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3.“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表示从邪恶流出的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统治理解力。这从“从酒榨里流出来”、“血”和“直到马的嚼环”的含义清楚可知:“从酒榨里流出来”是指从邪恶中产生或流出来(可参看AE 920, 922节);“血”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因为“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神性真理或圣言所施的暴行,也就是对它的歪曲(关于“血”的这种含义,可参看AE 329f,g节)。“直到马的嚼环”是指对理解力的统治,因为“马”表示理解力,马的“嚼环”表示掌管和统治;骑在马上的人通过马嚼环掌管和支配马。“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可参看AE 355, 364节);下面会看到,“嚼环”表示掌管和统治。
至于对理解力的统治,所指的是对圣言中的真理的理解。因为当宗教的虚假被圣言的字义证实时,理解力就不再看见真理。事实上,凡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在阅读圣言时,都会被主光照;而被光照的,正是理解力。但没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无法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因为他看真理如在黑夜,看虚假如在光明。由于教会在末了时就是这样,所以那时,对真理的理解消亡到这种程度:它无法被光照;因为那时,宗教的虚假从圣言,也就是被歪曲的圣言中被确认到这种程度。启14:8中的“巴比伦”和启14:10中的“兽”所指的那些人就是这种情况。因为论到巴比伦,经上说“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论到那里的兽,说“凡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与神愤怒的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以此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可参看AE 881, 887节)。
对圣言中的真理的理解之所以在“住在巴比伦的”和“拜兽的”所指的那些人中间灭亡,是因为他们没有属灵良善;这良善,即来自主的仁之良善,是唯一能打开属灵心智的,主通过属灵心智流入并光照。若不打开属灵心智,光照是不可能的,因而对真理的理解也是不可能的。人若以为他仅凭理性之光就能看到教会的任何真理,就大错特错了。他可能确实从别人那里认识真理,但却不能在光中看到它。当他想在思维上看到它,或领悟、追随它时,来自虚假的纯粹阴影就会挡道,或在他上面盘旋,造成盲目;这些阴影源于谬误和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这一切清楚表明,从邪恶流出的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统治理解力是什么意思,这些歪曲由“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来表示。
在圣言中,有些经文提到“嚼环”;它在灵义上表示约束和掌管,论及理解力及其思维,因为嚼环属于马,而“马”表示理解力;对那些没有理解的人来说,“马”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这清楚表明,以赛亚书提到的“嚼环”表示什么:
我要用钩子钩住你的鼻子,将嚼环放在你嘴里,把你从你来的路上牵回去。(以赛亚书37:29)
这些话论及亚述王,他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因为“亚述”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理性层。由于那时,亚述王围攻耶路撒冷,并亵渎神,所以有话对他说“用钩子钩住他的鼻子”,这句话表示愚蠢和愚笨将占据他;因为“鼻子”表示感知,“钩子”表示夺走它,或正确地说,把它浸没于肉体感官层,当肉体感官层与理性层分离时,它是愚蠢的。经上还说“将嚼环放在他嘴里”,这句话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上的疯狂,因为“嘴”表示来自理解力的思维,“嚼环”表示对它的约束。“把他从他来的路上牵回去”表示陷入虚假,他即将因这些虚假而灭亡。因此,其表示虚假的军队在一场大屠杀中灭亡了。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的嘴唇满有忿恨,祂的舌头像吞灭的火,祂的气息如涨溢的溪河。它必直达颈项中间,用虚妄的筛子筛净列族,用引入歧途的嚼环拑住万民的下颚。(以赛亚书30:27, 28)
耶和华的“嘴”、“舌头”和“灵”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从它的终端直到它的至内层;当它被玷污和歪曲时,经上就说它“满有忿恨”、“像吞灭的火”、“如涨溢的溪河”;因为对它的玷污和歪曲向人关闭天堂,并毁灭他。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天堂这样做的,或也可说,似乎是天堂存在所凭的神性真理这样做的,所以经上说它“有忿恨”,是“吞灭的火”和“涨溢的溪河”。“它必直达颈项中间”表示虚假对它的摧毁到了这种程度:它不被理解,因为“颈项”表示结合,当下面的东西被夺去时,结合就会灭亡。“用虚妄的筛子筛净列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利用虚构的东西对圣言的玷污;“用引入歧途的嚼环拑住万民的下颚”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引入歧途的嚼环”正确地说,是指从对真理的理解中退出,“下颚”是指来自肉体感官层,因而来自谬误的思维;“万民或人民”这个词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列族或民族”论及那些处于邪恶的人。那些不知道对应关系的人可能会以为,马的嚼环表示对理解力的掌管,只是出于一种比较,但却是出于对应关系,这可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在灵界会看到披挂各种马具和装饰的马;这些马,以及它们上面的一切都是对应关系。
