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23

923.“就有血从酒

923.“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表示从邪恶流出的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统治理解力。这从“从酒榨里流出来”、“血”和“直到马的嚼环”的含义清楚可知:“从酒榨里流出来”是指从邪恶中产生或流出来(可参看AE 920, 922节);“血”是指对圣言的歪曲,因为“血”在真正意义上表示神性真理,在反面意义上表示向神性真理或圣言所施的暴行,也就是对它的歪曲(关于“血”的这种含义,可参看AE 329f,g节)。“直到马的嚼环”是指对理解力的统治,因为“马”表示理解力,马的“嚼环”表示掌管和统治;骑在马上的人通过马嚼环掌管和支配马。“马”表示对来自圣言的真理的理解(可参看AE 355, 364节);下面会看到,“嚼环”表示掌管和统治。

至于对理解力的统治,所指的是对圣言中的真理的理解。因为当宗教的虚假被圣言的字义证实时,理解力就不再看见真理。事实上,凡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在阅读圣言时,都会被主光照;而被光照的,正是理解力。但没有处于对真理的属灵情感的人无法拥有被光照的理解力;因为他看真理如在黑夜,看虚假如在光明。由于教会在末了时就是这样,所以那时,对真理的理解消亡到这种程度:它无法被光照;因为那时,宗教的虚假从圣言,也就是被歪曲的圣言中被确认到这种程度。启14:8中的“巴比伦”和启14:10中的“兽”所指的那些人就是这种情况。因为论到巴比伦,经上说“她叫所有民族都喝了她淫乱烈怒的酒”,论到那里的兽,说“凡拜兽的必喝神烈怒的酒,此酒与神愤怒的纯一不杂的酒掺杂”,以此表示对圣言的歪曲(可参看AE 881, 887节)

对圣言中的真理的理解之所以在“住在巴比伦的”和“拜兽的”所指的那些人中间灭亡,是因为他们没有属灵良善;这良善,即来自主的仁之良善,是唯一能打开属灵心智的,主通过属灵心智流入并光照。若不打开属灵心智,光照是不可能的,因而对真理的理解也是不可能的。人若以为他仅凭理性之光就能看到教会的任何真理,就大错特错了。他可能确实从别人那里认识真理,但却不能在光中看到它。当他想在思维上看到它,或领悟、追随它时,来自虚假的纯粹阴影就会挡道,或在他上面盘旋,造成盲目;这些阴影源于谬误和人的自我或人自己的东西。这一切清楚表明,从邪恶流出的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统治理解力是什么意思,这些歪曲由“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来表示。

在圣言中,有些经文提到“嚼环”;它在灵义上表示约束和掌管,论及理解力及其思维,因为嚼环属于马,而“马”表示理解力;对那些没有理解的人来说,“马”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这清楚表明,以赛亚书提到的“嚼环”表示什么:

我要用钩子钩住你的鼻子,将嚼环放在你嘴里,把你从你来的路上牵回去。(以赛亚书37:29)

这些话论及亚述王,他表示基于虚假的推理;因为“亚述”在好的意义上表示理性层。由于那时,亚述王围攻耶路撒冷,并亵渎神,所以有话对他说“用钩子钩住他的鼻子”,这句话表示愚蠢和愚笨将占据他;因为“鼻子”表示感知,“钩子”表示夺走它,或正确地说,把它浸没于肉体感官层,当肉体感官层与理性层分离时,它是愚蠢的。经上还说“将嚼环放在他嘴里”,这句话表示在对真理的理解上的疯狂,因为“嘴”表示来自理解力的思维,“嚼环”表示对它的约束。“把他从他来的路上牵回去”表示陷入虚假,他即将因这些虚假而灭亡。因此,其表示虚假的军队在一场大屠杀中灭亡了。

同一先知书:

耶和华的嘴唇满有忿恨,祂的舌头像吞灭的火,祂的气息如涨溢的溪河。它必直达颈项中间,用虚妄的筛子筛净列族,用引入歧途的嚼环拑住万民的下颚。(以赛亚书30:27, 28)

