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4.“远有一千六百斯他丢”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这从“斯他丢”和“一千六百”的含义清楚可知:“斯他丢”是指一系列的产生,因为“斯他丢”,与“英里”和总体上的路一样,表示一系列发展,是按着出于情感的思维。“一千六百”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良善,在反面意义上,如此处,是指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因为数字“1600”与16所表相同,数字16则与4和2所表相同。所有这些数字都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论及邪恶。因为较大的复合数字与相乘产生它们的较小和简单的数字具有相同的含义;如“12000”与“12”所表相同,“12”与彼此相乘的“3和4”所表相同(参看AE 430a, 851节)。在圣言中,“3”论及真理,“2”和“4”论及良善;在反面意义上,“3”论及虚假,“2”和“4”论及邪恶(也可参看AE 532节)。这清楚表明,“一千六百斯他丢”表示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邪恶的产生,因而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许多例子可以说明,“龙”和“龙的兽”所指的这两个摧毁教会者,正在产生,并已经产生了在一个连续系列中的邪恶,又藉着这些邪恶产生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不过,在解释第12和13章时,我们已经说明龙的兽是如何摧毁教会的;等到下面解释第17和18章时,我们将说明巴比伦是如何摧毁教会的。
772.我在上一节指出,主第二次来临不是为了摧毁可见的天和可居的地。它不是为了毁灭,而是为了建立,因此不是为了定罪,而是为了拯救那些自祂第一次来临就已信靠祂,以及今后可能会信靠祂的人,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可知:
因为神差他的儿子降世,不是要审判世人,乃是要叫世人因他得救。信他的人,不被审判;不信的人,罪已经定了,因为他不信神独生子的名。(约翰3:17, 18)
还有:
若有人听见我的话不遵守,我不审判他。我来本不是要审判世界,乃是要拯救世界。弃绝我、不领受我话的人,有审判他的,就是我所讲的道,在末日要审判他。(约翰12:47-48)
最后审判于1757年在灵界完成,这一点在《最后审判》(伦敦1758)的小册子中已经说明;又在《最后审判(续)》(阿姆斯特丹1763)进一步说明了。我可以为所有这一切作证,因为我在完全清醒的状态下亲眼看到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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