852a.“都有祂父的名写在他们额上”表示这些真理,是按着出于爱对祂神性的承认。这从“祂父的名”和“写在额上”的含义清楚可知:“祂父的名”是指主的神性(对此,我们稍后会提到);“写在额上”是指完全承认。“父的名写在额上”表示对主神性的完全承认,因为主转向所有承认祂神性的人,并看他们的额头;而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着主;这是因为“额头”表示爱,“眼睛”表示对真理的理解;主看额头表示主从爱之良善来看;另一方面,他们用眼睛看主表示从来自这良善的真理,因而从对真理的理解来看。所有在天堂里的人都转向主,并脸朝着显为太阳的主观看(参看AE 646节;《天堂与地狱》,17, 123, 142, 272节);主看天使的额头,而另一方面,天使用眼睛看主,因为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眼睛对应于对真理的理解(参看《天堂与地狱》,145, 251节);额头对应于爱之良善(参看AE 427节)。
人若不知道圣言在字义上的性质,可能会以为当经上提到“神和羔羊”,在此提到“羔羊和父”时,所指的是两个人;然而,这两者都唯独指主。在旧约圣言也一样,那里提到“耶和华”(Jehovah),“主耶和华”(Lord Jehovih),“万军之耶和华”,“主”,“耶和华神”,复数和单数形式的“神”,“以色列的神”,“以色列的圣者”,“以色列的王”,“创造者或造物主”,“救主”,“救赎主”,“沙代”,“磐石”,等等;然而,这一切名字都仅指一个,而不是指多个;因为主照着祂的神性属性而具有各种不同的名字。在新约圣言也是如此,那里提到“父”、“子”、“圣灵”为三;然而,这三个名字仅指一个人;因为“父”是指祂作为灵魂从父那里所拥有的神性本身,神性本身是祂那来自父的灵魂;“子”是指神性人身;“圣灵”是指发出的神性或神性发出;因此,这三者为一;此处的“羔羊”和“父”同样是指一,而不是指二。
当主提到父时,主的意思是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祂自己,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明显看出来。不过,我要在此从福音书的圣言中引用少量经文,从中可以看出,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这神性在祂里面,就像灵魂在身体里面;当祂提到父和祂自己为两个时,祂的意思是这两者都是指祂自己,因为灵魂与身体为一,灵魂属于其身体,身体属于其灵魂。被称为“父”的神性是主的神性本身,祂的人身从这神性本身中存在并成为神性,这一点从祂从神性本身成孕很清楚地看出来;马太福音:
有主的使者向约瑟梦中显现,说,你不要怕,只管娶过你的新娘马利亚来,因那在她内受生的是从圣灵来的。约瑟不亲近她,直到她生了头胎的儿子。(马太福音1:20, 25)
路加福音:
天使对马利亚说,看哪,你要在子宫里怀孕,生子,要给祂起名叫耶稣。祂要为大,称为至高者的儿子。马利亚对天使说,我没有和男人亲近,怎么会有这事呢?天使回答说,圣灵要临到你身上,至高者的能力要荫庇你,因此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路加福音1:31, 32, 34, 35)
由此清楚可知,主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自成孕时就是耶和华神,就是在生命本身方面就是如此,生命本身被称为来自父的灵魂,身体从灵魂拥有生命。由此很清楚地看出,被称为神儿子的,正是主的人身,因为经上说:“你所要生的圣物必称为神的儿子。”
852b.正是主的人身被称为“神的儿子”,这一点可从新旧约圣言中的许多经文进一步看出来。不过,关于这个主题,神若愿意,可在别的地方予以详细讨论;此处只引用以下经文,以证明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里面的神性,因而是指祂自己。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 3, 14)
显然,“圣言”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因为经上说:“圣言成了肉身,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也就是说,主的人身也是神性,这一点也很明显,因为经上说:“圣言与神同在,神就是圣言。”这圣言成了肉身。“圣言”是指神性真理方面的主。
同一福音书:
我父作工直到现在,我也作工。但犹太人却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耶稣却回答说,子凭着自己不能作什么,惟有看见父作什么,才作什么;凡父所作的,子也照样作。父怎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子也照样随自己的意思使人活着。不尊敬子的,就是不尊敬差子来的父。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时候将到,死人要听见神儿子的声音;听见的人就要活了。父怎样在自己有生命,就赐给儿子也照样在自己有生命。(约翰福音5:17–27)
“父”在此是指主里面的神性,也就是祂的生命,就像父亲的灵魂在每个人里面一样,“子”是指从祂里面的神性本身活着,从而成为神性的人身,因此父与子为一,这一点从主的这些话明显看出来,即:子作父所作的事;子和父一样叫死人起来,使他们活着;凡听见神儿子声音的,就要活了。由此清楚可知,父与子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为一。此外,这一点从以下事实也清楚看出来:犹太人想要杀祂,因祂说,神是祂自己的父,将自己和神当作平等。
又:
凡父所赐给我的人,必到我这里来。凡听见父又学习的,就到我这里来。这不是说有人看见过父,惟独与父在一起的,祂看见过父。我就是从天上降下来生命的粮。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也因父活着。(约翰福音6:37等)