耶和华的“嘴”、“舌头”和“灵”表示神性真理,也就是圣言,从它的终端直到它的至内层;当它被玷污和歪曲时,经上就说它“满有忿恨”、“像吞灭的火”、“如涨溢的溪河”;因为对它的玷污和歪曲向人关闭天堂,并毁灭他。由于表面上看,似乎是天堂这样做的,或也可说,似乎是天堂存在所凭的神性真理这样做的,所以经上说它“有忿恨”,是“吞灭的火”和“涨溢的溪河”。“它必直达颈项中间”表示虚假对它的摧毁到了这种程度:它不被理解,因为“颈项”表示结合,当下面的东西被夺去时,结合就会灭亡。“用虚妄的筛子筛净列族”表示那些处于邪恶的人利用虚构的东西对圣言的玷污;“用引入歧途的嚼环拑住万民的下颚”表示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对圣言中的真理的歪曲,“引入歧途的嚼环”正确地说,是指从对真理的理解中退出,“下颚”是指来自肉体感官层,因而来自谬误的思维;“万民或人民”这个词论及那些处于虚假的人;“列族或民族”论及那些处于邪恶的人。那些不知道对应关系的人可能会以为,马的嚼环表示对理解力的掌管,只是出于一种比较,但却是出于对应关系,这可从以下事实很清楚地看出来:在灵界会看到披挂各种马具和装饰的马;这些马,以及它们上面的一切都是对应关系。


真实的基督教 #498

498.由此得出的结

498.由此得出的结论是,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本身在完全的完美状态下住在人的灵魂里面,就像地下水涌出地面形成源泉一样从灵魂流入人的心智,流入心智的两个部分,即意愿和理解力,并通过它们流入身体感官,流入言语和行为。因为人里面有三个生命层级,即灵魂、心智和有知觉的身体;存在于较高层级上的一切,都比存在于较低层级上的事物更完美。主通过人的这种自由,在这种自由中,并以这种自由而存在于人里面,不断敦促人接受祂。然而,祂绝不会撇弃或剥夺这种自由,因为如前所述(TCR 493-496节),凡人在属灵事物上所做的,若不是出于自由来做的,都不会持久,或留在他身上。因此,可以说,这种自由就是主在人的灵魂里面与他所住的地方,或说主在人里面的住所就是他在其灵魂里面的这种自由。

在灵界和自然界中,作恶都受到法律约束,否则,任何地方的社会都将不复存在,这一点如此明显,以至于无需解释。然而,必须清楚的是,没有这些外在约束,不仅社会将不复存在,就连整个人类也将灭亡。因为人痴迷于两种爱,即对统治所有人的爱和对拥有所有人的财富的爱。这两种爱若不加约束,就会无限往前冲。人与生俱来的遗传之恶主要源于这两种爱。这就是亚当的罪,亚当想变得像神一样;如经上所记的,这邪恶是由蛇注入他的;因此,在对他宣读的诅咒中,经上说:

土地必给他长出棘刺和蓟草来。(创世记3:5, 18)

这句话是指一切邪恶和由此而来的虚假。所有被这些爱奴役的人都视自己为唯一对象,其他所有人都以这个对象并为它而存在。这样的人没有怜悯,没有对神的敬畏,也没有对邻舍的爱;因此,他们是无情、没有人性和残忍的,对抢劫和掠夺有着地狱般的欲望和贪婪,并利用诡计和狡诈来达到目的。就连地上的动物也没有这种与生俱来的邪恶;驱使它们互相杀戮和吞吃的唯一欲望,就是填饱肚子或保护自己。因此,恶人因被这两种爱支配,所以比任何动物都更没有人性、更凶猛、更糟糕。

这就是人的内在性质;当法律的约束放松时,这一点在煽动性的骚乱中变得显而易见;当获胜的士兵接到信号,可以自由地向被征服或围困的人发泄怒火时,这一点也在屠杀和掠夺中变得显而易见;几乎没有人会住手,直到听到停止的命令或鼓声。由此清楚可知,如果人们不被法律惩罚的恐惧所束缚,那么不仅社会,就连整个人类都会被毁灭。这些邪恶只有通过真正运用在属灵事物上的自由意志或自由选择才能被移除,这涉及引导心智反思死后的生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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