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23

923.“就有血从酒

923.“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表示从邪恶流出的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统治理解力。这从“从酒榨里流出来”、“血”和“直到马的嚼环”的含义清楚可知:“从酒榨里流出来”是指从邪恶中产生或流出来(可参看AE 920, 922节);“血”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因为“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神性真理或圣言所施的暴行,也就是对它的歪曲(关于“血”的这种含义,可参看AE 329f,g节)。“直到马的嚼环”是指对理解力的统治,因为“马”表示理解力,马的“嚼环”表示掌管和统治;骑在马上的人通过马嚼环掌管和支配马。“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可参看AE 355, 364节);下面会看到,“嚼环”表示掌管和统治。

至于对理解力的统治,所指的是对圣言中的真理的理解。因为当宗教的虚假被圣言的字义证实时,理解力就不再看见真理。事实上,凡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在阅读圣言时,都会被主光照;而被光照的,正是理解力。但没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无法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因为他看真理如在黑夜,看虚假如在光明。由于教会在末了时就是这样,所以那时,对真理的理解消亡到这种程度:它无法被光照;因为那时,宗教的虚假从圣言,也就是被歪曲的圣言中被确认到这种程度。启14:8中的“巴比伦”和启14:10中的“兽”所指的那些人就是这种情况。因为论到巴比伦,经上说“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论到那里的兽,说“凡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与神愤怒的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以此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可参看AE 881, 887节)。

对圣言中的真理的理解之所以在“住在巴比伦的”和“拜兽的”所指的那些人中间灭亡,是因为他们没有属灵良善;这良善,即来自主的仁之良善,是唯一能打开属灵心智的,主通过属灵心智流入并光照。若不打开属灵心智,光照是不可能的,因而对真理的理解也是不可能的。人若以为他仅凭理性之光就能看到教会的任何真理,就大错特错了。他可能确实从别人那里认识真理,但却不能在光中看到它。当他想在思维上看到它,或领悟、追随它时,来自虚假的纯粹阴影就会挡道,或在他上面盘旋,造成盲目;这些阴影源于谬误和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这一切清楚表明,从邪恶流出的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统治理解力是什么意思,这些歪曲由“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来表示。

在圣言中,有些经文提到“嚼环”;它在灵义上表示约束和掌管,论及理解力及其思维,因为嚼环属于马,而“马”表示理解力;对那些没有理解的人来说,“马”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这清楚表明,以赛亚书提到的“嚼环”表示什么:

我要用钩子钩住你的鼻子,将嚼环放在你嘴里,把你从你来的路上牵回去。(以赛亚书37:29)

这些话论及亚述王,他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因为“亚述”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理性层。由于那时,亚述王围攻耶路撒冷,并亵渎神,所以有话对他说“用钩子钩住他的鼻子”,这句话表示愚蠢和愚笨将占据他;因为“鼻子”表示感知,“钩子”表示夺走它,或正确地说,把它浸没于肉体感官层,当肉体感官层与理性层分离时,它是愚蠢的。经上还说“将嚼环放在他嘴里”,这句话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上的疯狂,因为“嘴”表示来自理解力的思维,“嚼环”表示对它的约束。“把他从他来的路上牵回去”表示陷入虚假,他即将因这些虚假而灭亡。因此,其表示虚假的军队在一场大屠杀中灭亡了。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的嘴唇满有忿恨,祂的舌头像吞灭的火,祂的气息如涨溢的溪河。它必直达颈项中间,用虚妄的筛子筛净列族,用引入歧途的嚼环拑住万民的下颚。(以赛亚书30:27, 28)

耶和华的“嘴”、“舌头”和“灵”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从它的终端直到它的至内层;当它被玷污和歪曲时,经上就说它“满有忿恨”、“像吞灭的火”、“如涨溢的溪河”;因为对它的玷污和歪曲向人关闭天堂,并毁灭他。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天堂这样做的,或也可说,似乎是天堂存在所凭的神性真理这样做的,所以经上说它“有忿恨”,是“吞灭的火”和“涨溢的溪河”。“它必直达颈项中间”表示虚假对它的摧毁到了这种程度:它不被理解,因为“颈项”表示结合,当下面的东西被夺去时,结合就会灭亡。“用虚妄的筛子筛净列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利用虚构的东西对圣言的玷污;“用引入歧途的嚼环拑住万民的下颚”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引入歧途的嚼环”正确地说,是指从对真理的理解中退出,“下颚”是指来自肉体感官层,因而来自谬误的思维;“万民或人民”这个词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列族或民族”论及那些处于邪恶的人。那些不知道对应关系的人可能会以为,马的嚼环表示对理解力的掌管,只是出于一种比较,但却是出于对应关系,这可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在灵界会看到披挂各种马具和装饰的马;这些马,以及它们上面的一切都是对应关系。


诠释启示录 #983

983.启16:9.

983.启16:9.“人被大热所烤”表示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这从“大热”的含义清楚可知,“大热”是指对歪曲和对虚假的欲望,因而是指对玷污圣言的真理和良善的欲望(参看AE 481节)。这些话论及那些处于与生活良善分离之信的人,那些“有兽印记、拜兽像”(启16:2)的人就是指他们。这些人因将信与教会的真正本质,即生活的良善分离,从而把它排除在得救的手段之外,故只能歪曲圣言的一切真理;那些把遵照主诫命的生活抛到一边的人就消灭了圣言的一切,因为圣言的一切都是生活的戒律或训词。信之戒律或训词,也就是圣言的真理,教导生活。

(关于第六诫续)

婚姻是天堂,通奸是地狱,这一点最好从它们的起源来看。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是主对教会的爱,这就是为何在圣言中,主被称为“新郎”和“丈夫”,教会被称为“新妇”和“妻子”。教会凭该婚姻而为教会,无论总体还是具体。具体的教会就是一个拥有教会在里面的人。由此清楚可知,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真正的婚姻之爱的起源;不过,还要告知这种结合如何能成为起源。主与一个教会之人的结合就是良善与真理的结合;良善来自主,真理与人同在,被称为天上婚姻的结合由此而来;真正的婚姻之爱就从天上的婚姻而存在于处于与主的这种结合的两个婚姻伴侣之间。由此明显可知,首先,真正的婚姻之爱唯独来自主,存在于那些处于来自主的良善与真理的结合之人里面。由于这种结合是相互的,所以主说:

他们在祂里面,祂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这种结合或这种婚姻自创造时就是如此建立的。男人被造为对真理的理解,女人被造为对良善的情感;因此,男人是真理,女人是良善。当同男人在一起的对真理的理解与同女人在一起的对良善的情感构成一体时,两个心智就有合而为一的结合。这种结合就是属灵的婚姻,婚姻之爱便从该婚姻降下来。因为当两个心智如此结合,以至于成为一个心智时,它们之间就有爱;当这爱,也就是属灵婚姻的爱降至身体时,它就变成属世婚姻的爱。每个人若愿意,都能很清楚地感知到,情况就是这样。一对在心智上从内层相互和互惠地相爱的婚姻伴侣,也在身体上如此相爱。众所周知,一切爱都从心智的情感降至身体,没有这种起源,爱就不存在。

由于婚姻之爱的起源是良善与真理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天堂,所以很明显,通奸之爱的起源是邪恶与虚假的婚姻,该婚姻本质上是地狱。天堂之所以是婚姻,是因为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处于良善与真理的婚姻;地狱之所以是通奸,是因为所有在地狱里的人都处于邪恶与虚假的婚姻。由此可知,婚姻和通奸就像天堂和地狱那样彼此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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