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26

926.启15:1.

926.启15: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表示关于就在最后审判之前的教会状态,来自主的启示。这从“迹象”和“天”的含义清楚可知:“迹象”是指启示;“天”是指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迹象”表示启示,因为“迹象”是指约翰所看见、接下来所描述的那些事物;约翰所看见的事物涉及关于就在最后审判之前的教会状态的奥秘。因为一般来说,凡出现在天堂中的事物,看起来都与存在于我们物质界三个王国中的事物完全相似;这些事物出现在天使眼前,就像三个王国的事物出现在世人眼前一样。金、银、铜、锡、铅、宝贵和不宝贵的石头、土壤、陆地、大山、小山、山谷、水、源泉,以及矿物界的其它东西都出现在那里。那里还有公园、花园、森林、各种果树、草坪、粮田、开满鲜花的草地或平原、植物和各种草,加上这些事物所产出的东西,如油、酒、各种果汁,以及植物界的其它东西。那里同样有地上的动物、天上的飞鸟或飞行物、海里的鱼、爬行动物或爬行物,并且这些各种各样;它们与我们地上的如此相似,以至于无法区分。我见过它们,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不过,仍有这种区别:在天上所看到的事物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而在我们世界所看到的事物来自一个物质源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事物影响天使的感官,因为他们的感官是属灵的,就像来自一个物质源头的事物影响世人的感官一样,因为它们是物质的。属灵事物与属灵生物和谐一致,物质事物与物质生物和谐一致。之所以说它们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是因为它们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存在。事实上,那里的太阳不是火,而是神性之爱;这爱出现在天使眼前,就像世上的太阳出现在世人眼前一样。凡从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是神性,并且是属灵的。一般来说,发出之物看起来就像光,感觉就像热;然而,这光仍是属灵的。因为这光是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这热是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因此,这光从内在光照天使的理解力;这热从内在使天使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存在于天堂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这个源头;它们在形式上看起来就像我们世界三个王国中的事物,如前所述。它们是按照创造的秩序以这种形式出现的;这秩序就是,当属于天使的智慧和爱的事物降至天使在其身体和身体感觉上所在的较低领域时,它们就以这种形式和类型来呈现。这些是对应关系。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约翰宣称他所看见的迹象是什么意思;启12:1, 3所提到的迹象又是什么意思,即:它是指通过诸如从一个神性属灵源头而存在于天上,因而包含神性奥秘在里面的那类事物所作出的启示;此处的奥秘涉及就在最后审判之前的教会状态。因为只见七位天使拿着“七个金瓶,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还看见“玻璃海与火搀杂”;以及“那些战胜了兽的人拿着竖琴”;又见“法版之帐幕的殿”;听见他们荣耀主所唱的歌;这一切都被称为他所看见的“迹象”,因为它们具有意义。但它们所表示的事物只有通过对应关系才能看出来;它们因包含神性奥秘,故无法被看到,除非主揭示它们。

它被称为来自天上的“迹象”,这“迹象”是指来自主的启示。它之所以是指主,是因为天堂就是主。天堂的确由天使组成;然而,天使并不是天堂,主才是天堂,因为天堂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天使从这神性中拥有他们的一切爱和智慧。天使凭爱和智慧而为天使,他们拥有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由于这些来自主,所以它们是主的,因而是与他们同在的主,这可从主对门徒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祂在来自祂自己的圣言中与他们同住。(约翰福音14:22–24)

因此,既然天堂来自天使,而天使凭主而为天使,那么可知,天堂就是主。


诠释启示录 #96

96.“这些事是那右

96.“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说的”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祂。这从“七星”和“右手”的含义清楚可知:“七星”是指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参看AE 72节);“右手”当论及主时,是指来自祂的东西,或它们来自祂(参看AE 72, 79节)。因此,“那右手拿着七星的”这句话表示良善和真理的一切知识或认知都来自主。经上之所以说“这些事是那右手拿着七星,在七个金灯台中间行走的说的”,是因为“星”表示良善和真理的知识或认知,“金灯台”表示新天堂和新教会。表明所论述主题的一个神性特征就这样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也在接下来对教会的描述前面,启示录2:8, 12, 18; 3:1, 7, 14)。这些特征之所以如此放在前面,是因为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由此也清楚可知为何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以便可以从那里取得要放在对每个教会的描述前面的东西,为见证和纪念教会的一切都来自主,事实上来自祂的神性人身;因为构成教会的一切爱之良善和信之真理都从这神性人身发出。

直接从祂的神性本身发出的东西不能抵达人,因为祂的神性本身是不可见的,因而不落在思维里面,不落在思维里面的,也不落在信里面;因为信的一切都必须是思维的对象。第一章以约翰所看见的代表来描述的人子就是神性人身和从这神性人身发出的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参看AE 63节)。此处之所以首先论述真理和良善的知识或认知,是因为它们是教会的最初事物;事实上,若不通过来自圣言、属于教会的知识或认知,没有人能被引入构成教会的信和仁(参看《天堂与地狱》356节后面摘自《属天的奥秘》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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