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26

926.启15:1.

926.启15: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表示关于就在最后审判之前的教会状态,来自主的启示。这从“迹象”和“天”的含义清楚可知:“迹象”是指启示;“天”是指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迹象”表示启示,因为“迹象”是指约翰所看见、接下来所描述的那些事物;约翰所看见的事物涉及关于就在最后审判之前的教会状态的奥秘。因为一般来说,凡出现在天堂中的事物,看起来都与存在于我们物质界三个王国中的事物完全相似;这些事物出现在天使眼前,就像三个王国的事物出现在世人眼前一样。金、银、铜、锡、铅、宝贵和不宝贵的石头、土壤、陆地、大山、小山、山谷、水、源泉,以及矿物界的其它东西都出现在那里。那里还有公园、花园、森林、各种果树、草坪、粮田、开满鲜花的草地或平原、植物和各种草,加上这些事物所产出的东西,如油、酒、各种果汁,以及植物界的其它东西。那里同样有地上的动物、天上的飞鸟或飞行物、海里的鱼、爬行动物或爬行物,并且这些各种各样;它们与我们地上的如此相似,以至于无法区分。我见过它们,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不过,仍有这种区别:在天上所看到的事物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而在我们世界所看到的事物来自一个物质源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事物影响天使的感官,因为他们的感官是属灵的,就像来自一个物质源头的事物影响世人的感官一样,因为它们是物质的。属灵事物与属灵生物和谐一致,物质事物与物质生物和谐一致。之所以说它们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是因为它们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存在。事实上,那里的太阳不是火,而是神性之爱;这爱出现在天使眼前,就像世上的太阳出现在世人眼前一样。凡从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是神性,并且是属灵的。一般来说,发出之物看起来就像光,感觉就像热;然而,这光仍是属灵的。因为这光是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这热是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因此,这光从内在光照天使的理解力;这热从内在使天使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存在于天堂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这个源头;它们在形式上看起来就像我们世界三个王国中的事物,如前所述。它们是按照创造的秩序以这种形式出现的;这秩序就是,当属于天使的智慧和爱的事物降至天使在其身体和身体感觉上所在的较低领域时,它们就以这种形式和类型来呈现。这些是对应关系。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约翰宣称他所看见的迹象是什么意思;启12:1, 3所提到的迹象又是什么意思,即:它是指通过诸如从一个神性属灵源头而存在于天上,因而包含神性奥秘在里面的那类事物所作出的启示;此处的奥秘涉及就在最后审判之前的教会状态。因为只见七位天使拿着“七个金瓶,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还看见“玻璃海与火搀杂”;以及“那些战胜了兽的人拿着竖琴”;又见“法版之帐幕的殿”;听见他们荣耀主所唱的歌;这一切都被称为他所看见的“迹象”,因为它们具有意义。但它们所表示的事物只有通过对应关系才能看出来;它们因包含神性奥秘,故无法被看到,除非主揭示它们。

它被称为来自天上的“迹象”,这“迹象”是指来自主的启示。它之所以是指主,是因为天堂就是主。天堂的确由天使组成;然而,天使并不是天堂,主才是天堂,因为天堂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天使从这神性中拥有他们的一切爱和智慧。天使凭爱和智慧而为天使,他们拥有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由于这些来自主,所以它们是主的,因而是与他们同在的主,这可从主对门徒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约翰福音:

祂在来自祂自己的圣言中与他们同住。(约翰福音14:22–24)

因此,既然天堂来自天使,而天使凭主而为天使,那么可知,天堂就是主。


诠释启示录 #1106

1106.启18:4

1106.启18:4.“我又听见另一个声音从天上说”表示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从“天上的声音”的含义清楚可知,“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即劝诫那些处于真理和生活良善的人,要提防这些人。这就是“天上的声音”的含义,这一点从接下来的话明显看出来,因为经上说“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免得有分于她的罪,受她所受的灾殃”,以及其它的话;后来,经上又描述了巴比伦货物的品质和他们状态的品质。这清楚表明,“天上的声音”是指劝诫。之所以听见天上的声音,是因为这声音是指从主那里通过圣言而来;一个人从圣言所汲取的一切都是从天上来的声音,圣言教导每个人巴比伦或巴别是何品质,这从由圣言那里所引用的关于巴比伦或巴别的经文(参看AE 1029节)明显看出来。

经上之所以说“另一个声音”,是因为前一个声音是天使大声呼喊“巴比伦倾倒了,成了鬼魔的住处”的声音;故此处是随之而来的对所有人的劝诫,既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内,对真理拥有某种情感,处于某种生活良善的人,他们要从她那里出来,不可相信她的巫术和咒语;也包括那些在巴比伦之外的人,他们不要让自己被这些东西迷惑。因为这个民族的性质是这样,他们利用每个人的爱之快乐来说服,以这种方式关闭理解力,并由此诱使人们相信他们所说的一切。我通过大量经历得知,巴比伦民族就是这种性质。因为他们进入每个人的生活快乐,以这种方式迷住或占据他的心智,由此可以说撒下诱饵进行诱捕,直到控制他的生命,通过这种方式领着他,就像领着一个毫无能力的瞎子一样到他们想去的任何地方,首先通过除去在神学问题上来自理解力的一切光,好叫他们的目的不显露出来而让他们接受一种盲目的信仰;他们的目的是,他们要成为主人,不仅可以统治属于心智的人之内层,还可以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通过统治教会和天堂的一切,因而统治灵魂而统治属于心智的内层,通过统治他们的财富而统治属于身体的外层。总之,他们的目的就是,唯独他们自己是主人,其他所有人都是仆人,因为这样他们就会被当作神来敬拜,即便他们没有公开这样说,也会默认;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目的向人们隐藏,但在天上的天使面前是显而易见的。这就是他们的最终目的,这一点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即:他们把拯救的一切权柄从主自己那里夺走,归给教皇,又从教皇那里归给他的牧师或神父;然而,对人的拯救是主的神性本身,或说正是主的神性本身拯救人;能做到这一点的,不是人,而是神。在接下来的内容中,我们会详述这个主题。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前面说明,以亚他那修命名的信之教义在被阅读时,会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有三个位格,因而有三个同等的神;该教义也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即:神为一,这个概念如此模糊,以至于无法消除三神观。前面还说明,这个教义留下一个清晰的概念,即:主有神性和人性,也就是说,主是神,又是人;但它留下一个模糊的概念或印象,即:主的神性和人性是一个位格,祂的神性在祂的人性中,就像灵魂在身体中。前面又说明,只要不说神在本质上为一,在位格上为三,而是相信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因为这是事实,那么包含在这个教义中的一切,从头到尾,无论清晰的还是模糊的,就都与真理一致和相符。

有一个三位一体在神里面,也有一个合一。从圣言中提到父、子、圣灵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三位一体;从圣言中说神为一的经文明显可知,有一个合一。有三位一体在其中的这种合一,或有三位一体在里面的那一位神并不存在于被称为父的神性里面,也不存在于被称为圣灵的神性里面,只存在于主里面。只有主里面才有一个三位一体,即: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也就是圣灵;这三位一体为一,因为它属于一个位格,可称为三位一体。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此处所说的是一致的,我们在接下来的内容中会看到这一点,即:首先关于三位一体;其次关于主里面的位格合一;第三,这个教义是根据圣治被如此制定的,它似乎与真理不一致,其实是一致的。然后下文会从总体上证明,主里面有一个三位一体;接着具体证明,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子的神性是主,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也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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