主在此指着祂的人身说,它从天上降下来,每个人都通过祂而有生命,因为父与祂为一;父的生命在祂里面,如同来自父亲的灵魂在儿子里面。
又:
我将永生赐给我的羊,他们必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我与父为一。犹太人就发怒,因祂将自己当作神。祂说,父所分别为圣,又差到世上来的,因为我说,我是神的儿子,你们就指着祂说,你亵渎了吗?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28–38)
此处主论到父,就像论到另一个人一样说“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又说“我若不做我父的工作,你们就不必信我;我若做了,你们当信这些工作”;然而,为叫他们不要相信父与祂是两个,祂说:“父与我为一”;为叫他们不要相信他们仅仅因爱而为一,祂补充说:“好让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由此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或自成孕时就在祂自己里面的神性;主所说的“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人身,因为这人身通过从父神成孕,并从童女出生而被差到世上来。
又:
耶稣喊着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我到世上来,乃是光,叫凡信我的,不住在黑暗里。(约翰福音12:44–46)
由此也清楚可知,主所说的“父”是指祂自己,“父差来的子”是指祂的神性人身,因为祂说“看见我的,就看见那差我来的”,还说“信我的人不是信我,而是信那差我来的”;然而,祂又说,他们要信祂(约翰福音12:36,以及别处)。
又:
耶稣知道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且知道自己是从神出来的,又要回到神那里去,就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约翰福音13:3, 20)
由于父与祂为一,主的人身是来自祂自己里面的神性的神性,所以父的一切都是祂的,这就是“父已将万有交在祂手里”的意思;由于他们为一,所以祂说:“接待我的,就是接待那差遣我的。”“从父出来,又回到父那里去”表示从祂成孕,从而存在,并与祂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合一。
又:
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你们若认识我,也就认识我的父;从今以后,你们认识祂,并且已经看见祂。腓力对祂说,求主将父显给我们看。耶稣对他说,腓力,我与你们同在这样长久,你还不认识我吗?人看见了我,就看见了父;你怎么说将父显给我们看呢?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是住在我里面的父祂做工作。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6–11)
此处经上明确地说,父与祂为一,这种合一就像灵魂与身体的合一;因此,正是这种合一使看见祂的,就是看见了父。这一章进一步证实了这种合一。由于这就是合一,没有人能靠近人的灵魂,只能靠近这个人自己,所以主说:
他们要往祂那里去,奉祂的名求父,祂就赐给他们。(约翰福音16:23, 24)
这些话也是指这种合一:
祂从父出来,到了世界,祂又离开世界,往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6:5, 10, 16, 17, 28)
由于父与祂为一,所以祂还说:
凡父所有的,都是我的,所以保惠师,就是圣灵,要从主领受祂要说的话。(约翰福音16:13–15)
在别处:
父啊,你曾赐给我权柄管理一切血肉,叫我将永生赐给一切你所赐给他的人。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这就是永生。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约翰福音17:2, 3, 10)
此处经上也公开声明,父的一切都是主的,正如灵魂的一切都是人的;因为人与灵魂为一,正如生命与生命的主体为一。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这一点从主的话清楚看出来,即:“叫他们认识你独一的神,并且认识你所差来的耶稣基督。”
由于“父”与“神的儿子”为一,所以主说:祂来审判的时候,要在祂父的荣耀里降临(马可福音8:38; 路加福音9:26);在祂自己的荣耀里(马太福音25:31);祂拥有天上地上所有的权柄(马太福音28:18)。
“神的儿子”是指主的神性人身,这一点在圣言的其它经文,以及旧约经文中也是显而易见的。如以赛亚书:
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祂的肩头上;祂名称为奇妙、策士、神、勇士、永在的父、和平的君!(以赛亚书9:6)
同一先知书:
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祂的名必称为神与我们同在。(以赛亚书7:14)
显然,所生的“孩子”和所赐给的“子”在此是指神性人身方面的主。主甚至在人身方面也是神;因此,祂的人身是神性,这一点说得很清楚,因为经上说“祂名称为神”、“神与我们同在”、“永在的父”。
除此之外也可引用其它许多经文来证明,在圣言中,主所说的“父”是指祂的神性,这神性是祂人身的生命或灵魂,而不是与祂自己分离的另一个人。事实上,祂也不可能是指其他任何人。因此,根据基督教界的教义,主里面的神性与人性不是两个位格,而完全就像灵魂与身体那样是一个位格,正如《亚他那修信经》所明确表述的那样。由于主里面的神与人不是两个位格,而是一个位格,因而像灵魂与身体那样合一,所以可推知,主自成孕时就拥有的神性就是祂那称为“父”的,而神性人身是祂那称为“子”的;因此,他们都是祂自己。由此可见,“写在他们额上的父的名”是指在其神性方面的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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