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诠释启示录 #921

921.启14:20

921.启14:20.那酒榨踹在城外;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远有一千六百斯他丢。

“那酒榨踹在城外”表示出于地狱的来自邪恶的虚假的产生(922节);“就有血从酒榨里流出来,直到马的嚼环”表示从邪恶流出的对圣言的歪曲,甚至于统治理解力(923节);“远有一千六百斯他丢”表示整体上或整个范围内的邪恶(924节)。


诠释启示录 #135

135.“你还坚守我

135.“你还坚守我的名”表示对主人身中的神性,以及对祂的爱和信的一切事物的承认。这从前面关于耶和华、主和耶稣基督之名的含义的说明(AE 102节)清楚可知。在圣言中,主的“名”主要表示对祂人身中的神性的承认,因为爱和信的一切事物都由此而来。事实上,爱之神性良善和信之神性真理唯独从主发出;这些事物无法流入人,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也想到祂的神性;祂的神性不是与人身分离,而是在这人身里面(可参看AE 10, 26, 49, 52, 77, 97, 113—114节)。凭灵界的所有经历,我可以断言,没有人处于信之真理和爱之良善,除非他在想到主之人身的同时,想到祂的神性;我还可以断言,没有人是属灵的,或是一位天使,除非他在世上就一直处于这种想法和由此而来的承认。人必须以他的信和爱与神性结合才能得救;一切结合都是与主的结合;只与祂的人身结合,同时不与祂的神性结合,不是结合;因为拯救人的,是神性,而不是与神性分离的人身。主的人身是神性(参看《新耶路撒冷及其属天教义》,280–3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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