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923.“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表示从邪恶流出的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统治理解力。这从“从酒榨里流出来”、“血”和“直到马的嚼环”的含义清楚可知:“从酒榨里流出来”是指从邪恶中产生或流出来(可参看AE 920, 922节);“血”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因为“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神性真理或圣言所施的暴行,也就是对它的歪曲(关于“血”的这种含义,可参看AE 329f,g节)。“直到马的嚼环”是指对理解力的统治,因为“马”表示理解力,马的“嚼环”表示掌管和统治;骑在马上的人通过马嚼环掌管和支配马。“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可参看AE 355, 364节);下面会看到,“嚼环”表示掌管和统治。
至于对理解力的统治,所指的是对圣言中的真理的理解。因为当宗教的虚假被圣言的字义证实时,理解力就不再看见真理。事实上,凡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在阅读圣言时,都会被主光照;而被光照的,正是理解力。但没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无法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因为他看真理如在黑夜,看虚假如在光明。由于教会在末了时就是这样,所以那时,对真理的理解消亡到这种程度:它无法被光照;因为那时,宗教的虚假从圣言,也就是被歪曲的圣言中被确认到这种程度。启14:8中的“巴比伦”和启14:10中的“兽”所指的那些人就是这种情况。因为论到巴比伦,经上说“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论到那里的兽,说“凡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与神愤怒的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以此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可参看AE 881, 887节)。
对圣言中的真理的理解之所以在“住在巴比伦的”和“拜兽的”所指的那些人中间灭亡,是因为他们没有属灵良善;这良善,即来自主的仁之良善,是唯一能打开属灵心智的,主通过属灵心智流入并光照。若不打开属灵心智,光照是不可能的,因而对真理的理解也是不可能的。人若以为他仅凭理性之光就能看到教会的任何真理,就大错特错了。他可能确实从别人那里认识真理,但却不能在光中看到它。当他想在思维上看到它,或领悟、追随它时,来自虚假的纯粹阴影就会挡道,或在他上面盘旋,造成盲目;这些阴影源于谬误和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这一切清楚表明,从邪恶流出的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统治理解力是什么意思,这些歪曲由“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来表示。
在圣言中,有些经文提到“嚼环”;它在灵义上表示约束和掌管,论及理解力及其思维,因为嚼环属于马,而“马”表示理解力;对那些没有理解的人来说,“马”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这清楚表明,以赛亚书提到的“嚼环”表示什么:
我要用钩子钩住你的鼻子,将嚼环放在你嘴里,把你从你来的路上牵回去。(以赛亚书37:29)
这些话论及亚述王,他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因为“亚述”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理性层。由于那时,亚述王围攻耶路撒冷,并亵渎神,所以有话对他说“用钩子钩住他的鼻子”,这句话表示愚蠢和愚笨将占据他;因为“鼻子”表示感知,“钩子”表示夺走它,或正确地说,把它浸没于肉体感官层,当肉体感官层与理性层分离时,它是愚蠢的。经上还说“将嚼环放在他嘴里”,这句话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上的疯狂,因为“嘴”表示来自理解力的思维,“嚼环”表示对它的约束。“把他从他来的路上牵回去”表示陷入虚假,他即将因这些虚假而灭亡。因此,其表示虚假的军队在一场大屠杀中灭亡了。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的嘴唇满有忿恨,祂的舌头像吞灭的火,祂的气息如涨溢的溪河。它必直达颈项中间,用虚妄的筛子筛净列族,用引入歧途的嚼环拑住万民的下颚。(以赛亚书30:27, 28)
耶和华的“嘴”、“舌头”和“灵”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从它的终端直到它的至内层;当它被玷污和歪曲时,经上就说它“满有忿恨”、“像吞灭的火”、“如涨溢的溪河”;因为对它的玷污和歪曲向人关闭天堂,并毁灭他。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天堂这样做的,或也可说,似乎是天堂存在所凭的神性真理这样做的,所以经上说它“有忿恨”,是“吞灭的火”和“涨溢的溪河”。“它必直达颈项中间”表示虚假对它的摧毁到了这种程度:它不被理解,因为“颈项”表示结合,当下面的东西被夺去时,结合就会灭亡。“用虚妄的筛子筛净列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利用虚构的东西对圣言的玷污;“用引入歧途的嚼环拑住万民的下颚”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引入歧途的嚼环”正确地说,是指从对真理的理解中退出,“下颚”是指来自肉体感官层,因而来自谬误的思维;“万民或人民”这个词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列族或民族”论及那些处于邪恶的人。那些不知道对应关系的人可能会以为,马的嚼环表示对理解力的掌管,只是出于一种比较,但却是出于对应关系,这可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在灵界会看到披挂各种马具和装饰的马;这些马,以及它们上面的一切都是对应关系。
