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6.启15:1.“我看见另有一个迹象在天上”表示关于就在最后审判之前的教会状态,来自主的启示。这从“迹象”和“天”的含义清楚可知:“迹象”是指启示;“天”是指主(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迹象”表示启示,因为“迹象”是指约翰所看见、接下来所描述的那些事物;约翰所看见的事物涉及关于就在最后审判之前的教会状态的奥秘。因为一般来说,凡出现在天堂中的事物,看起来都与存在于我们物质界三个王国中的事物完全相似;这些事物出现在天使眼前,就像三个王国的事物出现在世人眼前一样。金、银、铜、锡、铅、宝贵和不宝贵的石头、土壤、陆地、大山、小山、山谷、水、源泉,以及矿物界的其它东西都出现在那里。那里还有公园、花园、森林、各种果树、草坪、粮田、开满鲜花的草地或平原、植物和各种草,加上这些事物所产出的东西,如油、酒、各种果汁,以及植物界的其它东西。那里同样有地上的动物、天上的飞鸟或飞行物、海里的鱼、爬行动物或爬行物,并且这些各种各样;它们与我们地上的如此相似,以至于无法区分。我见过它们,看不出有什么不同。
不过,仍有这种区别:在天上所看到的事物来自一个属灵源头;而在我们世界所看到的事物来自一个物质源头。来自一个属灵源头的事物影响天使的感官,因为他们的感官是属灵的,就像来自一个物质源头的事物影响世人的感官一样,因为它们是物质的。属灵事物与属灵生物和谐一致,物质事物与物质生物和谐一致。之所以说它们来自一个属灵源头,是因为它们凭从显为太阳的主发出的神性存在。事实上,那里的太阳不是火,而是神性之爱;这爱出现在天使眼前,就像世上的太阳出现在世人眼前一样。凡从神性之爱发出之物都是神性,并且是属灵的。一般来说,发出之物看起来就像光,感觉就像热;然而,这光仍是属灵的。因为这光是神性智慧,被称为神性真理;这热是神性之爱,被称为神性良善。因此,这光从内在光照天使的理解力;这热从内在使天使的意愿充满爱之良善。存在于天堂中的一切事物都来自这个源头;它们在形式上看起来就像我们世界三个王国中的事物,如前所述。它们是按照创造的秩序以这种形式出现的;这秩序就是,当属于天使的智慧和爱的事物降至天使在其身体和身体感觉上所在的较低领域时,它们就以这种形式和类型来呈现。这些是对应关系。
说这些事是为了让人们知道,约翰宣称他所看见的迹象是什么意思;启12:1, 3所提到的迹象又是什么意思,即:它是指通过诸如从一个神性属灵源头而存在于天上,因而包含神性奥秘在里面的那类事物所作出的启示;此处的奥秘涉及就在最后审判之前的教会状态。因为只见七位天使拿着“七个金瓶,穿着洁白光明的细麻衣,胸间束着金带”;还看见“玻璃海与火搀杂”;以及“那些战胜了兽的人拿着竖琴”;又见“法版之帐幕的殿”;听见他们荣耀主所唱的歌;这一切都被称为他所看见的“迹象”,因为它们具有意义。但它们所表示的事物只有通过对应关系才能看出来;它们因包含神性奥秘,故无法被看到,除非主揭示它们。
它被称为来自天上的“迹象”,这“迹象”是指来自主的启示。它之所以是指主,是因为天堂就是主。天堂的确由天使组成;然而,天使并不是天堂,主才是天堂,因为天堂是从主发出的神性,这神性被称为神性良善和神性真理,天使从这神性中拥有他们的一切爱和智慧。天使凭爱和智慧而为天使,他们拥有来自主的爱和智慧;由于这些来自主,所以它们是主的,因而是与他们同在的主,这可从主对门徒说的话明显看出来:
他们在主里面,主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祂在来自祂自己的圣言中与他们同住(约翰福音14:22–24)。因此,既然天堂来自天使,而天使凭主而为天使,那么可知,天堂就是主。
486.预定论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因为它是从这一信念中生出的:人在属灵事物上完全无能为力,缺乏自由或没有选择权。它是从这个教义和以下信念中生出的:人在归依中可以说是一个死物,就像一根木头,因而不会有意识地知道,他这根木头是否被恩典复活了。因为有人说,拣选出于神的纯粹恩典,不包括人类的任何行为,无论这行为是从属世能力或自然能力发出的,还是从理性能力发出的;拣选何地何时发生,只在于神的意愿,因而完全按着祂的美意。此外,随信仰而来、作为其证据的作为或行为,对一个反思的心智来说,类似肉体的作为或行为;产生或运作它们的灵,没有显明它们的起源,而是使它们像信仰本身一样,从恩典或美意中出来,或说成为恩典或美意的事。
由此清楚可知,当今教会关于预定论的教义是从这种信念中发出的,就像嫩芽从它的种子中发出一样;我可以说,预定论作为一个几乎不可避免的结果从该信念中流出。这一结果首先出现在预定论者当中,然后被戈特沙尔克接受,后来被加尔文及其信徒接受,最后由多特议会牢固确立,又从那里作为宗教的守护神,或更确切地说,作为刻在雅典娜之盾上的蛇发女怪或美杜莎的头颅,被堕落前预定论者和堕落后预定论者带进教会。
但关于神,还能设计出比“人类中的一些人注定受诅咒”更有害的教义,或想象出比这更残忍的观念吗?或说我们怎么能把比相信神注定人类的一些成员下地狱还大的伤害或残忍归给神呢?因为认为主作为爱本身和怜悯本身,希望许多人为地狱而生,或无数人生来就是受诅咒的,也就是说,生来就是魔鬼和撒但,而祂出于自己的无限神性智慧过去没有,现在仍没有规定,那些生活良好,并承认神的人不应被丢进永火和折磨里,这难道不是一种残酷的信仰吗?然而,主是所有人的创造者和救主,唯独祂引导所有人,不想让任何人死亡。因此,还能相信或想象出比“在祂的指导和看顾之下的民族和人民因预定而作为猎物被交给魔鬼,以满足他的贪婪”更可怕、更残暴的事吗?然而,这就是当今教会信仰的产物;而新教会的信仰憎之如怪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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