信。当教会处于仁,由此处于信时,它是属灵的;当教会处于信,由此处于仁时,它是理性的;当教会处于与仁分离之信时,它是属世的。一个纯属世的教会不是教会;因为纯属世的教会只关注自我和世界,不关注主和天堂;后者只挂在他的嘴上,而前者却在他心里;当教会是这样时,它就完结了。
VI.洗礼的第三个功用,即最终的功用,是人可以重生
684.这是洗礼为之设立的功用本身,因而是最终的功用。这是因为真正的基督徒知道并承认,主耶稣基督是救赎主,并因是救赎主,所以也是重生者。救赎与重生构成一体,这一点可见于关于改造与重生那一章的第3节(TCR 579-582节)。此外,基督徒拥有圣言,圣言明确、充分地描述了重生的方法,这些方法就是对主之信和对邻之仁。这与主所说的是一致的,即:祂用圣灵与火施洗(马太福音3:11; 马可福音1:8-11; 路加福音3:16; 约翰福音1:33)。“圣灵”是指信仰的神性真理,“火”是指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两者都从主发出(TCR 579-582节)。“圣灵”是指信仰的神性真理,这一点可见于关于圣灵那一章(TCR 139-140节);“火”是指爱或仁爱的神性良善,这一点可见于《揭秘启示录》(395, 468节)。主通过这两者实现一切重生。主自己也受约翰的洗(马太福音3:13-17; 马可福音1:9; 路加福音3:21, 22)。祂这样做,不仅是为了祂可以为将来设立洗礼,并作为榜样走在前头,还因为祂荣耀了祂的人身,把它变成了神性,就像祂使人重生,把他变成属灵的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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