1107.“我的民哪,你们要从她那里出来”表示要离开他们,不要和他们交流。这从“从巴比伦那里出来”和“我的民”的含义清楚可知:“从巴比伦那里出来”是指离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也不要和他们交流。“我的民”是指那些处于真理,并通过真理处于生活良善的人。“人民或百姓”表示那些处于来自良善的真理之人(可参看AE 175b, 331, 625节)。这些人是“天上的声音”所指的劝诫的对象。他们被劝诫离开这些人,不要和他们交流,是因为与他们交流或来往是危险的,尤其在灵界,他们在灵界和在自然界一样,仍派遣使者,以各种方式,并通过许诺来说服和诱使人们接受他们的宗教信仰。一个人在世上如何行事,离开这个世界后仍如何行事,因为每个人的主导爱都会留在他身上,这些人的爱或渴望就是让全世界都信奉他们的宗教说服,目的仅仅是,为了自我之爱的地狱快乐和世界之爱的地狱快乐,他们可以扩大他们帝国的疆界。正是为了这些快乐,魔鬼,如人们所说的,四处走动,迷惑人们,这可从福音书上关于魔鬼试探主所说的明显看出来,在那里,他所处的自我之爱被描述为他渴望被崇拜,他的世界之爱被描述为他从山上把世界各国作为他自己的指给主看。正如死后每个人的爱都保持不变,巴比伦民族,或罗马天主教徒在进入灵界时,也是如此;那时,那些出于这些爱的快乐行使统治权的人会学习或获得在自然界中所不知的技艺,并通过这些技艺迷住人们的灵,把他们吸引到自己这一边。因此,随着对他们的最后审判完成,他们被严禁派遣任何人到改革宗所在的社群,或到外邦人那里;如果有人被派遣,他们就会受到审查和惩罚。由于此处论述的主题是最后的审判之后,这些人的状态,尤其他们在灵界的状态,所以这里和本章接下来的部分关于巴比伦所说的,必须被理解为主要是指着他们说的。因为就在自然界或我们地球上的巴比伦而言,巴比伦所指的那些人在自然界的状态和在灵界的不一样;然而,劝诫也是给他们的,好叫他们可以留意自己。
(关于《亚他那修信经》续)
我们现在论述的是,亚他那修教义的一切与这一真理的一致性,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为了确立并证明这种一致性,我按以下顺序进行。亚他那修教义首先教导如下:“大公教会信仰即:我等敬拜一体三位,而三位一体之神;其位不紊,其体不分。”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基督信仰即,我等敬拜三位一体的一神,而一神里面的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神是一位格,神里面的三位一体是一体或一本质;因此,三位一体里面有一神,一体里面有三位一体;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既非位格相混,也非一体或本质相分,这一点从接下来的内容看得更清楚。亚他那修教义进一步教导:“父一位,子一位,圣灵亦一位;然而父子圣灵同一神性,同一荣耀。”在这种情况下,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也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在主里面,如在一个位格里面一样的三位一体,是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但三位的神性或神性本质是一,荣耀同等。又:“父如何,子如何,圣灵亦如何。”这句话要这样来理解:被称为父的神性如何,被称为子的神性就如何,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如何。
还有:“父不受造,子不受造,圣灵亦不受造。父无限,子无限,圣灵亦无限;父永恒,子永恒,圣灵亦永恒,然非三永恒者,乃一永恒者。非三无限者,乃一无限者,非三不受造者,乃一受造者。如是,父全能,子全能,圣灵亦全能;然非三全能者,乃一全能者。” 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本身亦是真理,并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正如被称为父的主里面的神性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也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亦是非受造、无限和全能的;但这三者是一,因为主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位神,三位一体在祂里面。亚他那修教义还有下面这些话:“如是,父是神,子是神,圣灵亦是神;然而,非三神,乃一神。如是,父是主,子是主,圣灵亦是主;然而,非三主,乃一主。”同样,在这里,当理解为一个位格,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时,这些话在一个清晰的概念中被理解如下:主出于祂那被称为父的神性,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和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而是一位神和一位主,因为名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个神性都在主里面,在本质和位格上都是一。
还有:“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大公教,我等不得谓神有三,亦不得谓主有三。”在其它副本中是这样:“依基督真道,我等不得不认每位独为神,独为主,依基督信仰,我等不得提三神,亦不得提三主。”依基督真道,这些话只能这样来理解:我们必须承认并认为有三位神和三位主,但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仍不可以说和提名三神或三主。这种事已经发生了,因为大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具有一个心智或同等的三神,因此他们将这三神称为一致或同等的三位一体,却又不得不说一神。但由于没有三个位格,只有一个位格,所以上述这些话应该从亚他那修教义中删除,并以下面这些话取代之:“当我们承认主里面的三位一体时,依真理,因而依基督信仰和宗教,我们口上、内心都承认一神和一主。”如果承认并思想三位是允许的,那么相信三位也是允许的,因为相信或信仰属于思维和承认,因而属于言语,而不属于脱离思维和承认的言语。
接下来是这些话:“父非由谁作成,既非受造,亦非受生。子独由于父,非作成,亦非受造,而为受生。圣灵由于父和子,既非作成,亦非受造,亦非受生,而为发出。如是,有一父,非三父,有一子,非三子;有一圣灵,非三圣灵。”如果我们将父理解为被称为父的主的神性,将子理解为祂的神性人身,将圣灵理解为祂的神性发出或发出的神性,那么这些话与真理完全一致。被称为子的神性人身是从被称为父的神性而生的,被称为圣灵的神性则从这两者发出。不过,在下文,我们会更具体地谈到从父而生的神性人身。这一切清楚表明,只要理解为一个位格,被称为父、子、圣灵的三位一体在祂里面,而不是理解为三个位格,那么亚他那修教义与这一真理是一致的,即:神在本质和位格上都为一。下文将证明关于主里面位格合一的一种类似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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